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资本减少的原因,主要还是由于市场环境的问题,我们需要给创业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房汉廷表示,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第一,税负问题。
创业投资是一个投资管道,不应该成为一个纳税主体。但限于中国现行税制,创业投资机构和普通投资一样,需要缴纳税收。
调查显示,2003年创业投资机构的当年收入为8.6亿元,上缴税收9727.5万元,其中所得税6387.4万元。创业投资机构的平均收入约为1200万元,平均上缴税收143万元,其中所得税的平均值为94万元。
调查还显示,50%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的税收,占当年收入比例超过10%,其他行业的该比例一般在10%以下。
由此可见,中国创业投资机构的税收负担比较大。调查还显示,50%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的所得税占上缴税收比例达到了70%以上。因此,对创业投资机构的税收激励应该先从所得税着手。
第二,融资问题。
中国的创业投资机构,基本上是以公司形式注册的,再融资过程受到《公司法》及老股东的很大制约,经过一些项目投资后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资金枯竭问题。本次调查显示,16.4%的创业投资机构认为后续融资不力是经营困难的原因。
造成创业投资机构融资困难,不能单纯地归咎于创业投资机构本身,而要更多地从中国的创业投资机构制度上找原因。目前一些国家比较成功的做法是设立“基金的基金”。
第三,定位问题。
调查显示,有40%的机构认为政策不明朗制约了创业投资的发展。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创业投资就不会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影响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事业的信心,从而制约了创业投资快速发展。
第四,建立全国性的创业投资协会问题。
造成创业投资发展的被动局面,与缺乏有效的行业协会组织密切相关。后续工作,应该在创业投资管理办法制订的基础上,尽快成立全国性创业投资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信息交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