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财政收入增速好转,地方突击花钱的“冲动”难减之时,《预算法》的修订进展再次进入视野。
1月23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备受瞩目的全国两会虽然是最初制定《预算法》的权威部门,但《预算法》修订案草案的三审将不会参加今年全国两会的审议。“《预算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修订工作也可以由人大审议,但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对草案的修改意见达成共识,从时间上看来不及参加两会。”相关人士表示。
在此背景下,部分财税人士认为,已经错失两会时机的《预算法》修改工作,最早或将在4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上会审议,但最终是否能够上会仍然要看这两个月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是否能够达成共识。
上两会无望
“目前《预算法》的修改幅度比较大,特别是三中全会对《预算法》也提出了要求,《预算法》的修改必然会加一些意见进去,但是三中全会也只是一个纲领性的要求,具体怎么改,怎么做,并没有细化,对职能部门来说,这个工作仍需时日来讨论。”上述人士表示。
从时间上看,去年11月三中全会召开至今,短短3个月时间,《预算法》修订案草案上大会审议的条件并不成熟,因此不会上今年的两会。
2012年7月6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就《预算法》修订案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按照全国人大工作惯例,向社会征求意见是正式审议某一项法律或其修订草案的“前奏”。
这一信号也引起各方关注,随即围绕着关于“财政预算审议时间”“财政预算细化公开”“央行经理国库权”等争议展开了广泛讨论,但并未能达成一致或者共识。
十八届三中全会一度成为《预算法》修订的一个重要节点。2013年11月13日,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同时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
![预算法修订 《预算法》修订“缺席”全国两会](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09285594570445.jpeg)
这一纲领性的要求成为《预算法》修订的一个方向,但值得注意的是,三中全会并没有具体对《预算法》如何修订以及如何落实给予要求,这成为改革的一个难点。
“在细节内容上,财政部和法工委还需要细化,而且修订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三中全会的精神要求,还有当下争议的一些热点问题。”中央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
记者了解到,修改《预算法》是十一届人大立法规划的重点项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下称“预工委”)和财政部共同起草。一审时,主要由预工委牵头和财政部共同起草,二审时,由法工委牵头,预工委和财政部共同起草。
三审年内上会
毫无疑问的是,《预算法》修订工作若不能在2014年两会审议,如若仍在2014年进行三审,三审工作必然要通过常委会来审议。
“一般来说,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都具有制定法律和修订法律的权力,但大会上主要对一些重要性法律进行修订,更多时候可以通过常委会来修订,而且大会制定的法律,常委会也具有修订的权限。”施正文说。
施正文补充,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修订工作不会上大会审议,但是大会制定的法律修订可以通过常委会来审议。“原则上遵循级别高的可以在低的会议修订,但是级别低的不能到级别高的会议上修订。”
据了解,《预算法》的修订工作在2010年、2011年两年分别被列入全国人大当年立法工作计划,但均未有突破性进展。
2012年,在公开征求意见后,《预算法》修订案草案因涉及政府行为监督、部门权力划分等敏感问题而引发巨大争议。包括“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权”、财政预算审议时间等问题在内,社会各方都在征求意见期内充分表达了观点。而这些难解的争议,将成为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首考”。
在错过一年一次的全国两会之后,《预算法》的修订最早将在4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上审议,不过这一消息并没有得到证实。施正文表示,4月份上会审议的可能性不大。
此前,《预算法》修定案草案暂缓上会,很大程度上缘于公众对二审稿的争议。此次《预算法》争议焦点集中在《预算法》修订的属性定位上。《预算法》修改的核心是要强化人大和社会规范约束政府的权力,将《预算法》提升为立法机关规范约束政府的“权责法”,逐渐弱化政府行政管理功能。
在他看来,两会之后一个月的时间很难把这些意见消化掉。“最早或将在6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上会审议,无论具体时间如何,《预算法》修订案草案的三审今年都会上会审议,但最终三审都不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