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逸夫VS李翰祥:亦友亦敌
邵逸夫与李翰祥的恩怨虽然不至于像电懋般的白热化,可是也走到了互不相容的地步。最早签下李翰祥成为邵氏导演的是邵邨人,他至少也为六弟邵逸夫留下这么一笔巨大财富。邵逸夫看中李翰祥傲人的才华,放手让他去拍摄质量上乘的文艺影片,并且还听取李翰祥的建议,率先在香港开创黄梅调电影这一类型,因为李翰祥深厚的文化功底,他马上使黄梅调电影风靡东南亚,为邵逸夫赚取了非常可观的票房收入。
李翰祥在邵氏最顶峰的成就,即是那部让台北市为之痴狂的《梁山伯与祝英台》(1963),这部影片在台北公映半年之久,当时大街小巷响彻了“梁祝”的音乐,李翰祥也成为港台最炙手可热的大导演。可惜,出名归出名,李翰祥的财富并没有比之前增加多少,邵逸夫的片场制度严格约束了职员的片酬,导演和演员一样拿工资过日子,即是使李翰祥这样的当红导演,一个月不过几千块钱,和邵逸夫的日进斗金相差的不止十万八千里。
邵逸夫当然有他的道理,商人世家出身的他,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自己的一套模式,在他看来,所有演职员为他打工,他付给足够的工钱,这就很合情合理的了,谁也不可能从他这里获取更大的财富和利润,这不是下属能和老板平均分享的。邵逸夫这样的管理模式,虽然助他成就了一个邵氏帝国,但也为这个帝国的崩塌埋下了恶果。
邵逸夫的错误在于电影公司与其它行业大不相同,导演和演员付出的才华几乎所有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处于创作黄金时期的李翰祥也是无人可以替代的。邵逸夫始终不肯分给李翰祥更多的利润,导致李翰祥最后于1963年奔赴台湾,在台湾自组国联公司,希望能够像邵逸夫一样成为一个电影大亨,这样就不再受制于人。
李翰祥明目张胆地倒戈,让邵逸夫大为光火,在刚刚与电懋停战之后,邵逸夫又与李翰祥的国联唱起了对台戏。李翰祥到台后筹拍古装电影《七仙女》,邵逸夫马下命人开拍同一题材的电影,邵氏人多势广,几位导演轮番上阵抢拍,最终赶在李翰祥之前把电影拍完并上映,抢尽了先机。
邵逸夫为了解李翰祥在台湾的动向,不断安插间谍在李翰祥的身边,本身李翰祥在离开邵氏之时就带走了很多邵氏精英,不少人跟着李翰祥去了台湾的电影人其实也是一身侍二主,所以李翰祥在台湾10年中大事小情,邵逸夫都是一清二楚。
邵逸夫手中握有东南亚的大批院线,他拒绝发行任何李翰祥的国联公司拍摄的电影,在邵氏的院线围困之下,李翰祥台湾10年的国联岁月,几乎就被邵逸夫的院线政策拖垮,在李翰祥72年一贫如洗似的再回香港之时,所有人都觉得这回邵逸夫不会轻饶了李翰祥之时,邵逸夫竟然出人意表地向李翰祥抛出了橄榄枝,力邀他重回邵氏掌镜,李翰祥也惊讶于邵逸夫的容人之量,最终再向邵逸夫俯首称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