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从数字上可能无法让人接受的事实是,90%以上销售额依靠直销员的安利在中国发展的势头比雅芳更加迅猛。据公开资料,2004年安利在中国的销售额达到170亿元人民币,销售人员超过18万人,平均每人月销售额为8000元。按照安利的奖金制度,直销员将得到9%的销售佣金和3%的销售补贴。
但是企业的发展,不能简单的看待数字的差距。
一个我们不可回避的事实是,雅芳成为了被市场和政府接受的企业,2003年中雅芳公司全球首度执行官钟彬娴做客中国,甚至受到了吴仪副总理的接见。《直销管理条例》办法前,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发放的首张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张直销试点牌照也选择了雅芳。
如果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来办就面临着转型,安利可能利润将不如从前,且无法向一层层累积起来的庞大直销员队伍交代。
更糟糕的是,关于安利的负面消息在网上四处传播,消费者的接受程度难以控制。由此观察,从长远来看,雅芳的模式似乎比安利更适合在中国的发展。
之所以这么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人的观念。中国的俗语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虽然《直销管理条例》实施后,很多企业会按此建立服务网点。但消费者可能更接受店铺。“我买了你的产品就要你负责”这是很直接的想法,我在别人手中买了产品而去找厂家的服务网点负责,这多少让人有种隔膜。
同时,店铺的多少还能在直观上让人认识公司的实力。还是拿安利来说,尽管这个企业声名赫赫,但是在很多普通消费者心中,并没有认为它的实力多大,因为街上难以见到店铺,幸好安利在广告投放上对此有所弥补,不然它的实力更不为人所知。
人事动荡会一度加剧
企业发展的基础是人员的稳定,而人员稳定的基础是制度的稳定。
对于中国的直销企业来说,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的生效,其施行多年的奖金制度会因此而改变,所以,制度的变化最直接的危害,可能就是人事的动荡。
《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而同时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也规定,“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为传销行为。
“多层次直销”之梦想被彻底打破!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企业巨头们在更加注重产品与品牌的营销,争取拿到第一批牌照而占领市场先机的同时,这些直销企业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如何调整和安抚在《直销管理条例》执行中将遭遇冲击的原有的核心经销商的利益。
据了解,如新(中国)日用品保健品有限公司率先进行了奖金制度调整,但是,由于工作没有做到位,直销员不能接受,一些高级别的直销员甚至到上海市如新中国总部,与如新中国总裁邱锦云展开对话。
不仅如此,各直销公司的奖金制度的优劣还会影响迷茫中的直销员的新选择,2005年 9月5日,安利(中国)公司董事长郑李锦芬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地进行巡回之旅,外界传言,安利以及玫琳凯等企业的直销员流失严重,郑李锦芬此行主要目的在于安抚其18万直销人员。
一个可以关注的现象是,安利、雅芳等大型直销企业因市场机制的完善,似乎丧失了吸引力,不少直销员都可能转到了一些内资企业,或者是新进的外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在奖金制度等方面可能更灵活,更利于直销员的发展。
直销员的人事变动还来自于他们的自我发展,因为立法限制了团队计酬,很多原来直销员或者是直销团队可能会向产业链的上游发展,成立自己的直销公司,这个过程必然引发人事动荡。
因为立法就意味着,任何直销企业都站在同一起点,新进入的企业很可能就会动用猎头等手段,挖那些成熟的直销企业的管理人才。同时对于那些在成熟的直销企业中干了多年的经理人来说,这也是一次新的职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