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我们不免想起几年前响彻了几乎大半个中国的“打假英雄”王海、林枫等人的名字。
曾几何时,他们让商家闻风丧胆,望假生畏……可如今,他们却销声匿迹,淡出江湖。 职业打假人的消失,是否表明假冒伪劣不存在了?还是大众不容许他们踩着体制的弊端吃寄生饭?以及接受不了自己英雄的行为被扣上狗熊的称号? “这些打假人就是打法律擦边球为自己牟利”、“他们就是吃饱了没事干”、“说白了,就是为了名利双收”...前两年,或者说更早一点,只要随意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就能看到这些铺天盖地的对打假人的评论。
地里有草,是农民没种好;市场有假货,是主管部门没管好;10多年前,这支富有“神奇色彩”的打假人刚活跃在中国的土地上时,他们的出现,令某些官府和专业机构愧之不及!“职业打假人”的所作所为,老百姓拍手称赞,称他们为“英雄”。
日子久了,某些打假人以“买假打假”来获得“好处”的行为,把老百姓心目中“英雄”的称号给彻底糟蹋了。昔日的英雄变成了狗熊。 对于这种 “自杀”的滋味,叱诧打假市场多年的林枫可谓最有发言权,还记得那张黑白照片,背景是一旅馆的房间里,房门口挤着各路记者。更清楚记得照片中的核心人物--林枫的母亲。
那是2006年11月19日,林枫的母亲抵达西安,去给关押在西安公安莲湖分局看守所的儿子送衣服。回到旅馆时对去一探究竟的各路记者说了一句话。她说:“林枫打假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但他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收取别人的钱。” 老太太戴着眼睛,但仔细盯着那张照片,透过镜片,透过老太太脸上那牵强的笑,似乎能读出她心中的一些苦涩。
有了林枫的案例,老百姓似乎对打假人以打击丑恶势力来凸现自己真善美的意图更加深恶痛绝.于是乎,便要用“口水武器”来“淹死”他们,直到他们知难而退,直到他们渐渐消失。
《市场报》对于这类特殊人群,曾这样评价道:职业打假人并不能真正打假,打假不是消费行为,《消法》也不能完全惩治造假者。频繁诉讼的职业打假人,细究其言行,打假不是他们真正目的。而知假买假也有悖于消费常理,任何一个正常的消费者也不会自愿上当和主动挨宰。由于政府打假职能不到位,职业打假人运用《消法》维权尚有用武之地,而今天,职业打假人对待不法经营者可以说束手无策,这正是职业打假人的驱利性所决定的。
在最需要监督打假之处,很难见到职业打假人的身影,像接连曝光的毒火腿、注水肉、劣质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假冒伪劣案件的查处,有几个是职业打假人打出的?这些被曝光的产品,尽管与百姓生活休戚相关,但由于造假企业名不见经传,打假索赔,终难获利。
不立规矩怎成方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完备的法制将个人、企业、政府的行为和职责界定的更加清晰。一切以个人行为,替政府职能,用公共产品和法律资源作为牟利的手段的现象终将结束,个人职业打假也会像个人讨债等行为一样被废止。
打假英雄沦为狗熊,其实是315的一部辛酸史,它透视了商家、权力部门、消费者三方的利益交锋。不过,毕竟昔日“打假英雄”推动中国打假进程,推动了法制建设。他们义务也罢,获利也罢,其巨大作用是不能否认的,然而,除了“王海”们,普通百姓索赔却寥寥无几,是社会环境问题,还是消费者没觉醒,或者是有关部门不作为?委实值得职能部门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