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商全国理事会组织一批浙商去香港。在考察香港商界的同时,不料大家对去香港购房甚至居住兴趣浓厚。
有的指着维多利亚港的某幢大楼说自己已经买下了其中的哪一套;有的拿出香港身份证展示给我们看。
难怪近来香港豪宅抢手,实为内地有钱人竞相入港所致。所以香港地产大王之一的李兆基十分看好香港豪宅市场。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民企老板移民境外,以入外籍为荣?他们担心什么?
而山西煤矿大整合事件又为我们提供了怎样的一个样本呢?
本刊记者深入山西调查,无论是煤矿的买方或卖方都用到了这个词:强卖强买。
民营煤矿非卖不可,国有煤矿也非买不可——不管你有没有实力,能不能消化;
而更大问题是,在买与卖中间没有第三方评估机构,即使有也是买方单方指定;
没有公开的产权交易所,也没有平等的交易对手。
如此“三无”的卖买,在今天市场经济发达的中国实在难以想象,事实上,一个“强”字已经说明了一切。
诚然,“煤老板”名声不好,由于规模、实力、技术等原因,小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并造成资源的浪费。
但是,经过几轮整顿,煤矿主都已获得合法的开采权和经营权。
现在政府单方终止合同,又没有按市场价给予足额的赔偿(事实上政府也赔偿不起),民企老板们怎能不喊冤呢?
据调查,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中,光浙商资本就损失50%甚至更多,以浙商山西煤矿总投资500—1000亿元计算,
损失高达数百亿元。据说有近七成浙商煤老板面临倾家荡产,有的甚至走上绝路!
(详见本期特别策划《强买强卖,民企受伤有多重》)
市场经济是讲公平的,终止合同本已不合法理,那合理赔偿是起码的要求。
现在连后一点都做不到,这不是明摆着“侵吞”民资吗?一个地区政策如此多变,怎会让人放心呢?
近年来,随着资源类产品价格的不断上涨,包括浙商在内的民企资本,纷纷进军资源行业。
有的掘到了金,也有的血本无归,甚至连累了原来的主业。
本刊9月下半月刊曾报道的“温州鞋王梦断广西矿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民企开矿冒着多大的风险,可是社会上有多少人看到了这一点呢!
浙商当年进军山西开矿,为当地经济作出了贡献,可如今你不走也得走啊。
山西煤矿“国有化”之后,估计将有3000亿民资撤出,其中浙商资本约占五分之一。
据本刊对浙商调查,这其中有大部分资金继续征战矿业,进入内蒙古、新疆、贵州、云南等地寻找机会。
现在人们担心,资源国有化的举措将不断推进下去,那么煤矿以外的其他矿业、其他的省份会不会纷纷效仿呢?
那些今天投入的民资,日后会不会又被迫贱卖撤出?民企投资者不得不防啊!
有关人士一再呼吁,浙商们要抱团,联合投资,使矿业规模提高到相当水平,以尽量减小被整合的风险。
在千呼万唤后,创业板终于亮相。但让人们有些失望的是,真正的创业类公司似乎并未获得上市的机会。
相反,一些本应在中小板上市的公司却挤到了创业板。
考虑到创业板有个良好的开端,决策者这种求稳的心态可以理解。
希望今后有真正属于创业类的企业能够上市,这才是中国创业市场所需要的。
有人说,创业板市场前20名企业中,浙江企业很少,说明浙江的创新能力不足,这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尽然。
因为这只是开始,我们应该看得更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