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有利于加速农村经济发展。一般而言,劳务大量输出的地方基本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是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普遍存在投资不足、创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当劳务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部分优秀的打工人才通过锤炼,积累了资本,掌握了生产技术,培养了市场经济观念和经营管理能力,并且开始萌发创业的冲动,这就为输出地发展经济提供了极其宝贵的人力资本。把这种人力资本利用好,积极引导有实力的打工能人返乡创业,就必将有力地推动新阶段农村经济更快发展。
推动“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结构单一是掣肘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通过推动“创业潮”的形成,能够促使更多的农民“洗脚”离田,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等非农产业;同时,非农产业的兴起,又必将反哺农业,促进农业内部结构的优化和整体效益的提升,多元结构格局也会随之构建,进而为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平添新的动力。
推动“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有利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要求。“打工仔”、“打工妹”返乡创业,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更多的农民逐步从农业生产中就地转移出来,实现由“专职”农民向“兼职”农民和“产业工人”的转变,走出一条“头雁领飞,群雁紧随”的共同富裕新路子。同时,伴随着“打工潮”向“创业潮”的转变,返乡创业人员经过发达地区熏陶和洗礼的市场观念、先进文化,必然会逐步融合到农村社会中去,促使农民思想观念“大震荡”、“大转变”,促进农民从落后思想文化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自给自足小农意识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从传统的低效益生产方式的窠臼中解放出来,增强求富意识,提高致富本领。
随着劳务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打工能人走上了返乡创业之路,燃起了星星之火,为发展回流型经济提供了可能。要促其蓬勃发展,形成燎原之势,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创新观念。把推动返乡创业、发展回流型经济作为扩大就业、繁荣经济和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的重要战略工程,摆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突出位置,悉心加以培育和扶持。同时,要调整工作思路,将工作重心由过去的只注重劳务输出转向既重输出劳务、更重推进“爱乡回流”,致力引导广大在外务工经商人员树立“为创业而打工”的远大理想,积极鼓励他们回乡投资创办企业、参与企业改革和基础建设。二要放活政策。把老乡当外商一样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对所有回乡创业人员,不论投资规模,在市场准入、企业用地、信贷支持、手续办理、子女就学及税收等方面,享受能够给予外商的各种优惠待遇。三要构筑发展平台。通过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开发包装一批发展前景好的产业及项目,建设好工业园,完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集聚信息、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为返乡的打工能人们提供一个最佳的创业平台。四要优化服务。优质服务是推动返乡创业之潮兴起的重要保证。要在着力提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素质的同时,竭尽所能搞好各项服务。优化行政服务,对现有的企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外,各部门单位自行设置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同时推行“一条龙”服务,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服务,主动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同时,严格整顿治安环境,坚决打击破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三乱”,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力地推动返乡创业潮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