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族”又叫自由职业者,比如医生、律师、记者、作家、艺术家、经纪人等,这里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
“SOHO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统一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代为办理,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时,需提供本人的《劳动手册》及社会保险转移单。本人档案暂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自由职业者,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的程序为: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经本人签字的工作经历证明,并附招退工手续的复印件,经区、县职介机构认定,为其建立劳动档案,核发《劳动手册》后,由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机构为其办理自由职业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原持有农工商系统发放《劳动手册》的自由职业者,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或街道(乡、镇)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调换本市统一的《劳动手册》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按劳动行政部门的现行规定,“SOHO族”要同时参加三项社会保险,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在本市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00%之间的范围内,由自由职业者根据收入情况自行确定。缴费比例暂时为21%。如果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高于缴费基数的,也可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但不得超过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失业保险费的缴纳,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5%。大病医疗保险费的缴纳,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缴费比例为7%。 “SOHO族”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社保机构为其建立个人账户,记入缴费年限,可以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作为确定退休条件和计算养老金的依据。自由职业者缴费期间视同就业,不再领取失业救济金,并由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记入本人《劳动手册》。个别自由职业者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经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机构审核,当时其确实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允许其补缴。 “SOHO族”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终身不变,当本人就业情况发生变化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随同转移。原已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职工从事自由职业后,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累积计算。自由职业者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能提前支取。“SOHO族”到达退休年龄时,经本人申请,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审核,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可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统一按本市企业办法计发。如个别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从事自由职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的,经本人申请,也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继续缴费,这同时也有助于缓解社保基金越来越大的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