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002264)慈善基金会遇到的麻烦,并非陈发树一个人的麻烦,而是中国企业家想做慈善却无从实现的集体麻烦,而这麻烦,恰好给了中国慈善机制一记响亮的耳光。
在业界对陈发树成立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的动机表示质疑与责任时,另两个问题似乎更值得关注:为什么号称“全球裸捐第一人”的牛根生前无古人地将股票捐给自己控制的“老牛基金会”并获得空前尊敬之后,竟然将已经捐到基金会的善款抵押给投资银行?为什么福耀玻璃(600660)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有意将其持有的福耀玻璃股份70%用来成立慈善基金,但最终迟迟无法实现?
同样是捐赠股权,为什么盖茨当年的“裸捐”赢得无数赞誉与掌声?曹德旺遇到的问题是中国非公募慈善基金注册难、纳税难等一系列制度上的问题。民政部门要求慈善基金必须挂靠单位,须有主管单位,以纳入统一的政府管理,否则不会给予注册,同时在税收上也没有减免。
“老牛基金会”最终沦落到用来抵押,反映的是相关部门对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监管的缺失。到目前为止,国内民营企业家捐赠股份建立慈善基金没人成功。
当前陈发树的慈善基金会遭受质疑也在意料之中,这种基金会被评论家叶檀称为“特殊目的公司”,名为慈善基金,事实是一种即可用于公益也可用于商业投资非驴非马的组织。
一方面,国内私权理念异常模糊。陈发树要怎么花钱或者处理股票,本是个人之事,他拥有完全的支配权,但事实是,陈发树不仅要面对新基金会的规划与建设,还要面对各方质疑,而且还要辨析慈善制度的雷区而避免再次落入坑中。
正常的激励机制应该是,就算陈的行为起初确有商业功利目的,但只要结果均符合慈善程序,操作按惯例出牌,就理应得到肯定。
另一方面,国外公募基金会均接受公众选择与监督,而私募基金会由于自己出钱较少受公众制约,因此政府对私募基金会的监督力度更大。在美国,连媒体都能拿到私募基金会内部资料。
国内情况恰好相反。尽管国家民政部每年会对非公募基金会进行年检,但由于监管人力不足而流于形式。实际上,基金会只需每年定期向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和登记主管提供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经过以上部门核定并盖章即可通过。
此外,中国慈善事业的相关配套制度严重滞后,公益财产管理制度、公益机构分类分级监管制度、行业评估制度和信息统计制度都尚未建立健全,使公益事业的进入和运行大多处于无法可依的混沌状态。
盖茨基金会的成功,与其说是经营的成功,不如说是美国慈善制度的合理。美国关于慈善基金的法律规定,每年只需花出5%的钱。剩下的95%可以用来投资,使慈善本金不断放大,从而滚动增值。这也正是洛克菲勒等基金能持续百年的原因。
目前中国的规定是,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的70%。如果一个人将自己资产全部捐出,当年花掉70%后,其他钱不出3年就会花完。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