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两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囊括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和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但因企业年金与职工养老的必然联系,素来以养老保险作为重要业务组成部分的保险业,无疑对发展企业年金业务具有天生的热情。
管家模式
记者:与银行、信托、基金公司等行业相比,养老保险公司在业务开拓、运营管理、投资运作等方面有哪些优势?
马云:首先,我认为保险企业比其他金融行业更适于做受托人。在业务开拓方面,银行与养老保险公司相比专注性不够,而信托公司的弱势是网点太少。
在账户管理方面,一般大家会认为,银行的账户管理经验丰富,但是实际上,传统银行账户管理的经验对企业年金账户管理而言没有可借鉴的意义。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在业务功能、缴费来源及投资分配规则、账户的层级结构等方面均比传统的银行账户管理复杂很多。
在投资管理方面,企业年金基金长期投资的特性以及对稳健性的高要求,正符合保险资金运作“稳健收益”的长期投资理念,保险系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企业年金基金天然的投资管理人。
记者:泰康养老去年11月才获得企业年金受托人管理资格,你们在受托管理领域的竞争力是什么?
马云:泰康养老做受托管理的主要特色之一是,我们具有丰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管理经验。我们从事了12年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业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实质就是按照信托模式运行的,其经验对同样按照信托模式运行的企业年金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在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中,泰康养老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合作流程,对企业年金的管理有很强的可借鉴性。
记者:“管家式”服务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马云:服务顾名思义就是要像“管家”一样替委托人管理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好”,一是提供给企业最适合的产品,二是保障企业年金基金的稳健与增值。
针对大中型客户,我们提供计划方案的咨询与设计—选择管理机构—计划的启动—计划的日常运营—计划的后期服务在内的全程“管家式”受托管理服务。针对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到运行的每一个阶段,我们都会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制订“量体裁衣”的服务方案,保证企业年金计划迅速建立并始终保持运营过程中的高效率。
针对中小型客户,我们提供了与不同合作机构合作的若干种集合计划,形成客户一站式采购的“产品超市”。集合计划的合作机构是我们站在受托人客观、公正的立场上选择出来的。
不会固守“3+1”
记者:泰康已具备除托管人外的三项企业年金管理资格,是否会考虑更多采用“3+1”的模式?
马云:我们不会固守具体的某一个模式,3+1、2+2,2+1+1甚至是1+1+1+1,在我们以往的签约客户中都有应用。
三个资格相互独立有利于发挥不同企业的优势。由专业机构在各自业务领域内发挥所长的模式,既保证了企业年金业务的专业性,又保证了年金角色之间的相对独立和相互制衡。
三个资格兼具的最大优势就是有一整套相对标准与固化的管理流程,可以保障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安全和效率。
三个资格隶属于同一集团有利于降低沟通成本。泰康人寿于2005年获得的国内首批账户管理人资格也成功转移至泰康养老,泰康养老实现了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的组合,在实际运营中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由于前期计划主体与后期服务主体为同一个主体,减少了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的协商环节,解决了初期方案设计与后期服务脱节的现实问题。
记者:正式进入企业年金市场已半年有余,目前你觉得面临的最大困难和挑战是什么?还需要哪些政策支持?
马云:企业年金市场潜力巨大,因此在市场形成的初期出现了竞争白热化的状态,管理费的竞争成为不规范竞争的核心。希望监管部门考虑设置管理费的最低收取标准,将低于此标准的收费认定为恶性竞争。同时,我们也感到,与各方对企业年金市场的巨大热情相比,各方参与者对企业年金的认识有待统一与规范。
另外,按照国际经验,针对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第二支柱养老体系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尽快出台针对个人的税优政策,也对企业年金的发展有着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