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贷危机以来,国际市场渐趋萎靡不振,为摆脱困境,国内不管是外贸企业还是地方政府,都把相当大的希望寄于“出口转内销”的战略转型上。但限于国家在外贸方面原有政策的束缚,出口产品转内销一开始就面临“拦路虎”: 根据海关的监管规定,出口加工企业生产出的成品如若转销国内市场,需“先补税后销售”,否则视为走私。
而新近有消息传出,海关总署为鼓励“出口转内销”的外贸应对战略,将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加工贸易企业在出口产品转为内销时,或将可以实行“先内销后集中补税”的新政。消息称这一利好政策的出台,并不需要太长时间,目前已经进入最后细节阶段,估计今年一季度便可对外公布。
避免“补税”造成的流动性压力,对“出口转内销”企业至关重要。资金压力,是这些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常见困难。浙江省外经贸WTO研究中心主任张汉东认为,新政对出口转内销起到了政策松绑的作用,不但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了成本,而且也增加了企业的灵活性。
当前,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都是在保税环境下进行的,按照现有的海关监管规定,加工贸企业的出口产品一旦转做内销,设备和原材料都必须完税,有关税费数额十分可观。“先补税后销售”,这种先出钱才能赚钱的模式给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转内销”带去的压力不但是资金上的,更有心理上的,“税交了,产品内销不出去怎么办?”便成了很现实的疑问。而“先销售后集中补税”的新政一旦实施,摆在加工贸易企业当头的税费压力便可消失,也变相为企业提供了流动资金支持。另外,产品内销多少便补多少税,内销不了的可以继续外销,既灵活,也合理。
据广交会主办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参加2008年秋交会的企业中,约有70%准备选择“出口转内销”。做多国内市场已成为越来越多外贸企业的战略选择,新政若能顺利出台,可以说是给出口企业转内销搭建了一座桥梁,帮助企业更好更快的完成转型。
新政尚未出台,就有专家认为,新政只能是一个暂时性的政策,不会长久执行下去,原因很简单,新政不利于海关监管。如此看来,新政虽然为“出口转内销”提供了桥梁,但也只能是座彩虹桥。对于那些已经明确要转战内销市场的外贸企业来说,加快行动,抓住新政带来的转型机遇,尽快完成角色的转换不失为明智之举。毕竟,外贸和内销不是一个“玩法”,其中的游戏规则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新政的惠及对象来看,主要是加工贸易企业,对一般贸易影响并不大。从浙江的出口贸易企业来看,2008年加工贸易企业只占20%左右,79%是一般贸易企业。由于一般贸易企业既可以做外贸,也可以做内销,没有政策上的限制。所以,浙江在“出口转内销”的战略转型中,将面临更多机会,相对广东、江苏两省能够占得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