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马明哲事件
编者按:
“国内第一年薪”的马明哲近日再次成为媒体与外界关注的焦点,他决定2008年不领薪酬,包括底薪以及丰厚的期权激励,而这位始终处于舆论的漩涡中的保险界人物又有怎样的传奇故事呢……
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24日对媒体表示,2008年公司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形势和公司业绩均受到影响,董事长马明哲希望以不领取薪酬的方式,与公司上下及全社会一起共渡难关。同时,中国平安表示,此举属于马明哲个人行为,中国平安仍会坚持绩效导向的薪酬机制和国际化人才机制。中国平安表示,将在今年4月公布的2008年公司年报内详细披露高层薪酬。
马明哲在取得2007年税前薪酬6616.1万元的同时,也成为国内金融机构高管天价薪酬现象的代表人物,在过去一年里遭到舆论强烈质疑。据中国平安2007年年报,马明哲6616.1万元的薪酬中,底薪约400万元占7%,其余93%是奖金与期权。
据介绍,依据该公司长期激励计划,2004年授予期权的二期部分与2005年授予期权的首期部分应在2008年中期兑现,涉及奖金总额达8.85亿港元,较上年增长49.42%。但包括高管在内的平安员工要获得这笔奖金,还必须满足行权总额必须低于当年预测利润4%的要求,这就要求2008年中国平安利润总额必须超过220亿元。可见平安高管已不太可能兑现这笔期权奖金,而此次马明哲同时也放弃了底薪。
分析认为,促使马明哲放弃薪酬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海外投资失败。从2007年底中国平安开始持有欧洲富通集团股份,截至目前中国平安持有富通集团1.21亿股,总投资成本为人民币238.74亿元,该项投资市值损失一度超过95%。
金融企业高管天价薪酬现象近年来屡屡成为媒体焦点,有批评认为,“目前金融高管薪酬貌似由董事会研究决定,但主要还是少数高管自己说了算,等于自己给自己发工资。”
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人民币,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保险界传奇人物:马明哲的发家史
中国保险业的一位传奇人物,马明哲,登上了时代赋予他的舞台。
1985年年初,蛇口工业区劳动人事处派调配一组组长马明哲,去参加一个研讨会,重要的与会者是联合国劳工署考察团。在这次会议上,劳工署一位副署长针对蛇口工业区实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按国际惯例,这笔钱由独立的实体来管理”。这位戴眼镜、头发花白的专家详细陈述了这种管理方式的好处。1979年,蛇口工业区建立伊始,便着手建立社会保障机制,要求在蛇口开办工厂的“资本家们”为每一个“打工仔”、“打工妹”缴纳养老、医疗、雇主责任险,缴纳比例为劳务费的20%,费用由蛇口工业区劳动人事处代为收取。
蛇口盛行之风是革新、突破。联合国劳工署副署长等专家的意见很快被采纳,招商局社会保险公司的招牌很快挂了起来。它全权接管了蛇口工业区劳动人事处的社保相关职能,“退休金改为由社保公司统一运作”。距此六七年之后,中国城市退休养老保障制度在上海迈出了第一步。
平安“胎动”
具体负责筹谋此事的马明哲,一年后由社保公司经理助理升任副总经理,全面主持社保公司工作。
中国保险业的一位传奇人物,马明哲,登上了时代赋予他的舞台。1986年,而立之年的马明哲经常犯愁。“社保公司已经成立,汇聚了工业区大量的统筹资金,将来要用作支付职工退休金,如果遇上通货膨胀严重的时候,这笔钱放在银行里肯定要贬值。”几个月前,社保公司已经把一部分钱投资给了一家领带厂、一家丝绸厂、几家商店以及一家信息技术企业(2000年之后,在国内ERP应用软件市场上,这家企业占据了半壁江山)。“但是投资实业,绝非稳妥,一是回报率低,二是资本变现能力差。”
“大家看到香港的商业保险做得不错,认定公司在工业区同样可以尝试。”社保公司决定利用手头资金,搭锅支灶,将原来社保中的雇主责任险转变为工伤险,从这个险种入手开始操持办理商业保险。“那时蛇口的气氛是什么都可以说,可以做,可以试。”米还没下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称“人保”)深圳特区分公司总经理,同时也是保险监管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的副行长亲自赶到蛇口。马明哲负责全程接待,并从这位人保总经理的口中得知:“工伤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社保公司无权经营。依据《保险暂行管理条例》,现向你们正式提出此问题。”
与十多年后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迥异,当时金融行业的监管事务全在中国人民银行职责之内。既代表监管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又代表保险经营主体人保公司,这位总经理态度友好地向马明哲告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蛇口支公司的异议书随之而至。蛇口社会保险公司当时的几个兵,办公室秘书杨秀丽、业管处总经理黄建平跟着领导们一起讨论这个异议书,依旧还是那个意思:工伤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公司不能办商业保险,要办得申请新的执照。对人保的态度,蛇口社保公司多少有点意见,但依法办事,对方占着理,抱怨也于事无补。关键还是要把公司执照跑下来。
从哪里入手?没有“办事指南”,大家谁也没个谱。于是一条线去跟金融业的监管部门谈,一条线跑去跟市政府谈。折腾几个回合,又搞明白一个意思:单办执照是不行的,要成立专门的商业保险公司来操作这个事情,而要成立新性质的公司,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不行!虚耗了许多精力,大家才搞明白问题要到北京解决,不免有一种失落和“高不可攀”的感觉。
从清王朝建轮船招商局之日起到1986年,招商局集团迎来了100年华诞。此时,招商局集团隶属交通部,总部在香港,蛇口工业区的这片土地上簇拥着它投资的几十家企业,涉及的领域包括地产、金融、航运、旅游等,每年为国家创造着数以亿计的利润。集团大庆,招商局旗下的各家公司都派人出席。座谈会上,发言者们踌躇满志地瞻望未来,民族大义、历史责任、振兴祖国、富强人民的理念不时被提到,100年走过来的艰辛和坎坷也没有被忘记。马明哲坐在其中,作为社保公司唯一的代表,他的脑子里想的是,如何成立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轮到他发言,他先简单地提及了招商局办保险的历史,末了把蛇口社会保险公司的困难说了,“情况就是这样,我们能不能像100年前招商局办保险公司一样,重新让工业区操起这份旧业呢?”
