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百联、王府井百货、苏果、大连大商、武商等15家排名中国零售行业前茅的企业进入商务部确定的被扶持的大型流通企业推荐名单,“中国零售业国家队”正式出炉。“国家队”的横空出世,使中国零售业以更强劲的姿态与外资展开贴身肉搏。
本土零售业的扩张困局
在过去的10年里,我国零售业走完了国外零售业150年的商业历程,西方发达国家历经8次零售革命形成的20余种业态几乎全部在我国出现,一个城市从只有几家发展到数十家商厦争雄的局面。
在2005年中国流通业即将全面对外开放之际,大卖场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本土企业欲与国际巨头分庭抗礼,连锁经营、联合兼并等各种模式大闹流通业。如上海联华超市计划5年内将其门店从1921家拓展到8000家;华联超市(资讯、行情、论坛)将把全国划分为6个区域,组建庞大超市群;华润参股苏果,等等。
扩张并非都是好事。过去的一年,由于大卖场、大超市的过度膨胀,造成了卖场的虚拟经营。如曾经两度进入“中国连锁百强”的福建最大连锁企业华榕超市因急速扩张而突然破产,打破了“大而赢”的神话,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知名卖场、超市也走进了扩张后的死胡同。
“最值得担忧的不是外资,而是内资的盲目扩张。”摩尔百盛总经理黄志强坦言,近3年来内资企业在营销观念、市场化和内部管理上获得长足进展,但在扩张布点上显得有些疯狂,目前零售业最缺的是市场调节手段。
这种状况很像1997年、1998年的情况。那时以亚细亚、赛特为代表,零售企业在市场上四处布点,结果由于内部人员储备、管理等不足最后不得不收缩战线。本土企业加入到与外资品牌抢地盘的阵营中,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却因为缺乏慎重和理性,使得这场战争变得十分危险。
我国零售业由于先天不足,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是规模小,集中度低。近年来,虽然通过兼并重组,涌现出了几个在国内堪称巨头的零售集团,但与国外零售大鳄相比,相距甚远。沃尔玛2003年销售额为2600亿美元。中国零售业排名第一的上海百联,2003年的销售额是485亿元,(约60亿美元),这个数字只相当于沃尔玛9天的销售额。
在连锁经营上,国内零售企业与跨国集团相比,更是无法抗衡。美国的连锁经营已占全国零售额的80%以上,而我国这一比重仅为25%左右。同时,大多数内资零售企业规范化水平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配送中心和信息系统;没有形成完善的、规范化运作的经营管理体制,从而阻碍了零售业连锁经营的发展。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最近对全国近400家连锁超市的1.4万多个门店2003年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涉及家乐福、欧尚、易初莲花、万客隆、麦德龙、沃尔玛等42家外资企业的1700多个门店,从门店发展速度看,内资企业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外资企业的发展速度。2003年,内资门店占87.3%,增长速度为32.35%,外资企业门店占12.7%,增长速度为21%。
但从商品销售增长速度来看,外资零售企业明显快于内资企业。在所统计的企业中,占88.5%的内资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29.6%,而42家外资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33%。从销售所占份额看,外资企业销售额合计占所统计企业销售总额的28.3%,内资企业占71.67%;与2002年相比,外资零售企业所占比重提高1.1个百分点。
从所统计的企业单位面积销售额数据看,外资零售企业也高于内资零售企业。数据显示,外资企业平均每平方米年销售额为2.06万元,内资企业平均每平方米年销售额为1.40万元。
在大型综合超市领域占据优势地位的已经不是内资零售企业,在单店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299家超市门店中,内资企业的营业额所占不足三成。
经研究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和3家中国零售企业———联华超市、华联超市、北京华联的财务数据后发现,中国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国外企业,不少企业都在70%以上。而中国销售额前10名的超市和中国连锁百强的毛利润率分别为12.8%及11.95%,而外资企业平均是20.56%;净利润率这一指标国内企业普遍在2%以下,而沃尔玛在2003年度为3.5%。
这种高负债、低利润率的经营方式对国内零售企业的扩张形成了巨大阻碍。由于利润率太低,依靠自身积累发展太慢,而进入资本市场仍在客观上面临诸多限制,资金成为扩张的最大制约。
而在资金上具有明显优势的跨国零售集团则不会放过进一步抢夺地盘的机会。今年年底,我国将放开外企投资零售业市场的限制。调查报告预测,届时,内资零售业的市场份额萎缩幅度会更大。
政府之手让位市场规则
