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财产与比尔盖茨相比不值一提,她的故事也没有比尔盖茨那么绚丽,但是她对待财产与孩子的态度却是异常的鲜明,异常的像“比尔盖茨”,比尔盖茨众多资产,原先要给孩子留1亿,后又改为1千万,不知道以后究竟会是多少,她,这个残疾的小小的女子,在中国这样的一个社会,却毅然树起自己的旗帜,毅然的要求孩子与她签下“吝啬”协议,这岂非是活脱脱的一个女版的“比尔盖茨”!
她是一个传奇女人:10岁时要饭被火车碾断右腿;10多年来白手起家打拼成数千万元身价,拥有一个餐饮娱乐城、一个牛肉生产基地和一个重庆周边最大的猪牛肉食品加工厂;小学毕业的她却聘请了北大高材生担任总经理;为让子女自食其力,她和子女签定不继承财产协议书;去年春节几个子女被她“撵”上街去檫皮鞋……
此事一出,社会各界的看法褒贬不一,一年多过去了,她们的现状如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冉敬芳对孩子的教育得到了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的赞同。今年暑假期间,她家变成了一个“教育基地”,很多生意场上的朋友和一些机关里从事行政工作的人,都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他们家,和冉敬芳的孩子一起生活,一起劳动。他们希望在这个大集体的影响下,这些孩子逐渐改掉了懒惰、挑食的毛病,养成了勤劳、节俭的生活习惯。
事件
千万富婆签下“吝啬”协议
故事主人翁叫冉敬芳,一个39岁的残疾女人。
今年7月初,在四川广安,显得极其低调的冉敬芳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右腿几乎没有了、惟一的一只左脚着地,倚在假肢上,她向记者出示了那份传得沸沸扬扬的“家庭协议”。
协议用蓝黑墨水写在一张纸上,上面有冉敬芳和5个孩子的签名。协议的内容有以下五条:1、五个子女读书,如果谁愿意读书以及深造,父母必须全力支持。2、五个子女中,如果谁自动放弃读书,就必须投入社会就业,未满16周岁的必须在家参加劳动,家长不做任何经济上的援助。3、子女就业,家长可以给予一些建议、指导等,但不给予任何经济上的支持。4、五个子女将来交男女朋友时,必须先出示此家庭协议给对方看,表明自己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财产的权利。父母对子女的婚姻,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5、父母的财产以及遗产只能由父母支配,任何子女没有权利过问以及干涉。
这个协议的诞生,其实有一个较长的过程。2003年4月份,冉敬芳就向5个孩子提出了协议内容,几个孩子一直没有同意。经过近两个月的磨合后,在大女儿张敏的带动下,其他4人才基本同意。
2003年7月12日晚上,冉敬芳宣布明天全家出发,到500多公里外的她干爹杨道家召开家庭会议。13日下午,他们全家经过6小时的颠簸,来到了杨爷爷家。
杨爷爷是位老教育工作者,冉敬芳特意请他来做协议家庭会议的见证人。记得第一次和杨爷爷说这件事时,他也不理解,后来冉敬芳多次与他沟通,告诉自己的理由,杨爷爷才同意当这个证人。
13日晚上,冉敬芳郑重地拿出一式7份家庭协议,和孩子们一起拿起笔,郑重地在上面签下各自的名字。
冉敬芳告诉记者:“这个协议,是经过几次家庭会议,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和5个子女反复磋商后达成的,我曾经联系了公证处,本来准备公证,公证处说由孩子没有达到成年人的年龄标准,不能公证,只好等两年最小的孩子满了16岁再去公证了。”
当事人
“吝啬”母亲冉敬芳:目的是培养子女自食其力
去年暑假,冉敬芳的养殖场里,多了几个特殊的打工仔,他们就是她的5个孩子。从养殖场大门进到牛圈的50来米,需要修一条路,开始的时候,冉敬芳准备承包给几个工人,要花2000来元,后来在大女儿的劝说下,她承包给了5个孩子。挖路基、夯路面、铺石板……一直忙了17天,几个孩子终于将这条路修成了。凭自己的劳动,挣到了一笔工钱。整个暑假,他们都在母亲的养殖场打工,工资跟外面雇佣的工人一样,每天按时考勤,迟到、早退或者工作失误照样扣钱。
采访中,冉敬芳多次强调,等小儿子满了16周岁,就将“家庭协议”拿去公证。她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一个女人,只有小学文化,又只有一只脚,做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靠自己的努力达到的。现在好多学生,在学校吃好的,穿名牌,好逸恶劳,我很看不惯。签定这样的家庭协议,我就是要培养子女自食其力的能力。我一只脚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他们好脚好手的,为什么不能?我的目的,是让我的娃娃们不能丢了我那种生活的精神!”
根据“家庭协议”,“子女就业,家长可以给予一些建议、指导等,但不给予任何经济上的支持”,记者和冉敬芳有这样一段对话:
“如果孩子们将来做生意,要向你贷款,你贷给他们吗?”
“我不会贷给他们。”
“为什么呢?”
“有几个好处,要增加他的思想压力,因为我贷了这么多款,我要还,是银行的,要是不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孩子跟我借了钱,我贷给他,他可以不还,儿女用父母的,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应该用的。压力就不那么大?”
协议签定以后,冉敬芳为了培养孩子的计划性,使他们学会量财而用,通过考察核算,把女儿张兰英和蒋丽的生活费从每月500元降到了300元,这包括她们在学校的伙食费和零用钱,还有每月回家的车钱。这个标准比普通家庭的同学还低,而班里花销厉害的同学每月大约要800元。
2004年,冉敬芳的大女儿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开学的时候,她一起去了北京,除了送女儿以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实地考察女儿的花销,好制定标准。几天校内外考察后,她给大女儿制定的标准是每月500元的生活费。这500元是这样分配的,每天10元的伙食费,一个月就是300元左右,100元的电话费及购买一些日常用品,另100元可以买书或者请朋友消费。
对自己财产以后怎么处理,冉敬芳说,将用来回馈社会,资助残疾人事业。她说,自己是残疾人,一只脚上山割过牛草,插过秧,干过所有的农活,20年来一只脚起早贪黑地做生意,备尝了残疾人的艰辛。她准备将更多的关爱,投向残疾人事业,计划今年在自己的几个公司内,将残疾员工的比例扩大到40%,“尽量给他们一个能吃上饭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