马明哲说的保险公司自然是保险招商局。当年,通过不断增资,保险招商局经历了仁和水险公司、济和水火险公司、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的变迁。到1920年,“沉沦”到官办境地的轮船招商局举步维艰,亏银高达2000万两。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大部分资金滞留在轮船招商局,“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仁济和的业务慢慢萎缩,最终在1934年10月停业。
听马明哲说完,对招商局历史熟稔的袁庚却没有旧事重提,他回答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对袁庚的做派,马明哲并不是没有耳闻。三年前的1983年,蛇口工业区群众直接选举、考评经理,在工业区一次董事会改选时,袁庚被15%的人投了不信任票也并未心存芥蒂。袁庚不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他只是需要更多的理由和陈述。
就实际开办新型保险公司的情况来说,竞争对手如果不能允许蛇口社会保险公司从事商业保险,袁庚又有什么理由能认可或同意一家新体制的保险公司诞生?马明哲已经隐约感到公司成立及未来发展的一大障碍固然是行业垄断,但中国金融业的进入许可制度或许是更大挑战。日后,1988年公司成立的岁月里,马明哲和他的团队将对这些问题理解得更加深刻。不过在当时,他只是把想法汇报给袁庚,让他知道自己的观点。
但是直到当时,马明哲都没有单独面见袁庚的机会。“袁庚在当时的蛇口来说,跟‘神’一样,见一面很不容易。”他后来回忆说。
对自己认准的事,马明哲绝不轻言放弃。他找到招商局副总经理车国宝,请他把更详细的报告转交给袁庚。这次的报告,不再是“推倒重来”式的方案,而是立足现实,“暂时后撤”,为的是以后能“大踏步前进”。
“当时要见袁董真的很难,车国宝找了袁董,袁董了解了我的想法并表示了兴趣,让车国宝安排时间与我面谈,这样我才有机会去香港当面向袁董汇报。”
1978年袁庚创办蛇口工业区,从想象到开始施行只用了三个月,而1986年开始,马明哲草创平安却用了将近两年,他没有袁庚那么光辉的际遇。不过,坚持和执著帮了他的大忙。
平安“起航”
1988年4月21日,平安第一届董事会以董事长刘鉴庭的名义发出了第一次会议通知,通知其余9位董事于4月28日召开首次会议。
马明哲作为招商局蛇口社会保险公司的副总经理,也是董事之一,但他的心情不同于其他人。这些天他不断在修改手头的一份报告,准备在董事会上宣读。
会议开始了。
马明哲作汇报。他先动情地回顾了公司成立的过程,从1986年蛇口社会保险公司有意成立一家商业保险公司,到几十次走访深圳各部门摸索办保险公司的门径,从一年后被管理部门以“条件不成熟,不能开办商业保险业务”为由驳回,到费尽波折二次申请依然受挫,到“闯进”中南海,再到屡次折返北京商洽得到基本同意,直到1988年3月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马明哲将这两年的奔波历数了一遍。除了肯定和他一起闯的同事“具备坚定的信心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外”,他也未忘记感谢各方面的支持。
在座的董事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其中的艰辛,虽然没有亲历,但通过几天前就已经递给他们审看的报告草样——对公司成立的艰辛有所说明——他们对事情已有大致了解。这些人在权力位置上久待多年,都明白探索新事业的难度,阻力不都是因为人为的官僚主义,有时即使官员们心生慈念、欲助一臂,在各部委、机关出台的种种条例前也会无所适从。他们看着眼前这位具体事务操办者的清瘦面容,想象着他和他的团队碰到的困难,不禁给予了由衷的肯定和表扬。
马明哲接着汇报公司对未来的看法与计划。他分析了深圳地区的市场,得出的结论是仍有75%的保险市场没有开发,可做的业务量仍在70亿元以上,能赚到的保费不少于7亿元,潜力巨大。他也没有忘记肯定公司潜在竞争对手人保的实力,并表示要借鉴他们成功的经验,制定灵活多样的保险条款。最后他提到了“三期规划”——初期3年,在深圳市内建立3家分公司,20~30个办事处和50个代理点,全面开展业务;中期3~5年,在国内4个经济特区、海南省、14个沿海城市和香港建立分公司、办事处及代理点,经营团险以外的一切险种;后期5~8年,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分公司、办事处及代理点,经营国内所有保险险种。
1988年结束的时候,平安仅有的3台电脑除了一台配给行政用之外,其余两台录入了1 144笔业务,共为公司收了596万元的保费,业务员还在深圳市建立了84个代理处,其中44个在深圳,19个在蛇口,7个在南头,宝安县城还有下面的乡镇也布置了14个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和一些外资银行都被发展为平安的代理处。这些代理处拉来了66%的业务。(综合中国经济网、世界经理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