流通企业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并非盛世危言,更为危险的是中国供应商面临的窘境。当流通渠道被外资超市完全掌控后,中国供应商不但成为首先被挤压利润的对象,还会进一步沦为永远的加工厂,即使产品销到国外,也要面临被跨国零售企业贴牌的命运。逐利的资本,最终会把所有利润带到跨国零售企业各自的老家,而不是创造培育这些利润的国家和市场。
3月16日的“全国流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无疑成为中国零售业史上的一次“遵义会议”。国家的态度很明确:不能让外企主导零售业。
在会议上,商务部明确提出:成立15家“本土零售企业国家队”,在政策上予以扶持。
会议结束第二天,北京市商务局就已经与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实施意见》。3月22日,重庆市政府正式下文,同意组建国有独资公司重庆市商务集团。
其实,各地政府早在今年年初就纷纷发文进一步促进商业连锁企业发展,争取让红旗插遍全中国。
有数据显示,到1999年底,正式获得中央批准,能够合法进入中国的中外合资零售商业企业只有21家,但实际上进入中国的外资商业企业近300家。
而且,外资零售商总是出现在中国一些城市最繁华的地段,而专家分析,像这种地段,利润极低的大卖场是无法支付昂贵的地价的,因此,肯定是得到了地方政府的特殊批准,比如让它们用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土地,从而降低了经营成本。这实际上使中国的零售企业面临不平等竞争。
“如果不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中国本土的商业零售企业很难和沃尔玛这样的国际商业航母竞争,”有人忧心忡忡地说。
显然,外资零售企业的进入步伐已经远远走在了政府的开放时间表之前。而许多地方政府突破中央限制给予外资零售企业的优惠政策,更为其迅速扩张提供了方便,使其违规进入中国市场并赚取滚滚利润,然后导致今天的激烈竞争。
为了规范这一现象,2003年12月,一份由中国商务部起草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草案下发到了各家外资商业企业。《办法》将外资在中国商业领域投资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的列为A级,有违规行为但予以规范的列为B级,违规且未规范的列为C级。像家乐福这样的B级投资者,违规行为在进行规范后1年内,应该不能申请开设新店。此办法一出笼立即引起了外资一阵惊慌的同时激起了内资的一片叫好声。
很多人认为,中国零售业太弱,经不起进攻。如此惟一的办法就是使它强壮起来。今年以来,一条脉络已经逐渐展现在人们面前。
1月底,一份由商务部、建设部联合发出的通知出现在每个地级城市商业主管部门的案头,通知要求年底前完成制定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2月初,商务部将《办法》上报国务院。2月履新商务部长的薄熙来上任伊始,就表示要高度重视被称为中国商业第一法的《商业大店法》,这使人们寄予厚望。
2月20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中南海召集15家商业企业进行流通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座谈会。
由于《办法》的颁布牵动中国零售业的未来布局,以及中外零售企业今后的发展前途与命运,在修订过程中,一直伴随着多方力量的博弈。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波折,八易其稿后,《办法》才终于出炉。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法》中,对违规企业进行分级管理的条文已经取消。由于家乐福和一些台资零售企业对“分级条款”提出了激烈的反对意见,理由是“这样的规定违背了中国对WTO承诺的开放零售业的有关条款”。分级管理办法胎死腹中。
同时,《办法》中规定,每个城市都必须有商业网点规划,没有商业网点规划的城市不允许外资零售企业进入开店。也因为外资企业的集体反对被迫取消。
今年两会期间,由100位人大代表签字附议的《商业大店法》议案引起了国内流通业以及全国人大的关注。
在《商业大店法》被各方呼吁的同时,还有另外一种声音,有人以此举违反WTO规定而对此项法律的制定提出异议。
《商业大店法》能否成为中国流通业第一法,至今仍是悬念。
如何发展我们自己的民族商业、确保国家经济安全,需要思考的不仅仅是政府相关部门,更多的问题恐怕还要由本土零售企业来回答,而这其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依然是最关键的。
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希望,未来5—10年内培育出两三家进入世界500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连锁企业集团,这固然令人兴奋,但是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图景将如何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