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记者何晓春
次国家发改委提出向全国推广“山西经验”,有业内人士称,这意味着煤改已经不仅是山西的事情,而将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新一轮的“国进民退”风潮。
2010年1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山西省政府在北京联合举办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新闻通气会。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会上表示,山西煤矿兼并重组符合煤炭工业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的重大举措,不但要在山西推广,更要在全国范围推进。吴吟强调,类似煤炭行业这样的基础产业需要有合理的产业集中度,这样有利于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资源保护能力。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当日也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山西煤炭兼并重组可以称之为“山西经验”,具有示范作用,国家发改委对此持肯定态度。
自从山西煤矿大规模兼并重组以来,各界就“国进民退”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甚至浙商召开民营企业高峰论坛,集体向国务院请愿质疑“山西模式”合法性。而此次国家发改委即将发文向全国推广“山西经验”,更是引起其他省份民营煤矿一片哗然。
据了解,河南、内蒙古、河北、陕西、山东等主要产煤省份及自治区将陆续效仿山西2009年整合方式,对小煤矿进行整合兼并,期望建立长效的安全机制。
“山西经验”成功了吗?
按照常理,一种经验的推广,得事先经过实践检验是成功的,才能继续推广。那么,煤改“山西模式”是成功的经验吗?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对《浙商》记者说:“山西省政府想发展山西经济,使山西经济可持续发展,这个目标是应该肯定的,但是关键在于怎么具体去实现这些目标。我觉得山西这一招是笨招,这几年辛辛苦苦拉别人来投资,结果‘猪’养肥了就把‘猪’杀了,今后谁还敢来呢?山西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最后是进一步衰落。”
“我认为这不是成功的经验,推广是一种遗憾!”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副会长、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对《浙商》记者说,“我们不怀疑山西煤改的动机,但他们的做法既违法违宪,又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按照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的说法,山西煤炭企业重组已取得重大阶段性进展,目前全省重组整合煤矿正式协议签订率达到98%,兼并重组主体到位率达到94%,特别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采矿许可证变更已超过80%;山西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面已经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并正在考虑对焦炭、化工等行业进行重组。
山西煤改的现状真的是这样吗?周德文向《浙商》记者透露:“包括浙商在内的煤矿投资者,都是无可奈何签订协议的。市场经济应该是公平公正的自由竞争,但这些投资者却是在强权下签约。即使签约,这些老板现在也没有拿到补偿款。这样的状态,能说取得重大阶段性进展吗?这种单方面宣布煤改结束是非常可笑的,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直到2010年1月中旬,多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浙商煤老板告诉《浙商》记者,他们还苦苦守在煤矿,没有人把钱支付给他们。
“那些所谓的合同都是假的!”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源与环境业务部首席律师吴族春则告诉《浙商》记者,“煤老板被迫签署的合同都是阴阳合同,这些煤老板不仅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而且采矿权已经强制过户了。由于采矿权到期,相关部门以资源整合为由,没有给予延续,而是强行过户。”在他看来,山西煤改不是告一段落,而是刚刚开始,要走的路还很长。
根据山西省的统计,经过兼并整合,山西省原有2598家煤矿企业已减少至1053家,企业主体由220多家减少到130家。即使按照山西省的说法,煤炭资源整合是“大进小退”,也不能说就是成功的。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对《浙商》记者说:“一些大型煤炭企业资金和技术密集,不到2000人把二三十亿元投资的煤矿运营下来。这样的煤矿对劳动力充裕的国家来说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做一两家规模企业可以,但大面积都如此,是有问题的。如果要跟当地老百姓真正联合发展的话,光是做大做强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如果与当地发展联系在一起,就需要多发展中小企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山西经验”让煤矿生产安全了吗?
