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给出调查结果 还投资者以知情权
编者按:作为国内老牌家电龙头四川长虹遭到“知情人士”举报。长达十年的财务问题被公开后,举国震惊。举报人搜集证据的时间长达13年,距今时间最久的证据为1997年。举报材料称,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巨大。根据举报材料汇总统计,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约为50亿元。后长虹又被曝出2008年的账目有问题。然而,长虹自己则认定历年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此举报已被相关监管部门所受理,四川长虹“造假门”是真是假,一方面需要长虹来自证清白,另一方面也需要监管机构给投资者一个说法。如果造假属实,长虹又将何去何从呢? □ 本报记者 王峥 老牌家电龙头四川长虹(600839)近日因“虚增门”而备受公众关注。尤其是手握其股票的股民,更是对事情的进展格外关注。而有消息称,证监会已经将四川长虹财务方面的相关举报转自其派出机构——四川证监局。四川证监局已于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正式受理了该举报。 而在近日的新浪财经问卷调查中,有78.9%的被调查者认为四川长虹存在财务造假,有87.5%的被调查者认为财务造假在A股市场是普遍的现象。 由于长虹的虚增收入事件今后很可能会涉及到法律层面的内容,所以《证券日报》记者特意在这几日采访了一些证券法方面的专家。 长虹或将面临三方面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刘俊海教授对记者表示:“如果最终认定长虹存在财务问题,那么长虹方面将面临三个方面的责任:首先是民事责任,因长虹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就此提起诉讼;其次是行政责任,也就是中国证监会对长虹公司因违规而作出的处罚;最后一个就是刑事责任,如果虚增事件涉及到当时公司的有关领导,那么构成犯罪的,就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如果长虹的虚报收入得到证实,那么其2009年发行债券的合法性就不能得到保证,根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的发债行为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这将导致长虹严厉的民事责任赔偿责任。有律师就指出,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长虹有可能被处以3000万元以上,1.5亿元以下罚款。 不过刘俊海教授表示:“如果长虹真的有问题,虽然期间买卖长虹股票的股民都有起诉的权利,但是想全部得到赔偿几乎是不可能。” 知名维权律师严义明也表示:“对于长虹财务造假的争议,不论是出于对投资者利益或稳定市场的考虑,主管部门都应该尽快调查清楚。如果没有涉及造假,那么投资者也就可以安心了,而一旦真的有问题,那么也有利于后续工作的展开,包括行政刑事责任的认定、民事赔偿等等。” 不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和解暂无可能 而由于此次虚增收入发生在1998年,距离今天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很多人不清楚相应权利人是否还有起诉的权利。对此,刘俊海教授表示:“有关权利人只要能证明自己起诉的内容是才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的,两年之内提起诉讼都不会有问题。”严义明律师也表示:“只有主管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罚后,有关的诉讼时效才会开始计算,所以不会涉及到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此外,针对四川长虹的澄清报告,严义明律师认为:“举报人所列举的一些东西都是非常具体的,而在四川长虹的澄清公告中却没有看出任何针对这些具体问题所作出的回答,所以这个澄清公告还不足以消除大众尤其是握有长虹股票的投资者。” 不过严义明也表示,出于善意的理解,长虹没有给出具体的解释可能是因为在当时这么短的时间内不能给出一份相应详尽的审计报告,不排除长虹为稳定市场,前期先作出一个澄清,而后几天内通过事务所的再审计后给出一个有足够说服力的数据说明。 而此前,有消息称据知情人士提供的两份新证据,拟证明四川长虹曾试图通过扣押范德均一套房子的产权证为条件要求其噤声,那么双方是否存在和解的可能性呢? 