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危机影响逐步深化的大背景下,中小型企业社会责任思想与实践分离的现象大量存在。一方面,这次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以惨痛的事实警醒我们,企业过分追求利润,不尽社会责任,最终酿成全球性灾难。正如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当前的金融危机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该在市场运作中采取谨慎、稳妥、负责任的态度,充分顾及整个经济平稳运行,认真应对各种风险和隐患,主动防止因自己经营不当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冲击。”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促进社会各界包括部分中小型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趋于达成共识。另一方面,金融危机影响下,大量中小型企业朝不保夕,挣扎在生死分界线上,部分外向型、劳动密集型或资源消耗型的企业已经倒下。为了生存,不少中小型企业采用裁员、降薪、甚至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等“非常之道”应对经济寒冬。可以说,中小型企业社会责任具有“先天脆弱性”,在金融风暴影响下,这种脆弱性更加突出。
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短命,在其有生之年,始终在为生存发愁。美国管理学家伊查克·艾迪思历经30余年对企业生命周期进行研究。他把企业生命周期分为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化早期、官僚期、死亡期十大阶段,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按此分类,中小型企业大都处在婴儿期或学步期,也就是说,总体上还处于生命进化的初级阶段。中小型企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生命力十分脆弱,难以经受太多的挫折和磨难。“成长是如此脆弱。”这是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的一句很著名的论断。“各领风骚三五年”这句非常经典的流行语,形象、深刻、准确地描绘出了中国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的生存状态。为生存发愁的中小型企业的认识水平和行为倾向还没有达到“兼济天下”的层次。
稍微长寿一点的中小型企业始终受到发展条件的约束。有一句话说得很经典,中小型企业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梦想。资金紧张、人才不足、核心技术匮乏、管理水平不高、品牌基础薄弱是中小型企业在成长中始终难以摆脱的困难。为了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中小型企业有时候不得不采取非常之道,比如通过不给员工买社保降低人工成本,拖欠供应商货款赢得资金周转等。总之,发展条件的约束使得中小型企业没有更多的资源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大多数中小型企业难以抵挡经济利益的诱惑。在生存恐慌和成就伟业的欲望驱使下,企业和企业家经受着各种不同的欲望诱惑和痛苦折磨。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三种不健康心态,即过度焦虑、急功近利和妄自尊大。这三种浮躁心态又集中表现为容易受到诱惑,这就是中小型企业的通病;如不及时治疗,必将给企业成长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完善,法制还不健全,处于原始资本积累的中小型企业受利润最大化的驱动,很容易走上逃避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甚至是以牺牲社会责任换取企业利润的道路。如随意编造经营业绩、制造“良好”的财务数据、上市圈钱、操纵基金、欺骗股民和商业欺诈等不良手段,已经成为一些企业发财的重要途径。还有一些企业总是指望靠一项优惠政策或者打政策的“擦边球”、玩政策方面的“猫捉老鼠”游戏,来获得快速地成功。更有不少企业利用中国体制转轨的特殊发展阶段,将制假、贩假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以此发家致富。可见,仅仅通过教育与培训提高中小型企业的社会责任认识是不够的,还应该从产业政策和制度安排上予以引导和监管。
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没有制度化。部分中小型企业虽然认识到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也努力尝试与探索履行社会责任,但是这些行为一般都是临时性的、阶段性的,没能形成固定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中小型企业股东结构一般比较简单,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与行为与老板个人认识水平密切相关,甚至是等同,而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主的素质还有待提升,这也决定了中小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管理经验。少数中小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很强,也想努力做一个优秀的企业社会公民,通过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公众尤其是客户面前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由于缺乏专业的人才、专业的经验以及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想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却又一脸茫然。
正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中小型企业社会责任非常脆弱,当前某些中小型企业还面临着突出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一是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尽量逃避税收以及社保缴费;二是较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将包袱甩向社会;三是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四是一些企业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为富不仁;五是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六是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七是普遍缺少诚信,通过假包装到市场上圈钱等。这些问题已经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积累了一些社会矛盾,需要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进行缓解或化解。
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就是过于宽松的外部规制纵容了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动机。可以预见,今后对企业的外部监管会进一步的加强,而长期履行社会责任、赢得政府和社会信赖的企业应对监管的成本相对较小,企业的附加价值也就更高。中小型企业不仅不应该回避社会责任,还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与企业主营业务有机融合,获得更有利于的发展环境与发展机会。
据统计,目前在我国工商注册的中小型企业占全国工业企业数的99%,总产值占全国企业总产值的60%,税金占60%以上,中小型企业提供了全国75%的城镇就业机会。在参与全球供应链体系中,中小型企业最活跃,企业数量多,出口产品种类多。中小型企业广泛分布在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社区,贡献大量的财政税收,涉及最多的就业人口,中小型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正是由于中小型企业的地位、作用及其特点,决定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长远发展关键在于中小型企业,希望也在于中小型企业。社会各界应该携手创造条件,帮助中小型企业摆脱 “先天脆弱性”,迈向负责任的、可持续的、环境友好的、社会和谐的发展之道。
我们在呼吁中小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要避免走向极端,把企业社会责任变成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枷锁。正如李毅中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9年会”上表示,目前更加紧迫的是尽快地扭转经济下滑的趋势,这是当务之急,这是最着急、最紧迫的任务,只有把企业救活了,使它不要破产,使它能够继续生产、经营,这样才有产值,才有增加值,才有就业,才有社会的稳定,所以要把短期和长远结合起来很好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