根据山西官方的说法,煤炭资源整合有利于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提高资源利用率。统计显示,随着集中度的提升,我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由2005年的5938人降至2009年的2700人左右。
事实上,煤炭资源整合未必能够减少矿难。山西屯兰矿难、重庆同华矿难、河南新华矿难、黑龙江新兴矿难——2009年我国4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其中3起发生在国有大型煤矿。
屯兰煤矿隶属于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是国有重点煤矿,开采设备在国内属于一流——比如将“大断面支护”用于煤矿开采,屯兰是世界上第一家。黑龙江龙煤集团是国有重点企业,而事发的新兴煤矿又是一个数字化管理比较先进、电控监测水平较高的煤矿,矿上甚至应用井下人员跟踪定位及虹膜考勤系统。
一个个看似设备先进、管理有序的国有大矿,何以酿成如此惨痛的矿难?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在小煤矿事故频发的同时,装备精良的国有大矿也难幸免。矿难与煤矿企业的规模及所有制形式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国有化并不必然能减少煤矿生产事故发生。
2010年1月13日的一则电视新闻引起了吴族春的关注,“新闻的内容是经过兼并重组,山西一家煤矿的产能由45万吨提升到100万吨。”他对《浙商》记者说,“这明显就是一则假新闻!一个45万吨的煤矿,它的设计、设施以及巷道、输送能力等一系列系统工程都与其相配套,一两年的技改之后才有可能提升到100万吨。然而,兼并重组工作才短短几个月,怎么可能一兼并全都变好了?”
“安全责任不落实,才是煤矿频频出事的根源!”一位在山西投资煤矿的老板向《浙商》记者表示,“相比国有煤矿,我们民营矿主更加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因为煤矿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导致整个地区的煤矿都不允许生产。即使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我们不仅要求自己的煤矿不出事,还希望别人的煤矿也不出事。”
毛寿龙告诉《浙商》记者:“矿难的问题我问过山西省改革创新研究会会长吕日周,为什么长治没有矿难,临汾等地会出现这个问题?吕的回答是并不是说煤矿大了安全,小的不安全。另外,产权不明晰导致煤老板短期行为。如果国家政策不稳定,过几年一变,不管谁所有,这个资源肯定被浪费,肯定是会被破坏掉。”
“山西经验”进步了吗?
根据山西省的统计,经过兼并整合后的煤矿企业中,股份制企业占50%,民营占30%,国有占20%。这组数据在吴族春眼里显然不具有说服力,他对《浙商》记者说:“虽然我们没有做过详细的统计,但我认为这组数据是不实的,民营企业不可能占那么高的比重。”
按照山西省相关部门的说法,此次煤炭资源整合,不是“国进民退”,而是“大进小退”、“优进劣退”。毛寿龙则告诉《浙商》记者:“实际情况是,大的基本是国有企业或者是本地的民营企业,而浙商被招商引资进去不久,还没有发展起来,都是中小企业,结果引进去被关门打狗。实际上就是‘国进民退’,本地进外地退。”
“国进民退”之风不仅在煤炭领域,而且在钢铁、航空、石化等各大经济领域流行,大有“星火燎原”之势。前些年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中60-70%都是民营企业,现在已经倒过来了;而且房地产国企越来越大,争相抢夺各地“地王”。
张曙光告诉《浙商》记者:“国有企业应该进入哪些领域,不该进入哪些领域,过去是有一个规定和原则的: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一般不宜进入,即使是一些自然垄断部门也不见得国企都要进入,原则是清楚的。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具体政策,与这个目标和原则完全相反。”
“煤炭产业‘国进民退’是不合时宜的!”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夏业良对《浙商》记者说:“不仅是煤矿,我们看到很多经济领域已经被国有化了。‘山西经验’只是一个托辞,早在山西煤改定局之前,内蒙古煤矿兼并重组方案就已经就定下来了,这是一场反市场化的‘国进民退’运动!”
那么,这场轰轰烈烈的“国进民退”风潮,将会给中国经济带来什么?
夏业良向《浙商》记者痛陈时弊:“国有企业不是靠经营取胜,只有靠输入大量的资源、给予特殊的优惠、制订排他性的政策才能盈利,‘国进民退’势必导致经济效率低下。中小企业要在市场存活必须创新,而国有企业可以十年八年不改变,还能活得很好,‘国进民退’势必导致经济中创新能力的萎缩。目前中小企业承担了75%的就业,‘国进民退’势必导致就业承载能力下降。”
夏业良担心,“国进民退”不仅将给中国经济带来重创,它还将对整个中国社会发展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国进民退’伤害的不仅是合法经营的商人,不仅是经济领域,实际上是对整个国民利益的伤害。我担心改革开放特别是市场化改革以来的成果,在不长的时间之内化为乌有。”
至此,也造成山西国有煤企对煤业的垄断,而大部分中小矿井处于停工状态,全国多个省市煤电告急,不少地方开始拉闸限电,供电紧张程度是这几年来最严重的一次。由此导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据了解,2009年末煤企在对外签订的合同中均比2008年价格上涨,多数涨幅在每吨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