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总裁解植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表示,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的产生,是监管部门推动证券市场创新发展及繁荣的重要举措,成为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的同时,将对光大证券的发展产生进一步助推作用。与此同时,他代表光大证券向监管部门、同业及广大客户做出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三项铁律”、完善内控机制、有序创新,并且将在竞争中发挥表率作用。
记者:您认为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推出将对证券市场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解植春: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为落实“国九条”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对国内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凡资产质量好,业务开展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具备做大做强实力的证券公司,证监会将在业务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和组织创新方面给予优先政策支持。可以说,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的产生,是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监管政策的具体体现和实践,是推动证券市场创新发展及繁荣的重要举措。在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对外开放,国内证券公司面对国际金融大鳄咄咄逼人态势的大背景下,这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历史性事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记者:能否谈一下今后光大证券在创新试点方面的思路? 解植春:光大证券自1996年成立以来,在业务创新方面作了许多成功的尝试,包括实施全国第一家可转债、首批试点A股增发、首家实施A股发行路演及换股发行等,都充分显示了光大证券业务创新的能力,也为公司的创新储备了足够的智力、人力资本和组织经验。 近几年来,由于国内证券公司业务的趋同化,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光大证券更是将“提高创新能力”作为公司发展的两条主线之一,并为此设立了“新产品开发和业务创新委员会”和“创新风险评价小组”,坚持在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框架内,遵循市场需求、按照公司现状和所拥有的资源,并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创新计划。 此次为配合创新试点证券公司的申报工作,光大证券以突出投行特色、光大集团跨境内外资源及综合金融平台优势为突破口,围绕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产品创新共三大类16个创新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已形成多项比较成熟且具有实施条件的创新方案:在组织创新方面,包括尽快完成公司第二次增资扩股及股份制改造,并正式启动公开上市工作。同时,在已设立研究咨询公司、网上经纪、投行业务模拟子公司运作的基础上,设立专业化的控股子公司,积极参与兼并重组其他证券公司,在经济发达地区进一步优化公司营业网点布局。 在业务创新方面,尽快发行相关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积极尝试与企业年金的理财合作、与包括光大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在经营创新方面,目前光大证券已尝试开展了国内企业的境外上市业务,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光大集团优势探索建立香港及海外业务渠道,为将来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 记者:成为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后将给光大证券带来什么样的机遇和挑战? 解植春:这次光大证券有幸成为全国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这既是监管层和广大客户对光大证券的肯定和鼓励,同时也对光大证券下一步的发展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更高的挑战。获得创新试点资格只是一个开始,关键是要为我国的证券市场探索出实实在在的服务产品,为同行业创造出新的盈利空间,不断地提高整个证券行业的规范经营水平和客户服务水平,为我国证券业尽快走出困境作出一点贡献。为此,光大证券郑重向监管部门、同业及广大客户做出以下承诺:一是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三项铁律”,坚决按照公司上报的“客户保证金独立存管方案”加快实施进度,从根本上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透明。 二是进一步完善光大证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以上市公司的标准加强信息披露,诚心诚意地接受监管层、同业、客户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和约束。 三是以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为原则,以增强光大证券投行业务优势、跨境内外资源优势及光大集团的综合金融平台优势为方向和重点,以提高各项业务操作的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为手段,以改善证券业的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为目标,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创新活动。 四是在创新过程中,光大证券将在行业竞争方面起表率作用,不断加强与国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中国证券市场走出目前的困境,迈向新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