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车房办公室至市值估计达2340亿港元的互联网搜寻器巨擘,Google在短短6年间,不但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互联网搜寻器,更演变为一种独特文化现象。它的传奇故事由两名斯坦福大学研究生开始。
Google创办人、现年30岁的布兰及31岁的佩奇,1995年在斯坦福大学校园相遇。当时,他们一同报读了该大学的研究生课程,彼此发现两人背景相同(同样出自书香世家,父亲均为大学教授),且性格一样固执。100万美元起家
1996年,他们二人在佩奇的宿舍房间渐渐构思出Google的概念。1998年,他们从亲友间筹得100万美元,在加州租了间小屋及车房作为办公室,正式成立Google。此后,Google业务迅速扩展,由1999年营业额只有22万美元,至去年的近10亿美元。昔日只有他们二人、乒乓球桌充当会议桌的小公司,今日已发展至总部占地50万平方英尺、员工近2000的互联网巨擘。
搜索引擎市场龙头Google的出现,实在改变了网友搜寻资料的模式。在Google面世前,互联网搜寻器大多列举大堆没用的互联网连结。布兰及佩奇则透过复杂的数学程式及庞大电脑资料库,将搜寻结果重新排序,让用家在短时间获取所需的资料。
现在,它占有35%的搜索引擎市场,雅虎占30%,微软屈居第三,市场份额为15%。
约会前“起底”工具
时至今日,Google已成为网民不可或缺的搜寻工具,Google一字更被当作动词用,意谓给某人或某事“起底”。华盛顿大学资讯学院教授简斯说:“今日Google一字被当作动词用,人们首次约会必先用Google起一起对方的底,当它成为电视黄金时段的话题,那就表示它已成为一种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