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化腾与黄光裕,这两个看似没有什么联系的人物,为什么能够扯到一起呢?
从根儿上说,因为他们都是潮汕人;从年纪上说,两人几乎是同龄人相差仅2岁且都不到40;从地位上来说,他们都是所处行业的巨头,都是垄断者;从财富上来说,二人均位列福布斯2008年中国富人榜前10名;从名气上来说,他们都是名人,都是现在官司缠身的人。
不过,同为官司缠身,还是有区别的。黄光裕是因为涉嫌操纵股价等原因接受检方调查,而马化腾则是因为别人动了自己的“奶酪”要去法院讨个公道。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在这个商业社会里,股东就是天。可是,黄光裕操纵股价,将无数中小投资者玩弄于掌中;马化腾则是大笔抛售股票,腾讯股价从60多港元跌至最低不到40港元。
那么对于这两起案件,公众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在新浪网有关“黄光裕被调查”的网上民调中,173686名参与者在回答“你是否还信任国美电器的品牌信誉?”问题时,48.53%的人表示“怀疑”,在回答“你认为黄光裕是否会被定罪?”的问题时,74.87%的人认为“会”。同样,在新浪网有关“51.com和腾讯纷争”的网上调查中,134957名参与调查者在回答“你是否使用彩虹QQ?”问题时,65.72%的人表示“是”;在回答“你认为彩虹QQ提供的功能是否侵犯隐私?”问题时,56.36%的人认为“否”,在回答“你如何看待类似QQ外挂功能?”问题时,55.68%的人表示“喜欢”。尽管网民的态度并不代表最终法律的判决,但是,多少可以体现“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道理。
对于黄光裕而言,可能公众暂时并不会知道更深的内幕,但是资本市场早就不乏诸如“中科创业”、“德隆系”之类的前车之覆,因此,黄光裕的结局基本上也是顺车顺辄,不会太跑偏。而对于马化腾而言,案情则要简单得多,51.com旗下的彩虹QQ软件将腾讯的收费项目,即查对方的IP地址及是否隐身,变成了免费项目,因此,马化腾认为彩虹QQ侵犯了用户的隐私,由此,也引出了上述新浪网就“是否侵犯隐私”的调查。如果按照这个逻辑说彩虹QQ侵犯隐私的话,那么腾讯QQ同样也侵犯了隐私,而且,腾讯将“隐私”用于商业目的,“危害”更甚。
由此不难预料,如果以“侵犯隐私”为由诉诸法院的话,腾讯很有可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法律如果认定用户的IP地址和在线状态是隐私的话,腾讯则根本无权透露这些信息,更谈不上拿来卖钱;反之,如果认定不属于隐私的话,有了彩虹QQ的免费提供和由此而来的声名鹊起,腾讯想卖也卖不出钱了,剩下的就看双方在屏蔽与反屏蔽上谁更技高一筹了,不过,神仙打仗,凡人遭殃,最终倒霉的还是QQ的用户。不过,好在QQ的用户大多都是年轻人,还算“禁折腾”。
如果不出意外,黄光裕此遭免不了牢狱之苦,而马化腾则是希望把对手送进牢里。今年3月份,腾讯就把QQ珊瑚虫版的版主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的老师陈寿福送进了大牢,刑期是三年。这个颇具争议的案件在腾讯的推手下,由民事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令业界哗然,让人不得不重新审视那个外表憨厚可爱的小企鹅。早先腾讯官方网站上曾经专门提供珊瑚虫版QQ的下载链接,当时的陈寿福肯定没有想到会被提供链接的网站给送进大牢;而彩虹QQ的老总庞升东曾经是腾讯网站访谈节目的座上嘉宾,当时的庞升东也许也没有想到如今会被主人告上公堂。
在操作系统领域微软是垄断者,在即时通讯领域,腾讯是垄断者。微软把盗版软件番茄花园的站长洪磊送进了监狱,腾讯则是把珊瑚虫版的版主陈寿福送进了监狱。如果说前者是外国人把中国人送进了监狱的话,那么后者则是中国人把中国人送进了监狱。有道是IT圈里都是口水仗,但是,对于垄断者而言,口水远不如血水来的更刺激更有效。对于以技术立身,以技术为傲的IT人而言,这样“生死相搏”的场景又怎能不是IT人的悲哀,所谓的IT“江湖”不再是形容词了,这里有江湖上真正的冷面和无情。
在黄光裕的发家史中,压货款是重要的手段之一,应该支付给厂商的货款由于延期支付,变成了一笔巨大的沉淀资金供国美使用,形成了一个资金、税务的黑洞。而作为国内最大的虚拟货币——Q币的“印钞厂”,多少年来,腾讯卖出的数亿Q币就是没说过发票的事,网民们可以瞬间就将自己的真金白银变成虚拟的Q币,但是想索要发票却难于上青天。
黄光裕是已经笑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