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创业板上市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思危29日在第五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上表示,为了提高创业板的活力,创业板最少需要有四百家企业。截至目前,创业板仅有28家企业挂牌上市。在同一场合,中国证监会前任主席周道炯强调,创业板要平稳的运行,主要包括严格的措施、创业板市场的信任体系和监管规则的完善、对国际上成功经验的借鉴三个方面。
成思危指出,当前创业板规模较小,容易导致资金涌入,出现爆炒现象;还容易导致上市公司的市盈率过高,不利于创业板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他建议,要注意调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市场结构,因为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交错会导致其中之一被边缘化。
成思危特别指出,创新型企业和创业型企业是不同的。只要创业都可以叫做创业型企业,而创新型企业是有明确定位的。此外,高成长企业也要区别来看,有的高成长企业是通过制度创新得到了高成长,对于这类高成长企业应该支持。因此,要严格规定什么是创新型企业,这可能需要证监会和科技部共同来研究标准。此外,在发审委审查的时候,建议把示范真正的创新型企业作为上创业板的标准。
对于创业板市盈率过高问题,成思危建议监管部门的职能一定要逐步合理、规范、适度、有效。合理是指要合乎经济学原理,例如对暴利行业的定义应该是高于平均利润率50%至100%,而不是简单的高于平均利润率的行业;依法监管方面,人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是一方面,政府部门和地方的法规不能够违反国家法律是另一方面;此外,要适度且有效地管理,凡是市场能够做的事,就少管一点,如证交所能处理的问题就不要交给证监会来处理。而有效是指监管层制定的政策要能改变投资者的行为和预期,这个符合“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来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