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宋建平涉嫌挪用公款、贪污、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偷税一案。宋捕前系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和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共贪污人民币743.98万余元、美元1798.92万余元,挪用公款500万元,利用国企改制侵吞国有资产2.53亿余元(未遂)。(见8月12日《广州日报》)
与其他国企老总经济犯罪有所不同的是,宋建平集挪用公款、贪污、偷税、非法经营等多种犯罪为一身,可谓“五毒俱全”。从其犯罪事实看,宋建平贪污公款“轻松”地如同从自个儿衣袋里掏钱那么简单,公款账户成了他个人的“提款机”,想贪就贪,完全逐愿,几乎没有任何障碍。如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他不动声色的竟将2.53亿元国有资产隐匿、侵吞,后经省财政厅复审时才被发现。年仅45岁的宋建平任职不到4年,靠贪污“暴富”成亿万富翁,其极度贪婪之心令人震惊。与那些东窗事发的国企老总比贪污数额,宋建平创造了新的天文数字。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宋已经打破了以往贪官的贪污纪录,堪称当今“中国第一贪”。
国企老总犯事早就不是个案,但令笔者不解的是,仅3年多时间,宋建平能将700多万人民币和近1800万美元轻松地收入囊中,2.53亿国资也险些落入其“虎口”,创贪污之最,原因何在?答案或许可用一句话概括:这暴露了对国企老总监督的缺失。可如果往深追究,监督缘何缺失?是没有制度?还是制度成了“睁眼瞎”?
笔者的观点是,说没有制度那是假话,哪家企业都有厚厚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的流程制度,如果严格按章办事,老总想贪恐难以得逞。而问题之关键是这些制度成了摆设,成了“睁眼瞎”,成了没有“守门员”的空门。制度成“空门”是因为人们不敢依法按章对老总进行监督。从报道中读到,宋建平是山西焦炭出口行业响当当的人物,对外能量极大,关系通天;对内极度霸道,一手遮天。想一想,企业对这个重量级的“一把手”敢监督吗?谁真枪实弹的监督必是“死虾子”一个。下级不敢监督似乎有情可原,可上级为何也监管缺失?众所周知,国企改制首先要进行资产评估,可被宋建平隐匿的2.53亿国资居然“漏评”了,直到省财政厅复评才见天日,这种评估难道不需要质疑吗?大量事实说明,“宋建平们”能够逃避上级监管也是存有“隐情”的,或许上级领导对这些“能人”过于信任、青睐,也不能排除有领导得到了好处,监管睁只眼闭只眼。
宋建平重大经济犯罪案再次敲响对国企老总的监管警钟。最好的监督是制度,要使制度成为耳聪目明的“哨兵”而不是“睁眼瞎”,除了强化监督者的责任,做到只认制度不认人,还需完善制度,堵住漏洞,尤其要用制度削弱和限制国企老总一言九鼎的权力,包括“一只笔”财权。同时需要吸纳职工群众参与监督,把老总的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看得见,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