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6日召开的全国流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说,今年12月11日前将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并透露国家要力争在5至8年内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 距离零售业的开放不足10个月,稍显稚嫩的国内商业企业的压力可想而知。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董事长张文中近年来一直在为外资的过度开放而奔走呼吁,他的观点是,在扶持国内零售业方面,我们的政府还能有何作为?
就此观点,记者采访了中国商业政策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万典武。他说,政府从现在以后再出台任何措施来扶持国内企业,都只是“临时抱佛脚”,实际上应该是在刚入世时就立即
采取措施;当然,“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他赞成商务部重点培育大型流通企业的措施,同时,他认为面临零售业开放,政府还应做的就是为零售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国内外企业的公平竞争。
国内企业:想要的还没等到
张文中一直以来所不愿接受的,就是零售业的开放进程早已大大超出了入世的承诺。他甚至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上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防止国外资本对我国民族流通产业的毁灭性冲击。
为此,他呼吁:对于违规的外资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要严格查处;不要再抢先于入世时间表开放市场;积极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商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商业企业改制;重点培育大型民族流通企业集团,特别是大型民营流通企业;尽快建立大型超市开店的听证制度。
张文中代表了国内一部分企业的态度,不过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他所希望的具体措施的出台。
张志刚在16日的讲话中表示,现阶段我国流通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流通主体发育不成熟。记者也了解到,为了减少W TO后可能出现的冲击,商务部已经起草了新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并且已经上报到国务院。主要的变动包括:不再使用“试点”概念,在经过多年试点以后,开放将会全面铺开;把中国加入W TO商业上的承诺写入新《办法》。
不过,最终新《办法》的出台情况还要等待国务院批准。
从了解到的《办法》内容来分析,商务部门对于自己的管理范围还是限制的很多,完全是按照W TO的精神办事。甚至还有一些让步,《办法》曾经征求过许多外资企业意见,原来提出的对违规外资企业进行分级管理的条款被取消了。
商务部原来计划对曾经违规的企业进行ABCD分级管理,担心自己信誉受到影响的企业纷纷到商务部认错,最后,分级管理也就没有被写入新办法中。
万典武表示,他赞成开放,但是要有度,因为“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以国家为基础的一体化。因此,对于竞争力较强的国内企业,我们既希望它们自身发展得好,也要适当进行保护。
他说,之所以这么多年来会出现零售业开放过度的问题,是因为政府在认识上有以下几个误区:首先,我国一直将引进外资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发展战略,不过实际上现在跟二十年前的情况不同,资金已经不是我们发展的瓶颈;其次,认为引进外资能够增加就业,实际上是在增加失业,因为外资每开一个大店,会挤垮很多中小店铺,这些中小店铺加起来所能创造的就业是大店铺的五、六倍,等等。
政府还能有何作为?
万典武认为,在保护国内零售业方面,政府应当出台的措施还是要出台的。他非常赞成商务部重点培育大型流通企业的做法。
根据张志刚透露,国家力争在5至8年内,培育出15至20家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初步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其销售规模、盈利能力、网络控制能力将大大高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部分企业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使这些企业在中国流通产业产生龙头带动作用。
万典武认为,要扶持,就要扶持那些竞争力较强的大型企业,股份制企业,因为他们本身有好的机制、战斗力。
他表示,在零售业完全开放后,国内外企业将面临同样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在这时所能做的、也是企业最希望的,就是政府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很好的软环境,比如,各种乱收费其实是中外企业都很头疼的。在环境建设方面,政府还是大有文章可做。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步步高超市董事长王填所提交的提案便是《商业大店法》(建议稿),这部《商业大店法》的目的是希望给内外资零售企业以平等的竞争环境。
在外资进入我国商业领域的过程中,兴起了大力开发综合超市、大卖场、货仓式商场等热潮,根据现有和待建的城市购物中心的规模和经济总量,已远远超过我国城市发展和经济实力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并且,大店的过度建设,将造成大量的中小企业倒闭,而我国有近70%的店铺是中小店铺。《商业大店法》的提案很有代表性,据悉,这份提案得到了100位代表的联名响应。
可以说,在当前的情况下,政府在保护国内零售业方面能做的已经不多。这里有各地方政府利益的原因,也有市场的原因,商业市场需要各种各样的新业态。
万典武说,开放已经是既定的方针,企业如果只希望靠政府给政策、给贷款显然不太现实,长久之计就是加快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