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像洋快餐实为内资注册
记者暗访的第一家公司是自称为最早推出广告的麦肯姆连锁快餐公司。虽然是在周末,公司的大厅里还是站满了咨询者。公司项目经理周涛在向记者及其他咨询者介绍时毫不讳言地说:“我们之所以取洋名字,就是为了增加吸引力。”以洋品牌为外衣的宣传还不仅于此,周涛介绍说麦肯姆的商标在国外已经注册,并且在美国的合作方是拥有1300多家分店的星期二餐厅(RUBYTUESDAY)。但据北京工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麦肯姆公司的资金类别是内资,并没有外资参与。
在麦肯基快餐公司,记者也听到同样的介绍。营销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已得到美国麦肯基公司的授权代理,并且介绍说麦肯基在美国已有33年的创业历史,在加拿大、意大利、澳大利亚都有分部。但是在广告所提供的网址上却没有看到有关国外分部的相关信息。武汉麦肯斯基快餐公司在介绍中也提到美国的总部在1968年便已创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国外的知名连锁品牌一般都有记录,但其中并未发现这些所谓的国际知名品牌。北京肯拉姆快餐公司的客户代表刘彬的话也许更具代表性:“肯德基、麦当劳在中国影响很深,名字前加个M,让人一看就是西式快餐。”然而不管是名字与麦当劳、肯德基相似,还是极力强调自己的海外背景,北京市工商局的注册登记却表明他们是清一色的内资企业。
8万元能不能让你当老板
记者在暗访时看到,仅仅一个上午麦肯姆公司就接待了十几位咨询者,其中不乏从外地赶来的。接待小姐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周末,人还会更多,因为人手不够,只好一个项目经理同时接待几批咨询者。大部分快餐公司介绍的内容都大致相同,交完加盟费后,便可得到公司的品牌支持、培训支持、技术支持、管理支持、广告支持等等。麦肯姆公司的周涛介绍,自9月份企业注册以来已有50多家加盟店开业,200多家签订协议,300多家已有加盟意向,有时因为咨询者太多,公司都无法接待。与麦肯姆情况相似的是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麦肯基的60多家加盟店也已开业,有十几家是在北京郊区。无怪乎,麦肯基在自己的宣传册中形容快餐连锁体系是“二十一世纪的黄金产业”。
这些公司的加盟费贵贱不一,大多数和麦肯姆、麦肯基一样为5万元,贵者像开心汤姆则收取8万元美金,少者则如麦肯斯基只收取2.5万元。麦肯姆的周涛给我们开了一张投资清单,其中包括加盟费、设备费、装修费等总计20万元左右,而麦肯斯基的估算是8万元,仅一笔投资账各个公司就相去甚远。但无论是20万还是8万,广告上令人热血沸腾的标语和客户代表煽情的游说都能让做着老板梦的消费者怦然心动。
注册不到半年如何传授经营理念但在消费者交完加盟费后,这些公司的许诺如何保障呢?特许者的两条最基本的条件一为独立法人,二是具有注册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独特的经营管理技巧或诀窍,并有一年以上良好的经营业绩。但从国家工商局、国家商标局、北京市工商局得到的资料却显示不少公司今年下半年才得到注册,爱迪生快餐公司的注册时间为1999年6月7日,肯拉姆为1999年7月29日,麦肯姆为1999年7月28日,麦克汉姆为1999年9月21日,麦香娜更是在特许经营展会的前一个星期10月21日才去注册。经营时间不到半年,甚至连自己的直营店也没有,只是部分公司有一间招待咨询者的样板店。良好的经营业绩,独特的经营理念从何而来?
