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调查显示,上海有创业意向的人不算少,但真正着手行动的人,不多。很多人在刚刚燃起创业激情的时候,就开始过多地考虑风险,把客观必须承担的风险人为地变成了思想障碍,创业激情就这样被打磨光了。
去年,上海实施的开业贷款担保量,无论笔数还是金额都超过前四年总和;
去年,全市18个区县建成开业园区39个,吸纳了1422家非正规劳动组织和微小型企业进驻,新增就业岗位1.1万个;
目前,还有16个开业园区正在建设中,完全建成后,全市开业园区预计可吸纳3400家劳动组织和微小企业入驻,创造就业岗位2.2万个。
红红火火的数据背后,我们依然有很多忧虑。
创业勇气需提升
对比很鲜明。从2000年实施开业贷款担保政策以来,本市累计通过开业贷款成立的非正规劳动组织共3.4万家,从业人员36万人。但是,成功转制为小企业的只有2100多家。
显然,在政策扶持的鼓励下,很多人走上了创业之路,但相当部分“小老板”企业成长并不快,吸纳就业的量也没有明显扩充,只能继续靠着政策吃饭。优惠政策,无形之中被企业看成了规避成长风险的保护伞,企业虽然不至于死亡,但是少了独自经历风险的勇气。缺少了这样的锻炼,企业又如何经受得了大风大浪的考验?更何况,有些非正规就业组织到了3年以后,便转卖给外地的管理者,这样不仅不利于非正规就业组织本身的成长,也不利于整体管理。
创业活跃程度不够高、非正规就业组织虽多,但转为“正规军”的较少———上海创业的活跃程度仅是虚热。市劳动保障局一份调查显示,本市创业活动率为4.9%,较之深圳10.49%的比例,低了近6个百分点。全球比较来看,日本为2.3%、法国为2.4%、新加坡为5.4%、英国为6.0%、澳大利亚为9.9%、美国的创业活跃程度更是达到了11.3%。总体而言,上海的创业活跃程度在国际上仅是中等水平,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
有人说,上海创业气氛不浓,与文化有关,与上海人缺少创业勇气有关。一份调查显示,上海有创业意向的人不算少,但真正着手行动的人不多。很多人在刚刚燃起创业激情的时候,就开始过多地考虑风险,把客观必须承担的风险人为地变成了思想障碍,创业激情就这样被打磨光了。此外,创业总有一定风险,除了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外,整个社会还应具有宽容失败的氛围。一次失败,并不意味着永远的失败。破产者吸取了经验教训后,羽翼会不断丰满,更有经验进行“二次创业”。
上海需要营造一个更好地接受失败、迎接失败的外部环境。
提升能力是关键
但鼓励创业需要的内在动力还远不止这些,关键还是要不断提升创业者的能力。
在增强创业能力方面,培训是最主要的措施。面对品种繁杂的培训市场,如何激励培训机构的热情,提高培训质量,让培训出来的学员迅速对接上市场需求?
比较两种不同的培训机制,可以看出些道道来。
目前,上海采用的是“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运行机制,美国实行的是“伙伴式培训”。后者与“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区别是,政府和培训机构处于一个平等合作的关系,双方之间互有合作,又互有牵制。合作,使培训机构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互相牵制,又使培训机构不得不将政府的培训意图结合进去,与就业率紧密结合。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府更多的是扮演监管的角色,而并非在过程中参与。这样,培训机构便不能随时调整培训方向,而是等到培训成果出来之后,再进行改善,导致的结果是,培训出来的成果出现偏差,甚至出现白培训的现象。
美国的“伙伴式培训”,是把社会上培训机构的成果、方式与政府的培训目标通过合约形式联系起来。具体做法是,由全美460个职业培训行业委员会分别同联邦政府签订培训合同,然后再由各委员会把合同转包给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签约后按合同实施培训计划,并获得资助。培训成果将决定其今后能否继续保留培训资格和获得培训承包合同。
此外,培训经费的筹集也一直困扰着政府。在我国,通常是通过制订政策,规定企业拨出一定金额的经费来给企业职工培训。这样,就存在一个企业执行政策是否认真的问题。因为,这些规定的监管部门仅仅是企业工会、或者是总工会,都没有很强的约束能力,以保障这些培训经费使用得到位、发放得及时。
而国外筹措培训经费的主要措施,一是政府财政拨款;但是多数国家采用的方式是征收培训税。巴西、委内瑞拉、秘鲁等拉美国家采取这种方式,税率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1%-2%;法国规定雇员在10人以上的企业,须交纳相当于工资总额1.5%的培训税;10人以下的,不低于0.25%;为鼓励企业开展培训,有些国家将培训税的一部分返还给企业。国外征收培训税的筹集方式,既是一种集资,也形成一种约束机制,这未尝不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方式。
发展创业基金
其实,在创业过程中,有了热情、能力,资金支持也很重要。很多人创业失败,是因为创业过程中发生资金链断裂、或者是现金流不畅。这其中,如果有了其他的资金资助方式,便可以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据调查,在我国创业者中,资金靠自筹的占56.8%,风险投资仅在2.3%。而在美国,50%以上的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得到过风险投资的帮助。
在我国,政府对风险投资一直是支持的态度,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相当谨慎。因为,在我国,相关法规不健全,创业基金的申办、设立处于无法可依状态。实际上,风险不等于投机,创业基金的风险投资是经过严格评审之后再直接投资于高新技术事业,创业基金的大力发展不仅不会引致泡沫经济,反而有利于减少泡沫、化解金融风险。
在我国财政经费不足、风险投资银行慎之又慎的情况下,创业基金的资金来源最终只能主要依靠民间资金。专家建议,不妨采取公募为主,并鼓励国有机构参与,带动个人投资者投资,还可以考虑信用担保制度。但是,由于创业基金,特别是公司型创业基金,本质首先属于风险投资,其次才属于投资基金,所以,为了降低风险,最好由大企业集团为主发起人,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其他发起人。
另外,还可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成立创业基金并进行风险投资。国外的创业基金可享受税收优惠。如在英国,创业基金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比例达80%,就可申请税收豁免;法国为40%;美国则将资本收益税率由49.5%降至10%;新加坡政府规定,风险投资最初5年-10年完全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