对于双方是否能够和解的问题,严义明表示:“基本不存在和解的可能性。毕竟证监会已经开始调查了,如果长虹的财务真问题,那么要与其和解的就不只是范德均一个人了。四川长虹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出现这种问题是要像所有股东负责的。如果只与范德均一人和解,无疑不符合其广大股东的利益。” 还有律师表示,现在证监会已经开始调查这件事情,范德均协助调查的态度会影响事件的进程,但不会左右事情的发展,因为个人掌握的证据只可能是一小部分,证监会的调查会继续。 08年百亿虚增 或因数据口径不同 而近日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虽然长虹在26日作出了澄清公告,宣称其98年的财务指标都是真实、完整的,但曾代表股民起诉五粮液偷税漏税的律师又报料称,长虹2008年年报披露存在漏洞,披露的成本、费用存在差异约155亿元,长虹2008年可能存在同时虚增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上百亿元。 但是很多专业人士所谓2008年的财务问题,很可能是因为数据口径的不同而得到的误解。毕竟现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非常严格,各方面监管也都需要数据来说话,因此几乎不可能会出现这么严重的财务数据虚构现象,而且任何会计师事务所也都不敢去这么做的。但是最终的结果还要有相关的主管机构来认定。目前,还没有权威证据或公开信息能证实四川长虹年报造假。而针对最新的质疑,四川长虹发言人刘海中也对记者表示:“公司26日已经作出了澄清公告,我们历年的公告都是真实、完整的,披露的信息一切以上市公司的公告为准。” 调查已步入第二阶段 是否造假四月中前有结论 □ 本报记者 贾 丽 记者获悉,本周四川证监局已经开始对四川长虹被曝出财务造假,涉嫌虚增50亿元销售收入一事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面对采访,四川长虹与范德均方的“口水战”双方显得颇为疲惫,如今只能静待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出来。 二级市场似乎并未受此事件有较大影响,四川长虹股价小幅波动,各分析和市场人士认为四川长虹的历史问题暂不影响其估值。 已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截至发稿,记者从四川证监局获悉的最新进展是:目前已接到范德均关于四川长虹被指财务造假,涉嫌虚增50亿元销售收入的实名举报信,仍然在按相关程序办理。目前举报仍然在非正式调查阶段,四月中旬之前,将作出结论。 记者从范德均的律师——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薛昌处获悉,在3月1日也就是本周一,四川证监会已经对此案件进入第二程阶段的调查,第二阶段调查在四十五天之内监管部门给出结论。 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监管部门进驻调查之说不予置评,强调一切以公告内容“四川长虹符合财务规范,没有财务造假”为准,“长虹“10年间虚增销售50亿元”之说为虚假消息。 是蓄意抱负还是还原真相?2月25日,四川长虹被曝出财务造假,涉嫌虚增50亿元销售收入一事。对于范德均的实名举报,27日范德均又在媒体公布更多内情,力图用多组数据来证实长虹财务存在问题,同时向公众提供了另外两个核心人士的联系方式:一个是范德均称曾多次致函长虹公司的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雷,另一位则是自述曾应长虹公司要求开具了3亿多元商业承兑汇票的原上海英达商业公司董事长黄建平。 陈雷3月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年前接手查工商资料、发公函等工作,原始的数据都已经公开,长虹是否虚增收入,我也不能肯定,当事人的证据,我不能确认。举报与我们没有直接关系。” 二级市场反映不大 后续基于调查结果 2010年2月25日,四川长虹存在长达10年的财务问题,并引起四川证监局、国税、经侦等部门的关注的一则报道在业界广泛流传的同时,四川长虹股价自25日7.43元,当日下跌1.46%,直至3月4日,股价收盘7.10元。 面对四川长虹和员工范德均的各持一词,业内人士也各有说法。 业内人士指出,双方各持一词,具体长虹是否存在财务造假,后续发展如何还需要关注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如果造假不成立,那么二级市场投资者是恐慌性的抛盘,如果是真的,那就另当别论。 “基于财务报表证实的基础之上,主营彩电业务盈利较弱,副业白电控股美菱、华艺相对不错,近期将空调资产剥离卖给美菱,基本达到盈亏平衡。手机投资的数码分销盈利状况还可以,从投资回报而言,一年就可以收回。