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几个英文字母来表示某种意思,自然是时尚的。这有点像许多大厂,甚至中厂小厂,夫妻老婆开的作坊,所做的产品喜欢用外国字来做商标显摆或蒙人吓唬人似的———这不怨人家,谁让有这么多人迷信时尚,见着洋文就下意识地要下拜呢!
以前家庭妇女也是在家里上班的,尽管现在的家庭妇女也时尚了,称之为“全职太太”了———太太还有不“全职”的?那“兼职”的是干吗的?
但SOHO一族是不会将“全职太太”引为同类的。太太再“全职”,也只不过呆在家里相夫教子,我们还没有那么先进,没有法律规定老婆在家做家务,老公必须付薪水。或许有一天劳动保障部说,那属于正规就业,也要缴“四金”,那就有点SOHO了。
保姆也是在家里工作的,而且名称也开始时尚,叫什么“家政员”。不过,“家政员”不是“司令员”,那是在人家家里听人家口令给人家干活,所以也是不能比照“在家里上班”,说是SOHO的。
给家庭妇女、保姆正名,叫得再现代化、城市化、中产化、职业化,总还是干那点活,就那点家庭地位、社会地位,无法上靠SOHO一族的。而另一类“在家上班”的,倒是越来越下靠SOHO一族了。
画家也是在家里上班的(不,是在家里搞艺术的),不过在这个城市里有几个画家在搞艺术,房价这么高,按揭压力那么大,总是要想办法多去接点活干干的;小说家也是在家里上班的,或者说是在家里爬格子创作的,但呕心沥血换来的那点稿费,大概比种田的也高不了多少,所以还不如给企业家写写传记,或者接书商的活,编几本挂着洋名字的书来得实在。
SOHO一族应该是自豪的,因为在家里上班,可以一边照顾家里,一边挣钱,自由自在,仿佛画家、小说家,与自由职业者接近了。至少比“朝九晚五”的、天天跟老板的脸色照面的要感觉优越。
写到这里,回想起最早听办公室里的同事说“SOHO”一词,真还以为是外贸商场里的什么贴牌服装呢!
天天挤地铁穿行大半个城市,整日盯着办公桌上的屏幕,心里无法不时常想着既能挣钱又可自由自在的好事。
SOHO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