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改的主要推动者是抄袭者
随着时代的变化,抄袭者、剽窃者的抄袭、剽窃行为越来越快,抄袭、剽窃的成本越来越低,抄袭、剽窃的获利越来越多,抄袭者、剽窃者逃脱法律制裁的机会越来越大,抄袭者、剽窃者的群体中教授、培训师、博士、硕士越来越多;而著作权人维权的成本越来越高,维权获胜的难度越来越大,维权所耗费的时间、精力越来越多。
今天,很高兴看到新华网发表的一则报道,报道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首次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现在,尽管还不知道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爱华网-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一些抄袭者、剽窃者逃脱了原有的著作权法的打击,一些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否则,就没有必要修改著作权法了。
如果换个角度说,很多抄袭者或剽窃者,尤其是一些有抄袭、剽窃行为的教授、培训师、博士、硕士,在不断地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制造一些新难题,著作权法修改的主要推动者是抄袭者或剽窃者。
链接:
1、国务院参事室:媒体及时曝光有助于消除抄袭者所带来的侵权影响
http://www.counsellor.gov.cn/content/2009-06/20/content_5218.htm
2、人力资源报:平常心不等于放任
http://www.hrnewspaper.com/news/show.php?id=8879
3、中思网:强烈质疑:“中国制造”广告是否抄袭?
http://management.sinoth.com/Doc/article/2010/1/12/server/1000053512.htm
4、德国颁的“剽窃奖”具有舆论武器反抄袭的作用
http://www.aihuau.com/Blog/28783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