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业人士指点,实际上覃辉并非熟谙资本运作之道,当初在香港埋兵布阵之时,各资产块之间并未设有防火墙,所有资产均布于SMI公司旗下,包括阳光卫视股权以及星美国际(0198)、星美出版(8010)、流动广告(8036)三家上市公司。
如今SMI身陷官司,泰德阳光对SMI的起诉和追索将可能使其面临很大危机。由此吴征强调“5000多万对《成报》是救命钱,希望覃宏能够以大局为重,牢记传媒投资人对社会和公众所负的责任,理性地回到谈判桌上,把对话继续下去。”
据吴征透露,他的“这些善意”都没有得到回应。“在此前提下,又基于迫在眉睫的有关阳光卫视债权的多起诉讼,并且刚刚上周发现的星美涉嫌非法转移合资公司资产,事件的性质使得我们不得不提起法律诉讼,以法律手段取回对阳光卫视的控股权。”
4月25日晚,泰德阳光主席兼行政总裁陈平表示,上周发现阳光文化网络公司的设备突然消失了。“该批设备原值300多万美金,计提折旧后仍有1700多万人民币。”陈平说,“怀疑星美非法转移。”
对于是次收购事件,吴征显得极为坚决。他反复称,尽管他和杨澜拥有的阳光媒体投资已决定不再主导在中国境内经营卫星电视业务,“但我们也绝对不会袖手旁观怀着一个崇高文化理想的品牌遭到糟蹋和毁于一旦。我们对目前的处境是非常遗憾的,我们对保护阳光卫视四个字的决心是非常坚决的。”
覃宏正面回应
对于吴征的表白,覃宏似乎并不以为然。
他说,“我们已经反诉,而且对官司很有信心。将来的一切都将以法院判决为主。”
覃宏向记者确认,4月16日,陈平赴京与他就收购事项进一步确认并签约。事后,吴征方面称覃宏在京避而不见,而覃则说,要求陈平到办公室商谈,但对方婉拒。
“我看了合同条款,我的律师提了6个具体的意见,这些都是原则性问题,我不可能让步。”覃宏说,“我把这些意见都传给陈平了,他们也表示回去商量,但此后没有回音。”
吴征表示,所谓这6条具体意见,均为覃宏所提的无理要求,比如不能保证阳光卫视的牌照有效,不能保证股权抵押等等。
“如果这个都同意,那我们买什么啊?”吴征说,“所以后来只能上诉法庭。”
“吴先生强调8000万之中我们只付了5100万现金,这是他们的事情。我还说他们欠我们的钱呢。吴先生有可能有他的道理,我也有我的道理。”覃宏说。
吴征表示,此8000万元,原本是两间公司的股权收购款项,当时已获覃辉同意。
“但覃辉当时说,由于款项来源于长丰通信的资金,因而人为地将8000万一分为二,一部分是3000万的股权款项,另外5000万是我们提供的节目。”吴征说,“而事实上无论我们提供什么节目,对方都必须付款。”
吴征透露,其后覃辉先后支付5100万现金,便是境内支付给阳光文化在国内的一间广告公司。
覃宏对此反应积极,他说,“所有这些都是境外交易,不可能在境内进行。”他还称在SMI收购阳光卫视之后,吴征曾几次感谢覃辉提供帮助。
至于为何会有如今的变局,覃宏说,“按吴征所说的8000万元款项,他要提供多少栏目?栏目都在哪里?我不清楚他给我的栏目值多少钱,我觉得还差了3000多万。”
吴征对此反击,他说泰德阳光此次起诉的是最初的合同无效,因而根本不会存在对方所称的栏目问题。而吴亦自称,对这场恩怨的底限是拿回阳光卫视,重新经营。
“泰德阳光在起诉书中可能要求对方赔偿,而我并不奢望。”吴征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