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杭州飙车案及随后肇事车主朋友在现场的表现,到最近发生在上海的富家子打死保安竟扬言打死人大不了多赔点钱,中国的一些富二代们的言行一次次在冲击着国人的神经,也无疑在冲击着一个社会之为社会所应有的最起码的人伦道德的底线,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思考。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发展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社会财富有了极大的增长,社会的价值观念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人们对那些通过正当手段致富而拥有巨额财富的富商大贾,不再有如过去所说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均富心理,而表现为一种理性和宽容的态度。客观地说,“有恒产始有恒心”、“仓廪实而知礼节”,这些话从某种角度来看是有其道理的。在以消费主义为特征的现代社会环境下,富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必然引领着社会时尚,成为社会全体效仿的对象和前行的动力。如果仅将分析的视野限制在上述领域,相信很多人会同意笔者的这个判断。
但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这些富商自身和传统的富商大贾例如中国过去的儒商不能同日而语,再加上社会教育及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由此导致了富商的子女即“富二代”们个人成长环境中存在着许多不足甚至欠缺,表现在个人人格中,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人伦情操,就是其中典型的情形,上述两个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例就是代表。这已经向全社会提出了一系列很迫切的问题,即:如何在急剧变革的社会转型时期,及时更张我们的社会及教育制度,以此维系全社会的基本人伦于不坠?如何在全社会各成员之间搭建其友谊和仁爱的桥梁?如何在全社会建立其基本的价值和道德共识?这些,将是我们必须及早做出回答并认真采取措施予以践行的问题。
虽然如此,笔者仍感到怀疑的是,即便认真思量关于制度和教育改革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嘉言懿行也未必能尽数实现。按照孟子的说法,即“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对别人寄予同情,作为人伦的大端,是人之为人天然具有的品性,是不教而立的,即先验存在的。果真如此,我们事实上已被逼到一个伦理学的死胡同。那么,这些“富二代”们“为富不仁”的背后,真的存在着无法逃离的“国民性”陷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