房地产资产优良,机顶盒资产盈利一般,彩电收入占总收入40%,其在彩电方面有两个改善趋势:同时做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液晶电视与台湾企业合资模组已经投产,自己掌控模组降低成本;等离子面板量产,等离子每年销售在100万台左右,今年还无法盈利,2011年可能实现盈利。”光大证券家电分析师何伟表示。 业内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国家出台平板发展战略,随着液晶面板投入增多,国家开始限制。国家预计等离子面板投产达到450万片年产量以上,目前只有216万片,等离子只有长虹一家在投,虽然蛋糕小,但是市场上竞争对手少,国家扶持长虹,其相对占有优势。” 虽然四川长虹股价小有波动,投资者信心明显有所削减,但整体股价震荡幅度并不大。 “如果长虹财务造假并非子虚乌有,那么其财务报表发生重要变化,管理层面临处罚,必然对其经营有较大影响。关键后续如何,还需要基于监管部门最终调查结果判断。”市场人士告诉记者。 他表示:“如果造假事件得到圆满解决,从预期来看,四川长虹主营还是有改进希望的,其估值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长虹要自证清白 会计师称:拿出相关增值税发票示人 □ 本报记者 矫 月 对于这次四川长虹的财务“丑闻”,著名财务专家夏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次知情人出的有关四川长虹虚增50亿元销售收入的信息还是比较可信的。不止是1998年的财务有问题,其实从1996年开始,四川长虹的财务就涉嫌造假。其手段多样,比如将投资收入当做主营收入计入财报等等。”但夏草同时认为:“虽然长虹确实涉及财务造假,但是这次出的情况主要是1998年的事情,经过了10多年的时间,长虹早就将这么有问题的账目清理干净,所以现在即使调查,也不会查出什么大问题。” 而对于长虹如何处理可能有问题的账目时,夏草对记者称:“应该是长虹在这10多年中将虚增收入慢慢摊入一笔一笔的计提损失中,尤其是2005年长虹因美国APEX公司欺诈案出的天量亏损,实际上可能并没有那么多。最终出这么大的数字很可能就是长虹将之前所做的假账掺入其中,这样很大一部分的虚增收入就被合理的处理掉,而当时在任的有关领导都已经离任,所以监管部门想要调查也很难查清楚,最后此事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不了了之。” 另有专业会计师向记者指出,为了澄清事实,四川长虹方应该出具以下凭据来证明自己:商业承兑汇票的转让或贴现凭据、销售合同、相关增值税发票、出库单、收款凭证。 虽然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公开声明称,1998年度确认的销售收入均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开具提货单证,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取得收款凭证,销售收入确认及财务处理完整、真实、合法。但是,市场仍有质疑:1998年年报上出现的销售商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其董事长提供的证人证言明确表示出现的3亿商业承兑汇票为虚开。该部分汇票既未提过货,也不是预付款,更没有收到增值税发票。 对此,上述会计师表示,要想证明1998年四川长虹是否有做假,可以查看1999年的上述票据情况,另外,要查明超过 6 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四川长虹是如何处理的。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如果长虹一直没有承兑付款的话,一种可能是长虹将商业承兑汇票归还开票公司;第二种可能是转成应收账款,再进行坏账冲销;三种可能是背书或贴现。这笔资金将有可能在今后几年中慢慢进行坏账冲销而不影响以前年度的年度收入。”上述会计师表示,如果真有造假的行为,那么有三项内容应该注意。一查销售合同、相关增值税发票和出库单证明这笔业务是否真实;二查之后年度这笔商业承兑汇票的去向是否转让贴现还是变成了应收账款;三查如果变成应收账款的话,要看这笔应收账款是否长期挂账没有变现,日后坏账冲销。 另外,四川长虹在公开声明中并没有提及增值税发票一事让这项声明出现了漏洞。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通过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取得收款凭证,销售收入确认之后,须向对应的公司出具增值税发票,四川长虹称通过商业承兑汇票的销售真实,但始终未将1998年年报中出现的71份承兑汇票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向公众出示。