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偶遇某公司某员工,与他聊到他公司的一些员工管理制度,发现有不少“破绽”,尤其不符合“人本主义”管理思想,没有顺应人性,更不利于团队建设,“冷漠”有余,“温馨”失落!现拿出其中三条来此“晒晒”,并加上本人的评点,以供大家尤其是管理者讨论、反思、修正。
条一:请假半小时,就算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全天的薪水。
评点:过于苛刻,有点剥削阶级的味道。该公司很多员工对这一条十分“感冒”,普遍认为太不“人道”,在一个比较长的工作期间,任何人都可能会出现一次抑或几次工作以外的“急事”需要处理,偶尔请个诸如半小时到一小时的“短假”,尤其是在不影响岗位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应该“人性化”一些,给予批准,并不扣发薪水。当然,要控制一个“度”,比如说一个月允许有1-3次这样的机会,超过了则另当别论,这时候扣他一扣,员工也不会有意见了!
条二:员工摔伤住院算“事假”,不但不给予关心慰问,还要扣发住院期间所耽误工作时间的全部薪水。
评点:更是“强盗逻辑”,如此以来,如何能让员工“以公司为家”,又如何能让员工对公司有“归属感”?长此以往,公司员工不“跑光”了才怪!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本来人家就飞来横祸,竖的出厂门,横的进医院,自己和家人都已悲痛难忍,你这边不但不加以安抚,而且还来一个“雪上加霜”的“冷酷宣布”:住院期间,停发薪水!这不是往人家伤口上“洒盐”吗?我想,当事人一定“肉伤”未好,“心伤”又添,其情可怜可悯!更令人“费解”的是,公司“管理当局”,竟然将受伤住院的员工排除在“病假”之外,算他“事假”,理由是“感染了病毒”住院才叫“病”,真是“荒谬”!本人认为,一定要区分“事假”与“病假”,事假克扣克扣自然正常,病假则要另当别论,要么这边扣一些,那边看望时补一些,要么就少扣,条件好一些的干脆不扣,如此以来,员工这么“病一次”,也许就成了公司员工中的一个“忠诚者”!至于,“受伤住院请假者”是否算“病假”,我想,就算是“白痴管理者”也应该“心知肚明”吧,除非他心中暗藏“小九九”!
条三:员工丧父丧母,请丧假要先出具所属社区居委会证明,否则扣发请假期间的全部薪水。
评点:世界上竟有如此的“没心没肺”的“冰点”制度,员工丧父或丧母,突闻噩耗,已然“肝肠寸断”,你还硬要人家把“眼泪”往肚子里“吞”,到相关机构去证明自己父亲或母亲不是“假死”,是“真死”,才能安心为亲人办丧,我要问,你还有没有人性?你何尝不为人子?你怎么就不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一下呢?试问天下有谁为了自己几天“假”,拿自己父母的“生死”开玩笑?更何况在我们这样一个“百善孝为先”的文明国度。还有,公司员工碰到丧父丧母这样一个“天大”的家事,你作为管理者,就没有责任派人前往“吊唁”一下吗?如果你派了,你还用员工打“证明”吗?如果你没派,那你还算“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