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冲突:“五星”是否“串货”成焦点
[滁州代理商]“五星”“串货”销售该受处罚
滁州市最大的手机通讯代理商王子通讯公司的法律顾问、安徽皖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宫鉴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五星”滁州店手机的低价是由于“串货”所致。他向记者解释,手机销售中,每一个品牌都在各个省实行不同的包销数量和批发价格。比起江苏市场,安徽地区的手机进价和销售数量明显处于下风,以江苏的价格来安徽销售,必定扰乱安徽手机的销售市场。手机品牌厂家有权对“串货”严厉处罚。
[手机厂商]对“五星”低价态度不一
对于“五星”的“串货”行为,海尔、康佳等手机厂家态度不一。海尔滁州办事处王友健认为,连锁是趋势,五星不论从哪里拿货,销售的都是海尔的产品。康佳滁州办事处的宁士文则说,“五星”的康佳手机是从安徽合肥康佳公司进的货,不存在“串货”问题。但是他表示,如果五星电器“串货”,康佳对于“串货”的处罚是一台手机罚款400元。
[五星]价格竞争优势合理
五星电器南京总部通讯部经理万琼昨晚向记者表示,至少目前五星电器在滁州的手机进货渠道全部“走”的是各品牌的合肥公司,不存在“串货”。但是不排除双方在无法合作的情况下,五星从南京调货的可能性。昨天下午,记者从五星电器手中获得了一份滁州手机市场的价格调查。以波导7150型号手机为例,五星价格为2200元,滁州当地的供货价为2350元,零售最低价为2450元,统一标价为2680元。最大差价已经达到480元。也就是说,在“五星”不“串货”的情况下,同样从安徽公司拿货,五星的价格仍有优势。
理念冲击:谁在不正当竞争
[滁州代理商]商业惯例是行规
王子通讯公司法律顾问宫鉴律师向记者一再表示,行业惯例很重要,谁违反了商业惯例,就是不正当竞争。因为五星电器的低价策略将让滁州当地的手机代理商们无法生存。宫鉴同时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五星电器致各个手机品牌分公司的函。五星电器在函中表示,希望品牌分公司“督促当地办事处、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求重新把柜台落实到位、人员到位”;同时还表示:“同意与当地代理商进行沟通,但必须符合我方的上游政策与货源,包括价格政策、账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对此,宫鉴认为,五星这是“霸王条款”。
[五星]“旧业态”垄断是不正当竞争
正在无锡筹办新卖场开业的五星电器总经理汪建国,昨天致函本报,主题直陈滁州代理商不正当竞争。他说,滁州部分手机代理商试图用地方垄断来获利的做法是不正当竞争,而且也已过时,五星的采购越过了种种中间环节,价格当然低上许多。新业态终将取代传统经营模式,这是无法抗拒的潮流。汪建国说,五星在启东好几个卖场也遇到类似情况,后通过协调得到了一定程度解决。他说,滁州店开业前,五星已预期会有冲突,但没想到那么严重。
专家视点:连锁业发展呼唤法规
河海大学商学院教授陈刚说,此次“手机事件”冲突的背景耐人寻味。联系上个月发生的“国美格力冲突”事件,“手机事件”背后不只是一家连锁企业的尴尬与困惑。
陈刚认为,五星和当地经销商的矛盾焦点在于,双方都认为自己有与厂家的合同或协议,有据可循。在连锁业发展下,确实这是一个新课题。目前防止串货已经成为一种行业惯例,一般企业都会遵守。但连锁业的发展导致地区间的封闭市场发展成为开放市场,货源随着连锁业的发展实现了跨地域流动,触及到利益分配问题,此矛盾一直阻碍和困扰着国内连锁业的“跑马圈地”。对这些市场经济前沿的课题,国外目前最好的解决也就是通常情况下严格遵守区域代理制度,同时通过公司内部调整来解决。另外,还有赖于法规的健全。
在这一事件中,不排除五星和厂家有直供合同,但滁州当地经销商和厂家也有协议。陈教授认为,经过法律程序签定的合同是合法的,但不一定合理,但是我们又必须维护合同的法律严肃性。但是违反市场经济规则的合同是不合理的合同。在目前的经济领域中,合法但不合理的霸王合同是存在的。对此,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健全的法律规则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