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不太可能做假的,风险也很大,如果四川长虹能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作为证据的话,那就很有说服力了。”上述会计师如是说。 名词解释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四川长虹 真的仅剩下传说了 □ 贺 骏 对于中国股市的老投资者来说,四川长虹和深发展这两只股票并不陌生。遥想12年前的1997年,也就是中国生肖的上一轮牛年,中国股市也步入了牛市的最高潮,在那“摧枯拉朽”的行情中,沪市的领军者是四川长虹,深市的领军者是深发展。两位龙头老大可谓是一呼而天下应,整个沪深上市公司都为两者是瞻。最终,深发展从1997年年初开盘的16.50元涨到5月8日的最高价49元;四川长虹从1997年年初开盘的22.77元涨到了5月21日(农历“小满”)的最高价66.18元。 尽管任何一轮牛市中都会有人没挣到钱,但在1997年的这轮牛市中,不论是挣到钱的还是没挣到的,都会深深的记下“深发展”和“四川长虹”这两个名字。尤其是四川长虹,在那股指狂飙的日子里,“气贯长虹”一词不仅被用于形容四川长虹,更频频用来形容四川长虹领军下的整个股市。 与四川长虹在股市上“气贯长虹”相对应的,则是其在中国彩电业呼风唤雨的霸主地位。这个位于四川绵阳的前军工小厂,在掌门人倪润峰的带领下,历经1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最知名的企业,其一家企业的产值已经占到整个四川省GDP的1/9,而掌门人倪润峰还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这都是中国的企业家们难以望其项背的。 这里,不妨再回顾一下四川长虹当年那些耳熟能详的口号:“以产业报国、民族昌盛为己任”、“用我们品牌筑起我们新的长城”、“天上彩虹,人间长虹”、“长虹以民族昌盛为己任,献给你——长虹红太阳”…… 行文至此,应该开始“但是”了。 从1997年5月21日创出66.18元的价格之后,四川长虹便开始了漫漫无期的寂寞之旅,而且,这一寂寞就是13年。更准确一点说,从“寂寞”走到了“落寞”。13年中,中国股市又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几轮牛市,上证指数也从1997年5月12日的阶段性高点1510.17点涨到了2007年10月16日的6124.04点。当初和四川长虹遥相呼应的深市龙头深发展早已创出了新高,而当年四川长虹的“小弟”们——青岛海尔、海信电器、美的电器、格力电器等,股价也都屡创新高。只有这位当年的“大哥”,一直在走下坡路。换言之,如果谁在66.18元买入了四川长虹且一直持有,那么即便在2007年上证指数突破6000点时,其持有的四川长虹还亏损着50%。长虹究竟怎么了?人们屡屡在问。那些对长虹还抱有希望的股民们总是希望长虹有朝一日能够“王者归来”,但是,事实最终击毁了这些希望,那些意图抢反弹而屡屡被套的股民们无奈之下只能再三的用脚投票,曾几何时的“气贯长虹”变成了“弃惯长虹”。 股民们用脚投票,有一个人却在用手来举报,他的名字叫做范德均。他是一个人在战斗,从1997年开始,范德均就向各有关部门举报四川长虹涉嫌财务造假。这期间,尽管业界对长虹的质疑不断,其中也包括知名学者郎咸平和财务专家夏草,但是,没有一个人像范德均这样执着的与四川长虹“恋战”了13年。终于,13年后的今天,范德均等来了有关部门对四川长虹涉嫌造假的非正式调查。 其实,这些年来长虹的日子也很苦。被APEX公司忽悠之后元气大伤,MBO无疾而终,委托理财有去难回,引进战略投资者有雷声无雨点,多元化发展屡屡碰壁,搞过空调、搞过手机、搞过电池……,可最终都是卖的卖,散的散。即便是想守住最后的根据地——电视,可是只要逛逛国美、苏宁等家电卖场就不难发现,长虹摊位前的人气,是既不如飞利浦、三星等国际品牌,也不如海尔、海信等国内品牌。 再看看四川长虹这些年的财报,对于这个曾经雄心大志“以民族昌盛为己任”的企业,在中国整体经济持续向好的大势下,财报中那每况愈下的可怜的利润,岂是寒酸,更令人心酸。如果说真的是虚增了利润的话,那么不虚增利润的话,岂不更加不忍卒读。 范德均与四川长虹之间的恩怨为这场事关孰是孰非,甚至是“大是大非”的问题蒙上了些许质疑。但是,从中国资本市场上的诸多教训上来看,投资者更愿意相信,“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这句古话。 如果把视野放远一点看,其实不论长虹是否虚增巨额利润,关键在于长虹的未来还有多少年?对于新股民而言,今天的长虹已经很难入“法眼”了,而对于老股民而言,四川长虹,真的就仅剩下传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