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叟无欺,诚实可信。”这是人们在网上购物的理想环境,网上开店须办执照虽然有利于营造这种环境,但具体实施却困难重重。
从12月1日起,《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就要开始实施了。
届时,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这是北京,也是国内地方立法中首次直接涉及电子商务。
对此,北京市信息办主任朱炎解释,网上店主是否需要办执照,关键是要界定其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仅是“周末摆摊”,则不在《条例》的约束范围内。老百姓比较关心的C2C(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是个新生事物,政府是持鼓励态度的。如果个人行为发展到足够大的规模,那么《条例》是可以对其进行约束的。
近几年,我国网上交易发展迅速,但随之而来的欺诈、以次充好、投诉无门、强制交易、售后服务缺失等问题,也使电子商务发展蒙上了阴影。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办理营业执照等手段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管显得尤为迫切,首先选择在北京试点并最终把更完善的管理办法推广到全国也只是时间问题。不过,仅仅通过实施相关条例,并利用办理营业执照对网上开店进行监管,还存在诸多困难。
第一,《条例》缺乏操作性。政府部门对网上开店的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即使有《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的出台,并规定网上开店需办理营业执照,可是其操作性并不强,因为该条例并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
第二,适用地区有限制。这一条例仅仅适用于北京地区,在外地注册的电子商务服务网站不受其限制。这样一来,原先在北京注册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只需要将注册地点转移到外地或海外,就可不受约束。
第三,网上交易行为难以界定。也就是如何界定网上交易是企业还是个人。而即使可以清楚界定,《条例》又规定,如果个人行为发展到足够大的规模,《条例》也可以对其进行约束。这样一来,规模的大小如何界定又是一个问题。
第四,办理执照落实难。有统计显示,网上店铺数已达55万个,而每天都会有新开的店铺和倒闭的店铺,如此众多的个人的工商注册是否会给工商部门带来很大的工作压力也是一个问题。因此,即使要办理营业执照,还需要更便利的注册渠道方能实行。
第五,执行尺度不易把握。电子商务这种商业模式对中国的现状而言,在解决就业问题、促进经济繁荣上都有积极意义,因此,如果把握不好对其监管的尺度,很容易限制电子商务的发展,从而背离了《条例》出台的初衷。
第六,仅有执照还不够。执照只是监管网上交易的手段而已,有了执照并不表示就能彻底杜绝网上欺诈,实体店交易都有营业执照,但同样存在欺诈甚至偷税漏税问题。因此,除了要给网上开店办理营业执照外,还要采取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企业认证机制等辅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