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0日 22:20:54分享人:青柠年少来源:互联网8
(记者 颜斐)因认为擅自使用影星成龙的形象,艺房紫文化传播公司将浪莎针织公司、浪莎袜业公司、京客隆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赔经济损失2000万元。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
艺房紫(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称,其根据协议取得了国际知名影星成龙在大陆全部商业资源的独家经营权,其权利内容包括成龙个性特征相关的一切商业推广、资源开发及运营管理权利。公司发现,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浙江浪莎袜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成龙的形象制作了“擎天柱”广告,并将其用于浪莎男袜的包装宣传上。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了涉案产品。故请求判令3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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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猛扩张的义乌袜业面对美国进口配额限制,只能退而拓展国内市场。在这个艰难的返乡之旅中,品牌营销之路成为必然选择。而在租借品牌与自有品牌两类模式中,义乌袜业该如何作出选择。…… 一、紧急迫降,义乌袜业艰难返乡 (一)
浪莎控股集团系民营股份制企业,创建于1995年7月,总部设在素为“中国小商品城”之称的浙江省义乌市。集团下属七家分公司、十五个销售公司及两个海外贸易公司,现有员工6000多名,在短短几年内,已发展成为中国袜业的最大企业。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