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税务代理制度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在一定的代理权限内,依照税法规定,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己的名义,代为办理各项税务事宜的制度。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即税务师)及其工作机构。
我国税务代理业务的主要范围可表述如下:
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为办理有关纳税事宜,具体包括: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纳税申报、纳税鉴定、纳税自查;依照税收法规,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补税等。
受聘担任常年税务顾问。
代为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办理税务行政诉讼事宜。
代为纳税人、扣缴义务建帐建制,办理记帐、算帐、报帐等有关帐务事项。
代为制作各种涉税文书。
代办发票领购手续。
代编年度财务决算、代为有关税收会计业务。
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税收政策、财会制度以及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咨询、建议和实施方案。
代为办理各种财产评估、资金验证及有关税款清理业务。
代为培训具体办税人员和财会人员。
代办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在上述范围以内,税务代理双方可以商定采取全面代理或单项代理,也可采取临时代理或常年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