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资上海僖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要职的台湾人全体携“得意馆”咖啡加盟项目投资者500多万元现金和600多万元现金支票“人间蒸发”,这使投资人蒙受了重大损失。
此类事件近年来已多次发生。业内人士惊叹,特许加盟正成为快速圈钱新“战场”。
加盟条件诱人吸引众人介入
上海僖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20日在上海注册登记。公司针对中国大型企业办公室及商号、便利店,以贩售、委托、管理等方式,提供意大利进口研磨咖啡机的使用指导,并于2001年12月推出行动咖啡吧“得意馆”。
据这个“异军突起”的台资企业的网站介绍,他们获得上海市政府“4050”项目,针对下岗工人创造就业机会,并称“得意馆”是国内第一家采用进口营业型咖啡机与行动咖啡馆的连锁体系,重资引进意大利BRASILIA专业咖啡制造厂精心研发的ROBO-CAF2和SAECO全自动电脑研磨咖啡机及营业用CIMBALI机,充分为连锁商考虑,简单易学、制作快速、专业口味。
在一连串的“介绍”之中,最为诱人的是其加盟条件:每位加盟者只需缴纳12万至14万元就能每月坐收5000元红利;加盟得意馆每天毛利1000元,一年便可收回投资;替加盟者寻找旺铺;代为培训员工;原料配送、免费维修咖啡机械等等。优厚的条件极具诱惑力,众多市民纷纷掏钱加盟。
加盟“陷阱”露头加盟者浑然不觉家住上海田林新村的一名陈女士,曾经历过摆摊、打工等多次尝试,都受到挫折。现在成为上海僖加的加盟者,总算松了一口气。在交付了10多万元的加盟金后,在家坐收红利,感到既轻松,又实惠。她非常得意向别人推荐“上海僖加”。象陈女士一样,许多加盟者选择了委托经营,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从未去过自己的店,加盟店在哪儿、经营情况如何,都一概不知,他们的“工作”只是在家坐等红利。僖加也因此名声大振,并陆续将手伸向青岛、重庆、南京、大连、福州等地。
但事情并没有加盟者憧憬的那么好。首先,由于市区只有这么大,虽然僖加吸引了更多人加盟,却根本开不出如此多的店。一位加盟者在2002年3月签约“得意馆”,直到次年3月僖加才为他选好馆址,但奇怪的是,他在2002年4月就已经收到了第一个月的5000元红利,可这名加盟者却并未对此反常情况有所觉察。其次,加盟者的回报并不尽如人意。僖加为一位加盟者在浦东某大厦内找到一个铺位,并预计每天有750元纯利进账,而实际每天顶多只有20人光顾,入不敷出,咖啡店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上海僖加的特许加盟“资金链”出现明显风险。僖加在按约定每月将5000元打入加盟者的银行卡仅1年之后,就开始拖延,不能再将红利打入卡内。加盟者不得不三番五次地上门催款,催得紧的加盟者,又可分得几次红利,但他们并不知道,“盟主”是靠拆东墙补西墙来维系资金链的,而不是经营利润。最后,“盟主”终因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竟然卷钱而逃,人去楼空。加盟者追讨无门,才报了案。
特许加盟风险凸现法律软肋由于目前我国特许经营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给一些不法商人带来了可趁之机。有业内人士提出,推进特许加盟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完善相应的法规管理体系。从“得意馆”事件中可以看到僖加公司行骗其实有诸多蛛丝马迹。比如,僖加公司反复变换法人代表,在败露之后“金蝉脱壳”。僖加公司在创立时法人代表是陆某,此后换成了某台籍人士,而在上月底它的法人代表又悄悄变更了;僖加公司在上海开出的100多家“得意馆”连锁店全是加盟店,竟然没有一家自己投资经营的样板店;僖加公司的许多加盟条件都优惠得离奇:加盟金只须缴12万至14万元,就可委托公司经营,每月坐收5000元红利,但这些都是口头约定,在僖加对加盟者信誓旦旦许诺的“由公司派遣服务员、负责选址、3个月内可退款”等条款,根本没有形成文字写进合同文本。
完善法规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特许加盟在上海起步较晚,发展迅速,而相应的法规却存在空白。为此,有关方面认为,完善这一经营模式,亟待完善相应法规及管理系统。他们建议:
一、建立特许经营的中介机构。要有诚信专业的中介机构在特许商和加盟者之间牵线,对盟主进行项目评估、特许资格考核、加盟可行性分析,信用考察等;对回报许诺要进行测算,避免夸大宣传,误导投资者;对盟主提供的开业设备或其他产品,所谓的“全进口”、“国际专利”等要进行技术监督,防范伪劣产品借加盟推销。中介机构作为中立的一方,还须慎重推荐投资项目,一旦加盟者受骗,中介方将负连带责任。这些应有明文规定加以规范和管理。目前,上海连锁商业协会正在制定特许经营行业的有关规约的草案,并将在北京相关部门的规约出台之后进行最后确定。
二、加强对特许加盟的监管。工商、税务等应联手对特许加盟进行动态管理,在工商注册、交纳税费时,对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对频繁变更法人代表,提供过于优惠的加盟条件等,加以监管,以避免快速圈钱行为,保护加盟者权益。
三、要尽快对避免特许加盟风险立法。目前,上海有各种类型的连锁加盟店约2400多家,这个数字还在与日俱增中,特许加盟成为上海自主就业的一大途径。但我国的特许加盟仍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特别在法律体系仍有许多空白,使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人们就业心切的心理,设下陷阱,大肆圈钱。昂博普亚管理顾问(上海)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世界许多国家都制定了自己的特许经营法,值得我们仿效。我国也应尽早对特许经营立法,设准入门槛,制订避风险规则,加盟行为应有避风险条款,如一次性加盟金不应超过总项目投入的5%-10%;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以后盟主理应返还;每月的管理费在营业额的3%-5%范围内;委托加盟要设期限,以1年至1年半为限;特许加盟应以一定数量的直营店为前提等等。四、完善产业链。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提供服务,使特许经营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