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关于超市大卖场的舆论监督报道,引起了供应商的巨大反响。有供应商反映:不少超市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商品损耗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而这些超市的通常做法是把损耗统统转嫁到供应商头上,强制退货并在应付款中强行抵扣。
损耗如何产生?
造成商品损耗的原因有很多,除了个别供应商钻验货空子以次充好、一些消费者“顺手牵羊”外,超市内部管理疏漏是商品损耗的主要原因:比如由于仓库管理混乱,大量食品超过保质期;进出货物时野蛮装卸,商品破损严重;冷冻设备故障,造成生鲜商品变质;还比如由于员工责任心不强,有的把商品条码标签贴错,有的在商品促销结束后未恢复原价,有的不及时检查商品有效期等,都会造成损耗;更有个别超市员工监守自盗,或个别收银员遇到熟客时,故意漏扫部分商品或私自键入较低价格抵充等,也会造成商品损耗;还有的超市,管理人员随心所欲,今天店长来“翻排面”(重新布局商品货架),明天总监又把“排面”推倒重来,结果商品折腾来折腾去,损耗也在增大……
控制超市损耗,管理是关键。沃尔玛的“教条”中就有“损耗是零售业的大敌”。为控制损耗,沃尔玛推行与员工们共享公司因减少损耗而获得的赢利,从而使沃尔玛的损耗只是行业平均水平的一半,仅1%左右。据调查,目前本市超市业的损耗率约在2%-4%,一些文具、小家电、生鲜食品的损耗还远不止这些。
供应商转嫁损耗
法律界人士认为,“损耗统统由供应商买单”,是那种虽然在合同中没有规定,而超市仗着垄断优势,强迫供应商点头的“霸王”行为。既然合同中没有,按理说供应商可以断然说“不”,但可怜又可恨的是,大多数供应商选择的是向广大消费者转嫁损耗的道路。
消费者才是真正的买单人。在采访中,不少供应商向记者坦白,为了转嫁损失,他们只有两条路走,要么涨价,要么以次充好,最后受损的当然是消费者。许多消费者总以为超市头上笼罩着“天天低价”的光环,但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一些超市中的商品价格,早已超过了专卖店,甚至大百货店。
该下猛药管理了
由于我国连续多年商品供大于求,因此在供应商与超市的博弈中,后者明显处于强势地位。有专家建议,超市与供应商之间的契约关系应该由有关部门通过“格式合同”加以规范,并进行备案,对于任意违背“格式合同”约定的,应加大处罚力度。
其实发达国家早已经历过这样的过程。1936年,美国商业圈地风日盛,连锁超市店大欺厂,要求供应商加大折扣、交进场费等等。最后迫使全美中小制造商及经销商联合向联邦法院起诉,从而成就了《罗宾逊波特曼法案》(《连锁商店价格限制法》)的出台,其中包括“对有可能垄断市场的商家,不许它向供应商收进场费”,“不许向供应商要求特殊折扣等不合理费用,对供应商不能采取大小有别的政策”等等。对比发达国家的经验,专家认为,对超市行业明显的以强凌弱的行为,现在是到了该加强管理的时候了。因为制度不全,为失信者付代价的是守信者,是广大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