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调查:河北省创业环境调查-2-如此加盟



对于没有经营经验的创业者来说,加盟这种形式既方便又快捷。事实上现在的加盟市场也是分外火暴,有时候在大街上你会看到,烤香肠的小贩一样在最醒目的位置贴出“欢迎加盟”的字样。然而,越来越多的反面案例出现,“加盟”骗局不绝于耳,众多创业者深陷加盟陷阱。如何规避加盟经营的风险?如何维护这些小加盟者的利益?如何对不规范的加盟项目进行监管,进而形成良好的加盟经营市场?本期河北省创业环境调查系列报道推出―――如此加盟

    (本报记者:袁伟华)

    事件回放

    石家庄鹿泉的蔡女士一直经营美发店,去年11月份,北京某品牌美容产品的推销员来到蔡女士的店里,极力推荐她加盟该品牌,并承诺了不少优惠:总计投资200400元,对方除了提供等价产品之外,还额外赠送4000元的产品,而且加盟后北京总公司方面还会专门派员过来协助促销,使用该产品的蔡女士的顾客还可以成为该品牌的终身会员,享受产品六五折的优惠……蔡女士权衡了一下,按照这个政策加盟还算划得来。然而在现场办理加盟手续的时候,蔡女士并没有和总公司签订相关协议,这给日后发生的一系列变故埋下了隐患。

    加盟初期,2007年4月份,北京这家美容产品公司还特意邀请蔡女士全家到北京去“参观考察”。一位负责人告诉蔡女士,公司的业务都是按照片区来管理的,每个片区都有专门的业务经理,以后蔡女士跟公司业务上的往来可以直接和一位叫张景(化名)的业务经理联系。蔡女士一口答应了下来。

    随后,蔡女士将200400元货款打到了张景提供的账号上,此后陆续接到了北京公司方面发过来的三次货,按照蔡女士的记载,总计17920元。直到此时,蔡女士和公司的合作还没有任何问题。之后北京这家公司派张景来到鹿泉,大张旗鼓地搞起了产品促销活动。活动过程中,张景因为没有带够产品样品,从蔡女士这里借用了部分产品,连同促销期间补货总计2000多元。

    但时隔不久,问题来了。蔡女士闲来清点了一下产品,才发现自己收到的货物还不够,算上当初承诺的4000元赠品,现场加盟的1000元优惠和张景借出的产品,总计还差了将近7000多元的产品。

    此后,蔡女士开始跟张景联系,对方不是推说没时间,就是说货已经在北京到鹿泉的路上。可是几个月过去了,蔡女士依然不见产品的踪影,而张景的态度也是越来越不耐烦,发展到最后,连张景的电话也打不通了―――张景连这7000多元钱的产品一同消失了?

    蔡女士试着跟北京总公司方面反映自己的情况,对方称,张景是他们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公司也找不到他了,而张景遗留下来的很多业务上的问题都急等着解决,公司正在努力寻找张景本人,建议蔡女士也试着找找张景。

    观点交锋

    问题卡在这了。蔡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最初没有跟公司签订协议,自己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估计到相关部门去投诉也不会有什么说法。但她一直琢磨不透的,这个关键人张景再怎么说也算是北京总公司的人,出了问题公司总该负责,不然,这些一直和张景联系的加盟商该如何是好?

    记者按照蔡女士提供的电话和北京总公司进行了联系。一位负责人提及此事反应依然比较强烈。这位负责人一再向记者强调,公司已经给蔡女士发清了所有产品,但她不否认这些产品的数量和张景与蔡女士之间实际发生的产品数量不吻合,“因为这都是当初张景经手的。”也就是说,蔡女士货没有收全的问题可能出在张景身上。对于张景和客户之间遗留下来的问题他们会尽力解决,但蔡女士的情况必须等找到张景本人才能解决。这位负责人强调蔡女士并没有和总公司签署协议,必要时蔡女士完全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部门说法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相关专家。专家指出,总的来看这一事件的症结就在于蔡女士并没有和对方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或者协议。理论上说,该公司可以将张景和蔡女士之间的业务往来看做是个人行为。所以蔡女士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应该很难获得支持。专家同时还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市场上以加盟名义开展的商业项目鱼目混杂,大家在投资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对方资质,选择加盟项目时一定要选择资信良好,符合国家各项政策的正规项目。另外,参与加盟项目要有明确的自我保护意识,相关协议或合同要认真签订。

    律师说法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冯希人律师认为,蔡女士与张景以及北京这家公司实际发生了口头协定。而据《合同法》规定,口头协定在特定情况下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蔡女士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现有的证据还是要积极留存。而有关张景与公司的关系,是否能够定性为劳动纠纷或者诈骗还需进一步认定,但公司在保障蔡女士权益方面还是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冯律师同时也提出,由于蔡女士没有和对方签订协议,无法有力举证,公司方面不认可现有证据的情况下蔡女士很可能得不到赔偿,只能寄希望于北京的这家公司从维护自身信誉角度出发做出解决问题的努力。

 创业调查:河北省创业环境调查-2-如此加盟
    冯希人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加盟”的概念比较泛泛,加盟双方可能实际形成买卖、代销或者加工等各种关系,让人感觉“云雾缭绕”,一般投资者很难分清。因此创业者在进行加盟经营的时候,第一要签订合同,规定经营的性质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是受害后可先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仲裁或申诉,发现犯罪问题要及时报案,并尽可能保全证据。最后,加盟经营者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照连锁经营的相关规定做到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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