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十大部委通报了今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后一些省市的执行情况,同时指出在住房结构、房价涨幅和住房保障等都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可放松。
比如说,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及住房结构的问题,37号文件已经有强行的规定,但各个地方都在强调自己的特殊性而不认真落实。
但在香港,90%以上的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其中60平方米以下占整个存量住房比重的72%;而对日本来说,据中房协会会长宋春华研究,政府的廉租房面积一般都在40-60平方米之间,而且单位建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一般商品房面积在60-90平方米之间,而以上三类住房的比重高于90%。实际上,在亚洲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住房的套型面积都有详细的规定。从这就可以看到,90平方米以下,占70%以上的硬性规定具有合理性,但是房地产开发商及地方政府都希望以灵活掌控产品结构能力来引导民众消费,并通过这种住房消费的引导来推高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可以说,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根本就无法落实。因此,对于国内房地产市场结构的调整就得采取更为严厉的硬约束,不可退让。当然在这些硬约束出台时,应该更为细化及更有操作性。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国家所走过的路来看,在当时住房极度缺乏情况下,为了在短期内完成大量的建房目的,各国相继在施行住宅标准设计的同时,大力发展以预制混凝土为代表的工业化批量生产技术,使各国住房建造以工业化的方式来进行,大大提高住房建造之效率,降低住房生产之成本。借鉴他国经验,住宅生产的产业化、工业化、标准化是国内房地产市场解决广大民众住房需求的根本之道,而做到这点就得对房地产市场推行更为强制性的建造标准,而不仅仅目前所谓的占70%、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这样一个制约房地产的硬约束。
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后,一些地方的实际房价同样上涨得离谱了。如在深圳,2006年前三季度整体房价同比上涨19.66%的情况下,福田、南山以及宝安三个区域的住房价格分别涨了5-6成,其中,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福田区涨幅高达156%。深圳房价是这样,上海、北京及其他城市,甚至于一些小县城的情况也都如此。全国房价在一片上涨的欢呼中。看一看,一年内房价上涨156%,房价上涨合理吗?
可以说,只要房价一直快速上涨,国内房地产市场投资就不会降下来,其他企业及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也就不可避免。到目前为止,国内房地产开发投资就高于2005年近5个百分点,国内银行的资金流入房地产业增长就达到51%以上。也就是说,房价不能够下调,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就不可放松。
总之,对于国内的房地产调控,房地产市场结构是基础,房价是核心,只要房价一直在高位运行,政府就得把房地产宏观调控进行到底。而房地产市场真正市场化了,住房保障体系也就能够在这个过程中完善。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与金融制度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