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才》:为什么?
单卫红:钢铁行业当时并不太景气,而且因为承包期间造成很多窟窿,都在承包后显现出来,银行也开始追债并查封资产,你就根本没法经营了,这肯定影响了它的价值。当时我们就问他们,你们认为转让无效,那没关系,这些股权再按同样的价格转让给你们,你们要吗?一半他们都不要。当时转让的时候,重钢专门写了一份放弃有限转让权的文件,自己放弃了优先权,上面有重钢派到金源公司的董事长樊道理的签字。想不到他们当庭否认,并且也拿出那份文件作为证据。有意思的是,同样一份董事会决议,他们的那一份上竟然没有了“樊道理”的签名,那一块特别白。我们当时就提出要追究伪证罪,但法庭并没有就此进行深究,不过采纳了我们的原始文件作为证据。幸亏我们这一方对资料管理得比较严格,要是丢了,他们的复印件就管用了,我们就拿不出证据来反驳他。
《英才》:胜诉之后呢?
单卫红:对方上诉了,后来拖了两年的时间,最高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颠来倒去地审了8年
《英才》:那承包合同之争的官司呢?
单卫红:一审输了,判决承包合同无效,那个案子开始我没介入。后来进入二审,认为一审在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有问题,发回到广东高院重审。两年后,广东高院维持原判,又原封不动地报了上去。现在最高法院在审,反正颠来倒去地审了8年。
《英才》:今年2月最高法院开了庭,情况如何?
单卫红:最高法院对此非常认真,还把深圳文武会计事务所请了来。
《英才》:是不是这个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证据对他们不利?
单卫红:重钢承包期间,弄了很多部门和子公司,然后和这些部门和子公司之间签订协议,说每年应该上缴多少利润,然后他们把这些协议里应该上缴的利润,作为金源公司的利润,说下面还欠着我这么多钱,他们也不管部门和子公司到底有没有完成和最终上缴这些利润指标。
《英才》:双方的焦点在什么地方?
单卫红:第一,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企业没有自主处置权,只有经营权,政府才有权进行发包。很多法律专家一听,觉得这太荒谬:金源公司连个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都有了,怎么能算是一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呢?它在工商局注册的登记,并没有上级主管单位啊?你让哪个政府给你发包去?第二,就是审计评估报告的问题,他们把和二级公司签订的要上缴的利润,作为他实际上创造的利润,认为自己不仅没亏损,而且还盈利。
《英才》:总的诉讼额有多大?
单卫红:1.2个多亿。实际还有一块很大的损失没算进去,就是9000多万的待处理损失。因为那次审计是1996年左右做的,从1996年到现在的待处理损失,很多都变成了实际损失。实际上造成的损失应该是2个多亿,但我们的诉讼请求是1.2个多亿。
《英才》:为什么这9000多万没追加进来?
单卫红:这个案子没完,不知道最后有效没效,只能最高法院判决完了之后再诉,如果判决合同有效,才能再去要那9000多万。
《英才》:这次是终审吗?什么时候会开庭?
单卫红:是终审,据我们判断会在4月判。这一次最高法院抓得很紧,案子一上来就通知我们应诉,又马上决定开庭的时间。第一次开庭时大家都提到深圳文武会计事务所,于是最高法院又很慎重地把他们请来,开了第二庭,进行质证。在两个月之内安排了两次开庭,而且中间还有一个春节,所以说最高法院安排得很紧凑。我们也希望快一点,毕竟这场诉讼已经拖了8年了。我们希望最终改判。
“引发了五六十个债务官司”
《英才》:柏松的情况如何?
单卫红:他是这一两年才缓过劲来的,他一直靠经营其他的企业来养这场官司。承包期间,他们到处去借款,还用公司的大楼去抵押,引发了五六十个债务官司,公司的好多账户和资产都被查封了。他们拍拍屁股走了,但相关的责任却要后来的董事会承担。金源公司去年才基本持平,原来一直亏,因为你开展任何业务,所得的每一分钱利润,都要上缴银行。
《英才》:一共借了多少钱?
单卫红:好几个亿。
《英才》:现在完全解冻了吗?
单卫红:现在还是特麻烦。有一家深圳发展银行,封了金源公司所有的新王朝酒店的大堂,要拍卖他们的大堂。你说一个大厦单把大堂拍卖了,你整栋楼不就死了吗?最高法院正在协调这个事。
《英才》:官司审理过程中,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单卫红:一审法院应重钢的要求,追加了10几个原来转让股份的第三人进来,但法律上明确规定,这些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申请加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法院才能追加。双方的当事人加起来有28家之多,当时的判决书光写当事人的名字就是几页。
《英才》:作为律师,你认为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什么地方?
单卫红:这个官司体现了司法中的不规范。比如他们把一份董事会秘书局的函给改了,把其中一段剪下去,自己打印一段贴上。所以很多他们邀请来的媒体,一看他们这样,都不敢给他们报了。而且按照法律的规定,一审6个月,二审3个月,你就是审两轮也不到两年啊,但你却给人家审了8年,怎么也不应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