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关系理论探讨回顾
李维安教授等从狭义和广义上对公司治理作了界定。他们认为,“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
最早论及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区别与联系的是Tricker,RobertI.教授。在其1984年的专著《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中,Tricker明确提出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及其与公司管理的区别。他认为:公司管理就是运营公司,而公司治理则是确保这种运营处于正确的轨道之上。
KennethN.Dayton教授则将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关系形象的比喻为一个硬币的两面。在专著《公司治理:硬币的另一面》(CorporateGovernance:theothersideofthecoin)中,Dayton认为公司治理指的是董事会利用来监督管理层的过程、结构和联系;公司管理则是管理人员确定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行动。此外,一个公司中优化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联系是非常必要的。
也有人认为,公司治理规定了企业运作的整个基本网络框架。而公司管理是在这个框架下驾驶企业奔向目标。公司治理模式考察的事构成企业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划分,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实现相互制衡。这是企业创造财富的基础和保障;公司公司是在既定的治理模式下企业为实现企业的目标而采取的行动。这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
尽管众说纷纭,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是涉及权责利制度安排,一个是涉及到企业目标的实现;一个是财富的起点与分配;另外一个是财富创造及其动力源泉。两者是相互关联的。
二、企业的本质
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生产函数论认为。企业是一个简单的“生产函数”,各项投入作为函数的自变量,通过毫无成本地运用市场价格机制,企业能够依据“利润最大化”的原则自动得出产出。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生产能力的差异,内外部契约关系在“生产函数”中都是被舍弃或者隐含的基本条件。人们可以将这些中间环节看作一个“黑箱”不去考虑,只需关注投入和产出。
以科斯(Ronald Coase)、阿尔钦(Armen Alchian)和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契约理论研究者通过对“企业黑箱”论交易无成本假设的质疑,开创了企业理论的契约学派。他们认为:企业在本质上是一组契约的组合,是一种节约交易费用的制度装置或契约安排。契约理论第一次深入企业的内部对企业本质进行研究。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问题才得到真正的重视。契约理论认为通过合理的内外部契约安排(治理基础)可以构建良好的约束激励机制(管理问题),从而实现企业绩效的最大化。
结合以上,我们发现,企业的本质就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和制度安排。它既有生产函数的特性,也有契约性,是资源配置契约性与生产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