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8日,美国最大汽车零部件生产商德尔福公司(Delphi Corporation)宣布, 德尔福及其在美国境内的38家子公司已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提请破产保护。
德尔福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罗伯特·史蒂夫·米勒当天表示,公司的全球业务营运,包括美国和非美国业务,将继续进行,不会中断。他说:“世界各地的客户都可以放心,我们会极端重视继续及时满足客户的进度安排、交货和生产需求。”
“我们采取这项行动,是因为我们下决心提高德尔福核心美国业务的竞争力,而尽快降低成本是能否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米勒指出:“目前的劳工协议带来的成本高昂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繁重的限制,已损害了我们参与竞争的能力,使我们不堪重负。我们必须调整全球产品结构和制造业务的布局,以保住核心业务。为此,我们需要通过第11章程序出售、合并或结束相当大部分的美国制造业务。我们相信第11章程序可以提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所需要的灵活性,让我们能够发挥自身业务的根本性实力。”
他还指出:“这个月我们将向每个相关的工会再提出一份建议,目的是让劳动协议采纳具有竞争力的劳动成本结构,以及处理掉不赢利、非战略性的美国业务。另外,我们还计划参照业内有竞争力的做法和我们的转型计划,调整养老金计划和健康及退休福利。”
罗伯特·史蒂夫·米勒于7月以“公司拯救者”身份上任成为德尔福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而德尔福美国公司之所以能顶着舆论的压力申请破产保护,也与其有着重要关系。这位德尔福一号人物在发布第二季度公司报表时称,如果该公司与美国工会组织UAW和其最大客户通用汽车不能马上就一份拯救协议达成一致,通用汽车和美国工会在薪酬和养老金方面不提供让步的话,申请破产保护就是一种选择。而从目前的表现来看,德尔福与前两者没有就“拯救德尔福”达成一致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