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在中国的业务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零售体系,即大卖场;另一个是采购体系,也就是沃尔玛的“全球采办”。但现如今,大卖场发展得红红火火,全球采办却成了“烫手的山芋”。日前,香港利丰与美国沃尔玛签订了一系列采购安排协议,成为其采购代理。沃尔玛将采购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来经营,在凸显利丰作为全球采购商实力的同时,也在向市场表明,在现代流通体系构建中,代理商的价值。
尽管香港利丰集团的成功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此次与沃尔玛的牵手,还是让其在业界又“风光”了一把。 日前,香港利丰有限公司(HK.0494)发布公告称,已与美国沃尔玛签订了一系列采购安排协议,成为其采购代理。所有协议均为非排他性协议,不包括对额度或运输的规定,但利丰预期首个营运财年采购货品将达20亿美元。 新政受益者 据悉,沃尔玛此前全球采购的主力供应商是美国进口商,而全球采办的设立主要是试图让海外沃尔玛商店的买手能够逐渐越过美国进口商,直接向中国本土供应商下订单采购。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目前沃尔玛总部买手仍然通过美国进口商直接下单给工厂,进口商与工厂也都没有变,相反还多了一个全球采办在中间接洽,徒增运营费用。 为了整合采购供应链效益,控制成本,加大直采力度,沃尔玛从2007年便开始对全球采购体系进行变阵了。同年10月,沃尔玛全球采办裁员250人;2008年7月,沃尔玛全球采购质检工作外包,导致国内4个办事处的180名员工被裁。随后,沃尔玛还关闭了新加坡、菲律宾、斯里兰卡、土耳其的采购部门。 直到去年10月份,沃尔玛公司才宣布以新成立的4个全球采购中心(GMCs)为核心的统一的全球采购架构。此外,沃尔玛也正转向在全球直接采购新鲜果蔬,而不通过供应商。“新成立的全球采购中心是沃尔玛公司新的采购战略中最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据莱特透露,沃尔玛全球采购总战略的核心将是不断提高沃尔玛公司自有品牌的直接采购。现在,沃尔玛公司自有品牌年采购额超过1000亿美元,在这些商品中,直接从制造商采购的比例不到五分之一。如果转向直接采购,5年内在整条供应链上可节省5%~15%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政最核心的板块里,香港利丰集团居然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甚至也间接成了新政的受益者。据利丰公司内部人士透露:“根据协议,利丰代理采购的并不仅仅只是中国的商品,也不是单一的某一类商品,而是为全世界的沃尔玛商店采购所需要的产品。” 利丰集团总裁乐裕民也表示:“此项目属于‘营业额大、毛利率较低’的交易,但我们看中该采购协议年营业额的持续增长。”重在供应链 诚然,利丰在去年市况暗淡的情况下业务仍获得20%的增长,达到141.95亿美元。而作为香港最大的进出口集团,该集团的业务网络已扩展至超过80个办事处,分布全球40多个经济体。 受其获沃尔玛采购代理协议刺激,自该公告发布第二天,利丰 (00494-HK)便逆市涨8.51%。 沃尔玛新政,为什么利丰就能分羹?对此,沃尔玛方面称,与利丰合作,可以弥补沃尔玛全球采购战略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利丰的专业水平和强劲资源,帮助沃尔玛在商品采购价格上更具竞争力,同时还会提升沃尔玛自有产品设计,发展沃尔玛综合采购能力。 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除沃尔玛外,另一美国连锁超市Target也是利丰的客户。 著名市场运行调控专家、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甚至认为,利丰签约沃尔玛意义非常重大。洪涛说,沃尔玛是全球最大的跨国零售商,选择利丰集团作为其采购商,是强强联合的典范,也充分显示了沃尔玛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将采购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来经营,能够充分发挥沃尔玛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世界最优秀的采购商资源,形成最强的经济实力。 洪涛告诉记者,利丰最大的优势便在于它遍布全球的、高效分工与合作的供应链管理。始终坚持以顾客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原动力;专注于核心业务,建立核心竞争力;与各企业紧密合作,共担风险,共享利益;讲求供应链的信息化运作;讲究系统整体效率的提升;实现按需生产,以减少存货积压的风险;尽量降低在采购、库存、运输和环节之间的成本。 洪涛举例解释说,当利丰获得来自欧洲一个零售商的1万件成衣订单,它们则可能从韩国买纱并运往台湾进行纺织和染色;然后在中国内地的工厂订购拉链,之后出于配额和工人状况考虑选择在泰国生产。这样,我们便能有效地为客户打造一条价值链,尽可能满足该客户的需求。 总经销总代理模式 沃尔玛与利丰的合作,再次证明了利丰独特模式的魅力。去年10月份,商务部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日用工业品流通体系的意见》,但具体如何完善,则仍值得探讨。 早在《意见》出台前5、6个月,商务部便多次组织“工业品流通体系构建座谈会”,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多次领衔参与并指出,日用工业品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经济成分多元、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多样、流通环节减少”的流通格局,但真正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流通企业较少,连接生产与销售的功能薄弱;区域间产业结构失衡,应对价格波动与调节供求能力不足;批发体系重建进度较慢等。 商务部商贸服务业司王晓川副司长也认为,在中国的流通产业中,缺少了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进口商这个角色。国外的进口商都起到了两个作用:对本国市场的评价和对付款的风险分担,而我国目前的流通产业当中这样的角色相当缺乏,因此导致了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之间相互断链,中间缺乏一个传递者。 “总经销总代理是发达国家工商企业普遍采用的营销方式,这是新时期完善我国工业品流通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姜增伟提出,从零售企业的角度看,要大力推行总部采购,对条件成熟的供应商,在城市中心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统一商务条件的采购方式,逐步形成“总部对总部”的货源采购模式;寻求自营模式突破口,不断加大自营比重;加强对品牌的经营能力等。 而这刚好与利丰模式极其吻合。难怪洪涛认为,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我国应加快扶持一批“利丰模式”的工业品集成商,形成在全球供应链中具有关键性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而不是重新建设传统的大型批发企业,也不是建设传统的批发市场。现代大型批发企业成为在全球供应链上的大型集成商,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从而形成具有较大的规模,具有较强的运营全球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 《意见》也指出,以批发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大型零售企业为基础,培育一批有总经销和总代理能力的龙头企业,推动零售企业提高自营比例,增强应急调控和市场保障能力。只是国内很多工业品大多实行多级地区分销代理制,一旦确立,均是具有排他性的。一个地区的统一购进勉强还可以实现,跨地区的采购就很难实现了。如何培育,还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市场的培育。我们也将拭目以待。 (来源:中国商报 记者 王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