没有经营经验,对加盟者的培训又何从谈起。麦肯姆的周涛解释,培训的老师就是自己公司的员工,以前可能在其他快餐店工作过,但他们能否提供给加盟者一套如广告中所说的“系统的强化培训 呢?麦肯斯基、麦肯基、肯拉姆等公司也同样使用公司员工作为培训老师,并且时间一般为5至7天。
品牌仍未注册R标志神秘消失
被特许者使用特许者的商标是特许经营最显著的标志之一,知名商标也是特许者信誉的保障。可是记者发现,一些第一次在特许经营展会上还有R注册标记的洋快餐公司,仅在15天后的第三次展览会上,R标记就奇迹般地消失了,这难道是商家的一时疏忽吗?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麦哈姆、肯拉姆、麦克汉姆、美德壮根本就没有提出商标申请,而另外几家也只是提出申请,并且申请时间都在今年6月至9月间,但至今仍未获得注册许可。自称品牌在美国已经注册的麦肯基是在1999年6月5日提出申请的,总部在珠海,已有十几家加盟店的开心汤姆则是在1999年9月15日开始申请,哈迪斯是在1999年6月7日,爱迪生为1999年7月7日,尼克麦香娜在1999年8月30日。在特许经营合同里,商标的使用极其重要,如果连自己的注册商标都没有,无异于开了一张空头支票。麦肯姆的周涛则极为坦率:“我们公司的商标的确没有注册下来,但是你们可以先用,只要不打上R标记就没问题。”而在麦肯基公司,记者只看到了企业注册证明,却没有商标注册证明,当问及商标的使用时,客户代表非常坚决地回答:“没有问题,我们是注册商标,可以打上R的标志。”对此,大地律师事务所张永宜律师对加盟者提出了警告:“非注册商标的出让不受法律保护,受理方也同样不受保护,加盟者应该提高法律意识。”
特许经营别成为骗钱的游戏
在11月1日至3日的’99中国国际特许经营研讨会上,国内外的知名连锁企业和相关学者聚集北京共同商议特许经营在中国的发展。与会者讨论时都有一个共同的观点:特许经营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广阔。用一组数据也许更能说明问题,1998年我国连锁企业经营额达1000亿元人民币,其中200亿元是特许经营实现的,而美国的调查也显示特许经营的风险远远低于非特许经营。但如美国的五六十年代一样,中国目前的特许经营也面临着发展迅速、问题重重的局面。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秘书长裴亮说:“现在许多小企业发现特许经营是个不错的营销方式,就打出知名品牌的旗号,其实不少就是在11月的展会前才刚刚注册。”裴亮还说了一个展会上的现象:“以前开展会都是我们去邀请参展者,但这一次是参展者上门申请,也许他们觉得骗钱的机会来了。”
在展会结束后,国内贸易局、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部分参展商进行了调查。“这些企业有一些共同的特点,”裴亮介绍说,“他们没有加盟店的资料,不能向咨询者提供加盟店的电话、负责人、经营的业绩,而这些都是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另外他们在招募书上把投资回报率写的很高,像麦肯基就写到简式的A类店一年的利润可达到77万多元,稍有从商经验的人就能辨别真伪。并且大做虚假广告,近一段时间,各大媒体上都充斥着这些极富煽动性的广告。”
这些洋快餐特许者似乎只要租上一间不错的办公室,不计血本地在媒体上大做广告,加盟者便会源源不断地进来。这无疑是一件一本万利的差事,但对加盟者那意味着什么呢?“目前这些企业不符合规定的做法是对加盟者的不负责任,”裴亮说,“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应该自己先投资,积累自己的经营经验,而不应该把风险转嫁给加盟者,不能让加盟者承担所有的投资风险,这不符合游戏规则。”而且这种风险不是短时间就能察觉到的,在美国特许经营早期就出现很多骗取加盟金或把广告基金挪做他用的案例。张永宜律师对加盟者提出建议:“对一些陌生的品牌,应该提高警惕,不能轻信宣传。加盟前完全有权利要求特许者提供中英文授权书、国外品牌的注册证明、企业注册以及在工商局的授权备案。”
也许人们还记得1998年那场灰飞烟灭的传销大战,同样是在国外相当成功的销售手段,但因为操作时的不规范,最后只好在中国暂时禁止使用,按当时的说法是“连水带孩子一起泼出去”。对于今天的特许经营热,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同样是顾虑重重。裴亮说:“特许经营在中国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大,并将渗透到更多的行业。如果让这些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搅乱了市场,让加盟者失去了信心的话,中国的特许经营的发展必将受阻。”实际上早在1997年国内贸易部就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但由于没有立法,其约束力大为减弱。目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采取企业备案的做法,以保护加盟者的利益。立法的准备工作也已开始,并将借鉴国外经验对特许者的资格认定、双方承担的权利、义务等核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到那时,要想在中国进行特许经营,可就不是有一间像样的办公室,满天飞地大做广告那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