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一则由成龙演绎的“格力空调世界名牌”的电视广告片亮相中央电视台。记者获悉,这是格力空调首次邀请影星担当企业广告宣传的主角。
记者看到,由成龙演绎的这段格力空调广告,内容非常简单,一开始成龙身着中式服装出场,随后出现“核心科技”的传统画面,最后是成龙招牌式的推荐“世界名牌”,“好空调,格力造”。
作为国内空调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多年来一直低调的格力,从去年开始在产品推广、品牌宣传等方面系统发力,无论是平面,还是电视广告投入力度较大,这预示着格力试图从技术型企业向营销型企业转型,寻求更大的生存空间。然而,对于格力空调这则广告,舆论纷纷质疑其“世界名牌”的合规性。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认为格力这则广告“已经涉嫌欺诈、误导受众”。同时,对于广告中的“世界名牌”内容,杜鹏认为还“违反国家广告法”。过往,杜鹏因为“牙防组”一案被公众所知。
杜鹏认为,格力的“世界名牌”广告宣传没有依据。杜鹏所言是指格力曾获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荣誉证书。杜鹏认为,格力广告中所提到的“世界名牌”就是据此而来。但格力作为一家大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却将证书内容“掐头去尾”,就是对公众的误导。
更重要的是,早在2009年5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一份《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中,就以“评价机制改变”为由废止了《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而该通知正是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选的指导性文件。
杜鹏认为,既然“中国世界名牌”评比文件已经取消,那些之前获得称号的企业,仍在借“中国世界名牌”的荣誉进行宣传很不妥。特别是作为格力这样的大企业,更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停止对这一荣誉称号的大肆宣传,回归到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上。
同时,杜鹏认为企业把“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变为“世界名牌”进行公开宣传,已经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国家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杜鹏称,国家广告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而格力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证书正是由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在法律面前,国家质检总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也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向企业颁奖。而企业也不能借助国家机关的名义从事商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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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湖北消费者诉格力
目前因为格力空调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世界名牌”一词,在河南洛阳、湖北武汉已经出现了两起消费者起诉事件。河南洛阳的消费者冯浩因一起消费纠纷,状告永乐电器与格力空调,认为格力空调的“世界名牌”宣传为虚假宣传。
而武汉市民涂颖(化名)在武汉工贸公司下属的汉阳家电专业商场选购空调,在该商场格力空调专柜,工作人员介绍说:该空调为“世界名牌”产品,其所拥有的第3代变频技术可以在空调开机后以120Hz的频率运转,能够实现强劲制冷、制热。在使用中,涂颖觉得这款空调的功能并不像广告所讲的那样开机后即可强劲制冷。心存疑惑的涂颖找来电工,用专用仪器对空调开机时的运行频率进行测量,发现制冷时运转最高频率约为100Hz,达不到广告中所称的120Hz的频率。
由此,涂颖认为,商家存在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诈的行为,遂后一纸诉状将经销商和格力空调告上法庭。目前,武汉汉阳区人民法院十里铺法庭已经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并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