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铭是台湾首富,李嘉诚是香港首富。不约而同地,两个首富都在这几天干了件让两岸中国人睁大眼睛、仔细观赏的大事。
李嘉诚干的大事,是他表示要将自己财富的三分之一捐给慈善事业,而且,李嘉诚话音落地不久,就付诸行动了;郭台铭干的大事,则是他在大陆的子公司因为不满媒体的报道,愤而状告记者,索赔3000万巨款,为了防止记者转移资产,这家公司还通过法院查封了记者的财产。
有钱人的一举一动,都是令人瞩目的。有钱人捐出巨款,我等暂时不需要救助的人,也感到温馨;有钱人冲冠一怒,作为新闻从业者,我等亦感到气愤。
到目前为止,笔者尚不知道起诉记者的决定,是大陆的子公司作出的,还是郭台铭拍板的。但是,既然是郭台铭旗下企业的行为,大家都在说郭台铭,笔者也就从俗了。当然,如果事后证明起诉记者的决定是大陆子公司擅自作出的,郭台铭事先毫不知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这里,笔者要表达的观点是,郭台铭先生此番起诉记者,是一次大败笔。
首先,这一次的起诉,带有明显的仗势欺人、威胁恫吓的意思,不像是“白道”的作为。
其次,此次起诉,不但对富士康公司、对郭台铭,甚至对所有在大陆的台资企业来说,都是一次重大的形象损害。
有两个事实是众所周知的:第一,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工厂;第二,由建立工会等问题引发的员工权益保护问题,正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这中间,台资企业的身份非常敏感。
可以说,郭台铭先生此举,挑战的不仅仅是新闻媒体,更是汹涌澎湃的民意。他用这种极端的手段出招,是严重的自毁形象。
同是首富,李嘉诚在两岸中国人心目中,是越来越清晰的慈善家形象。郭台铭呢?如果官司输了,倒还好说;如果赢了,即便拿到手的仅仅是一块钱人民币的赔偿,恐怕很多人已经不把他看作是企业家,而是看作“大哥”了。
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