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4日报道:宗庆后的娃哈哈与达能的不可调和最终得找出的是历史根源。试想,娃哈哈日渐壮硕的身躯在咀嚼自己成长的历史时无一例外地会品出一丝被巨人捉弄的耻辱,这场如同20岁男人的复仇战争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种子,如今的暴发不过是迟早要来的事情。
去年11月18日,娃哈哈集团举行了20周年庆典,宗庆后在庆功宴上志得意满地微笑着,仿佛他并没有经历一场硝烟弥漫的战斗一样。战地黄花盛开,如今,他的“军队”已不再是小米加步枪了,娃哈哈已长成了大小伙子。
在宗庆后的部队序列中,全集团已拥有100多家公司,2万多名员工,200多条世界一流的全自动生产线,2007年预计可实现的收入将超过200亿元。
娃哈哈和达能之间的联姻被人们称为是一场“几乎没有蜜月期”的“联姻”。在大红的喜帖背后印满了娃哈哈和达能的商业盘算。若干年后,心智日趋成熟的娃哈哈发现自己被达能愚弄了。
“你们真是贪得无厌!你这么没有信用,你把钱退回去我们自己干!”宗庆后的吼叫声宣告了娃哈哈要打一场历史战争。
1996年,达能及香港百富勤、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和娃哈哈集团公司四家一起成立合资公司。从现在看来,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合作实际上是一个手握金元宝而不自知的少年和一个老谋深算的智者之间一次心智不平等的较量。
先看看股权安排。从表面上看来,当时的实际控股权是娃哈哈的。但香港百富勤的战略投资者的身份注定了他不会长期持有股权,而会在合适的价格环境下出售自己应有的股份。不懂资本运作的宗庆后其时还没有能力看出这背后的变局。果然,在亚洲金融危机暴发之后,达能购入百富勤的境外股份,使总股份达到51%,成为合资公司最大的股东,成为公司的实际拥有人。
从商标使用来,宗庆后也是揣着糊涂装明白,竟然不惜签一份阴阳合同来限制自己。
宗庆后当时的思考方式很显然都是小儿级的:(我们提出)“必须打娃哈哈的品牌,必须由中方控制经营权,员工一个都不能辞等条款。而且当时达能仅在中国广州有一家小的酸奶厂,也没有其他企业。因为对方提出来中方不能经营与生产与合资公司有竞争的产品。所以我们感到也很正常。 ”
“当时对方提出我们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我们感觉是娃哈哈转让到娃哈哈,然后娃哈哈是一个合资公司,我们还占了大股,所以感觉也没有问题。后来转让,商标局没有批准,后来改签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我认为因为以前是转让,后面变成我们还可以用这个商标生产其他产品,要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当时也没有感觉到什么太大问题。”
从仲裁条款约定来看,据悉,双方约定只能接受国际仲裁,因此合资公司虽然是建立在中国,却无法在国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即使商标使用的阴阳合同不符合中国政府的规定,但要起诉也只能在国外,中国政府无能为力。
随着合资的深入,宗庆后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挨闷棍。合资初期,作为总经理的宗庆后使用资金超过一万块,就需要达能方的财务总监同意。达能随后开始投资于竞争对手,而且能畅通无阻地使用娃哈哈商标。合资公司发展到近40家。
而且,达能不断地兼并竞争对手,宗庆后第一次感到了被命运捉弄的耻辱。宗庆后抗议说:“你都掌握了我的商业机密,肯定给我们带来的危害。”
善于变通的宗庆后在现实面前开始决定推出一些保护自己的措施。决定自己投资成立非合资企业,生产使用娃哈哈商标的产品通过合资公司所属的销售公司销售。
宗庆后的变通让达能难以接受。在其他投资项目收益不好的情况下,达能决定回过头收购这些非合资公司,而且价格很低,矛盾就这样产生了。
而宗庆后的不自在也与日俱增,他要求修改商标限制使用条款,而且要求达能从汇源、益力、蒙牛、正广和、光明全部撤资。
达能同意修改商标许可条款,将许可权还给娃哈哈集团,但要求非合资公司的产品要通过合资公司的销售公司销售。达能希望以这种方式把利润补贴到合资公司。
在宗庆后看来,在整个联姻过程中,达能一直都是站在占便宜的角度跟他谈。他不想老当冤大头。这一次的达娃之争,娃哈哈显得非常成熟。
虽说合同规定,仲裁地在国外,但娃哈哈看出达能的软肋。由于娃哈哈工会作为小股东代表,不受相关仲裁条款限制,可在中国境内单独提起诉讼。2007,娃哈哈集团工会以娃哈哈小股东的名义,在全国各地起诉达能方面的持股公司,并通过“资产保全”申请,全面冻结达能及旗下MYEN PTE LTD、乐维投资公司的财产,这一申请已在多处获得人民法院裁定。
而达能却昏招频出。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达能亚洲高管秦鹏提交仲裁书指控宗庆后通过优厚工资和资金优势,“让所有达能合资企业的高层管理绝对效忠”,所以要求撤换现有约300名经理。
该表态立刻引发娃哈哈方面的强烈反弹,这次跳出来反击的也是娃哈哈集团工会,一个西方式的表答方式。
看来达能如果想解决双方的问题,得把娃哈哈当作一个有实力的竞争者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