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飞告诉他们,第一,你们请的中介,我们并没有认可。第二,我们有我们的日程,你说的日期,我们没空。第三,怎么跟你沟通、怎么提供资料我们都已有安排,你为什么不听我讲!这三句话问出来,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觉得是顾炎飞在“欺负”债权人,而不再是债权人“欺负”顾炎飞。
斗争方式会变化。2005年的大年三十,伦敦的一家债权人转来一封电子邮件,是“顾炎飞授权这家代理公司跟另一家债权人谈判”。顾炎飞急急忙忙回了一封,说自己从没这样做过。不过电邮一发出去,一转头就想明白了,是这个债权人自己做手脚。春节对于中国人太重要,家人要团聚,要休息。所以让你知道不知哪里出来一个人假冒你的名字捣乱,其用意就是“扰乱你,打击你”。顾炎飞立刻打电话给律师,通知这个债权人,说一定要查出、起诉冒名者,骚扰很快就平息了。 3月3日,以SK能源为代表的“恶意”债权人向法院正式请求司法管理,这被称为“最无理”的行为。当时,同大范围债权人的谈判正在艰难推进中,SK能源在这个时候出击,是一种非常有杀伤力的“干扰”。SK要求100%的全额赔偿,顾炎飞告诉他们“不可能”;SK说“你们不行,肯定做不好”,顾炎飞瞪着眼睛反问:“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手段?你为什么非要用法律来逼我们?我告诉你可以坐下来谈,这不好吗?” 其实,任何手段背后都是想要得到利益。这些还只是一场全面博弈过程中的小插曲而已。 博弈 据报道,如果令中航油破产,债权人能分到的资产占总债务23%到26%左右,所以重组带给债权人的好处,即偿债率,一定要不低于26%。债权人希望偿债率越高越好,甚至100%,而中航油则要控制得越低越好。26%到100%之间,这就是双方博弈的空间。往上走,中航油就要付出越多的代价,往下走,债权人就要舍弃越多的可能得到的利益。 2005年1月24日,中航油抛出第一个偿债方案,41.5%。但没有一家债权人同意,因为他们认为公司破产的价值就是41.5%。中航油需要拿出改善方案,1月24日到改善方案出台的5月12日,就是博弈的时间段。
中航油提出的任何方案若要生效,必须要至少人数50%、金额75%以上的债权人同意。如果有这样比例的债权人联合起来,就有权否决任何提案。而就在第一个方案出台不久,几家大的债权人即发起一个债权委员会,要求为所有债权人代言,由它们聘请自己的法律和财务顾问,自行制定偿债方案。
顾炎飞说:如果成立了债权委员会,对方就掌握了主动权。而一旦失掉主导地位,中航油就只能任人宰割。 中航油的债权人可以分三种。第一类,提供石油的贸易方;第二类,给予贷款的银团;第三类,期权对家,也就是令到中航油巨额亏损的交易对手。这中间,第一类债权人自认为更加重要,因为中航油在未来仍然需要依赖于自己提供石油,就通过各自的方式索取更优惠的要价。比如韩国的SK能源,借向法院要求司法管理而施压。第二类债权人则大多数是来自国内的银行,由于种种关系,他们对中航油的压力要小得多。 这三类债权人中,顾炎飞认为,还可以进一步可以分出“友好的、中间的、敌对的”三种。虽然本质都是求利,但这三类的方法却不相同。敌对的一类是少数,用的是蛮横招术,比如诉诸司法管理。而友好一类态度和蔼,感觉就是想帮你,一方面它会帮助抵制敌对债权人,但一方面也决不会少要一分钱。中间一类就随大流,它们既不想得罪中航油,如果重组成功还想接着做生意,但又不愿意得罪另外一方。 辩识清楚了,事情就变得简单,顾炎飞采取了“维持友好的,争取中间的,孤立敌对的”的策略。到了最后,敌对债权人发现势单力孤,抵抗无益,这部分人就越来越少。 另一个关键是时间。 顾炎飞和工作组表面上接受债权委员会的成立,但同时要求由工作组来主导委员会的议程推进时间。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工作组一面继续斡旋,一面加紧己方第二个方案的论证。结果,在原定债权委员会成立的5月24日之前12天,5月12日,中航油抛出了最终方案。一个月之后,此方案在债权人大会上得到通过。酝酿几个月之久的债权委员会一直未有作为。在这个最终方案中,偿付率定在45%和54%两个点上,选择前者可以马上拿到现钱,选择后者则要在5年中逐年收回。结果,这个将对手分化为二的方案得到了高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