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馄饨侯去年的销售额已经达到5000万元,”北京馄饨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马锐臣告诉记者,近年来,通过股份制改造,企业扩大了经营规模,由北京的一家单店发展到目前在全国拥有40多家分店,同时,企业开始涉足速冻食品市场,期望在更广阔的经营领域内施展拳脚。
2003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5842亿元。相比之下,馄饨侯5000万元销售额实在不多。但如果将全国类似馄饨侯这样的中小流通企业的销售额全部累加,这些企业实现的销售额就占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0%以上。从企业数量上看,中小流通企业的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
显然,中小流通企业已经构成当前我国流通企业的主体,在流通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
主体地位不容忽视
近日,馄饨侯被北京市商务局推荐为2004北京优秀特许品牌。
北京已经开始探索在现代流通体系下如何发挥中小流通企业的自身优势,加快促进其改革、发展,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自2003年起,北京针对中小流通企业加大了在连锁加盟、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发展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促进工作,并连续两年推出中小流通企业优秀特许品牌。
北京中小流通企业的情况与全国相似,中小流通企业占全市流通企业总数99%以上,实现了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67%,企业从业人员占80%以上。“中小流通企业已经是吸纳社会就业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个人创业的基本途径,是推进商业便利的基础主体,是促进商业繁荣的有生力量,”北京商务局副局长程红如是评价中小流通企业的作用。
今年商务部连续发布《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和《流通业改革发展纲要》,在这两大对流通业改革和发展进行整体部署的纲领性文件中,提出要控制发展大型购物中心,加快发展便利店、折扣店和中小型购物中心,并加大对中小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
“中小流通企业的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直接关系着我国流通业的竞争力和现代化程度,”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门晓伟副司长强调,提高我国流通行业的发展水平,需要进一步重视发挥中小流通企业的作用,采取措施推动中小流通企业健康发展。
发展瓶颈亟需突破
中小流通业在解决就业、方便人民生活、促进市场繁荣、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中小流通企业对流通产业、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作的贡献与其在社会发展环境中的地位不相适应,其自身的素质和发展能力与其重要作用也不相适应。门晓伟认为,长期以来,对中小流通企业重视不够,重大轻小,针对中小流通企业仍存有一些歧视性政策,致使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目前,中小流通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融资难,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比较困难,这已成为制约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其次是市场准入难,目前一些领域对中小流通企业还有一些限制,据工商部门反映,当前针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审批程序就有100多项;三是技术改造难,中小流通企业资金有限,自身较难进行技术改造。
此外,缺乏有效的人员培训途径;企业获得信息的途径狭窄、能力弱;企业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国有中小流通企业包袱重、改革难等问题都制约着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
各方努力共促发展
促进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首要树立大小企业协调发展的观念。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竞争形势,提升民族企业与发达国家跨国流通集团相抗衡的能力,需要培养一批大型龙头流通企业。“但从我国流通行业的发展实际情况看,大型流通企业毕竟只占少数,绝大多数是中小流通企业,这个现状短期内不会改变,为提高流通行业的整体水平,十分有必要重视占流通企业比例达99%的中小流通企业,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与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并举,点面结合,推动大型流通企业与中小流通企业共同发展,”门晓伟向记者指出了政府扶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在扶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方面还相对滞后。业内人士指出,促进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要促进大、中、小型流通企业的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中小流通企业改革,推动中小流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营销技术,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大对中小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改善中小流通企业经营环境。
要通过深化改革,增强中小流通企业活力。要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引导企业采取联合、收购、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加快国有中小流通企业改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外资等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中小流通企业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中型流通企业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引导中小流通企业重视基础管理工作,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和标准。
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中小流通企业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小流通企业自身特点,着重发展特许加盟和中小企业间的自由连锁,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组织化程度。鼓励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流通业态,鼓励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联合采购。
要完善中小流通企业融资体系,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积极争取地方有关部门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中小流通企业的创立、扩大经营服务规模、人员培训、信用担保及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应加大对中小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完善对中小流通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中小流通企业的担保业务;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中小流通企业的改造和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流通企业利用股票上市、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
应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创办中小流通企业。鼓励创办中小流通企业,在市场准入、专营商品和服务的指定经营、土地使用等方面,应给予中小流通企业更多的支持,除国家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各地给予外资企业和大企业的优惠政策,应同样适用中小流通企业。应简化中小流通企业设立审批程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同时,还应合理规划大中小商业网点布局,为中小流通企业提供生存发展空间;积极支持中小流通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健全中小流通企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