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创业环境中,诸如市场机会、文化和社会规范、政府税收优惠、有形基础设施等方面我们拥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但是在金融支持、研究开发转移、商务环境和创业教育等方面差距仍然很大,这些都成为制约中国创业活动的重要瓶颈因素。在金融支持的途径方面,诸如创业投资、IPO以及权益资金、债务资金和政府补贴方面中国处于很低的水平,因此需要进一步拓展创业金融支持的途径。此外在商务环境方面,我们相对于亚洲GEM参与国家和地区也有明显的差距,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创造有利于创业的商务环境,为创业企业创造更好的信息咨询、法律和会计服务。在研究开发方面,亚洲国家相对于GEM其他发达国家都有明显的差距,因此,需要注重研究开发的转移以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金融支持
从GEM参与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来看,创业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私人权益资本,包括自有资金、亲戚朋友借贷和引入私人股权筹集资金;二是创业资本融资;三是二板上市融资。一般而言,在创业企业的早期阶段,主要以私人权益资本和创业资本两种形式为主。从全球范围看,创业的金融支持最主要的来源是私人权益资本,只有以色列是一个例外。中国的创业活动中几乎看不到创业资本的部分,中国创业的金融支持最主要的来源是包括自有资金、亲戚朋友投资或其他的私人股权投资。
政府政策
政府的创业政策是指激励创业的政策,包括对创业活动和成长企业的规定、就业的规定、环境和安全的规定、企业组织形式的规定、税收的规定等。政府政策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我国政府在为创业提供的政策方面,与GEM其他成员相比有优势,也有劣势。
中国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把新成立和成长型公司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但是中央政府没有表现出同样的导向。相对于其他GEM成员,中国初创企业的税务负担比较低,而且,创业企业面对的税务和其他管制是相对稳定的。我国地方政府对新成立企业优先扶持,而且税收政策方面也是明显优惠于其他国家的新创企业,但是,政府政策的劣势方面也很明显,一是政府通过直接扶持促进创业方面低于均值,对新公司的成长没有起到积极作用;二是新公司的审批成本高,对该项的评价值已经接近均值水平。因此,在政府直接扶持、中央政府政策制定方面和新企业审批效率方面中国有差距。
政府项目
政府项目支持作为创业环境的独立要素,是政府政策的具体化。政府项目不限于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项目,尽管这是我国政府项目的基本形式。政府项目还包括政府为创业提供服务、支持和帮助的组织。
和GEM的参与国家与地区相比,我国在政府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项目方面有明显的优势,例如,我国的科技园和孵化器对创业的贡献就比其他国家和地区大得多,这是我们在政府项目上的优势,应该保持。但是,在政府为创业提供服务、支持和帮助的组织方面,我国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教育和培训
教育培训是创业活动得以开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创业者将潜在商业机会变为现实的基础。中国与其他GEM参与国家和地区在教育与培训方面相比处于落后水平。
在所有关于创业教育的问题上,中国的水平均低于GEM参与国家和地区的均值。其中,差距不大的方面是在中小学教育方面。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中对鼓励创造性、自立和个人的主动性方面、在提供关于市场经济的知识方面以及在关注创业和创办公司方面与国际上做得好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很大,但是,基本上仍处于中等水平。
在商业、管理教育方面的水平和创业类的课程和项目方面,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却存在明显的差距。
研究开发的转移
研究开发的转移过程是否顺利,从结果上看是研究开发转移是否实现了商业化,但是,从过程上看,是创业是否有效率,创业者是否能够抓住技术和商业机会。
相对于GEM参与国和地区,我国的研究开发成果能更好地从发源地通过创业企业向市场转化。而且,创业企业在接触新技术、新研究上与大企业具有相同的机会。我国表现出较强的科技基础,具备对于支持个别领域的创业企业成为世界水平技术型企业的能力。
比较落后的方面是研究成果转化的条件差,无论是企业的承受能力,还是政府的资助方面还不能满足创业过程中研究开发转移的效率要求。我国研究开发成果的转移工作应该有针对性地重视改进转化条件。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全面落后。知识产权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难以起到有效的效果,非法销售盗版软件、影像制品等的情况还非常普遍,这也使得新创公司很难相信他们的专利和技术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商务环境和有形基础设施
我国的商务环境,也就是创业的一种软环境,没有哪个方面是好的。我国创业企业在获得资源和是否使用得起这些服务和资源方面处于GEM总体表现差,我国更差的状况。而在获得金融和非金融服务方面,我国创业企业处于GEM总体表现好,但我国差的状况。
进入壁垒
中国的市场正处于双高时期。一是市场的增长率高,每年的市场都在不断扩大;二是市场的变化率高,产品更新快,产业成长和衰退快。因此,对于创业企业来说,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在我们至今所做的创业环境分析中,市场变化大是我国惟一接近GEM最高水平的方面。在进入壁垒方面,我国有一定优势的方面还表现在创业企业的进入成本相对较低。
文化和社会规范
我国的文化和社会规范中,对个人创业持积极态度。我国的文化中提倡鼓励自立,鼓励人们通过个人努力取得成功,也鼓励创造和创新的精神,面对创业的风险,鼓励创业者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我国的文化有利于个人创业。在我国的文化中,对于创业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处理上,尤其是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的关系上有不足的成分,个人在分清责任、承担责任而不是混淆责任和推卸责任上,应该有更明确的合理取向。
比较而言,我国的文化和社会规范中对鼓励个人创业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在构建良好的个人与集体的责任关系上,我们需要做一些改变,应该提倡个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