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是企业直接用于结算和支付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它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可用来购买货物或劳务,偿还债务,存入银行或进行其他结算,能最直接、最有效地满足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因而常常成为不法分子的觊觎对象。可以说,财会税舞弊的最终目的大都是为了获取货币资金,如中饱私囊者,公款私存贪污利息,涂改单据多报早领,出借帐户从中渔利等;为小团体谋私利者,将货币资金转到帐外,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坐支现金,搞资金的体外循环以及偷漏税款等。
一、现金业务的作假方式1、少列现金收入总额
即企业出纳员或收款员利用企业内部控制混乱,故意将开具的非正式内部收据隐藏或撕毁以达到从发票存根,发票记帐联,记帐凭证、帐簿、报表一致而无法发现收入现金的动身,而据为已有。
如:某电脑企业的出纳王某收到一笔提供劳务款520元,给对方开具了一张从商店买的一式三联的内部收据,由于财务和业务脱节,出纳王某将开了收据的存根联与记帐联一并撕毁。收到的劳务费在任何非当事人知道的情况下,顺利进入自己的腰包。
2、记录错误出现长款
实际工作中,由于会计数字繁多加之会计人员的粗心大意,致使记帐发生了错误,总帐和明细帐不符,若出纳人员素质不高,将会将长款据为已有。
如:某公司会计张某因粗心将某月记帐凭证汇总时,漏记了一笔收到现金的往来款800元,因为漏记的这笔业务并不影响汇总的科目表的平衡(资产科目一冲一减),致使现金总帐和明细帐产生了差额。出纳因私心过重,将现金明细帐比总帐中长出的800元现金据为已有。
3、要空白发票,多计费用
要空白发票,上致领导下致一般员工,利用事务之便,套取现金常用的一种手法。
如:某公司(不是公司的股东)执行董事,最近发现自己囊中快空,找了一张盖章生效的空白的非限额发票,发票的上面和下面各垫一张复写纸,按发票的格式正规添写了发票的名称、用途、大小写金额,以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
4、涂改凭证,获取利差
涂改凭证是一种非法行为,而不法分子为了满足私欲的膨胀,不择手段进行猖獗活动。
如: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某,一心想作大生意,藐视一切法律法规的存在。以自己出国的经历注册了注册资本1亿的一个外商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按期还未到位,王某就指使财务人员将第一期第一次的出资证明进行串改复印,作为投资到位的一种虚假证明,来逃避审计人员的视线
5、虚列凭证、虚构内容通过改动凭证或直接虚列支出,如工资、补贴等手段作弊
如:某公司分工不明确,财务人员作工资及发放,领导关心的是工资总额,对明细也是大概浏览一下,这样给财务人员留下了可钻的漏洞。财务人员利用企业偷逃个人所得税的作法,将工资虚拟名单中多加了名字和金额,以达到贪污的目的。
6、大头小尾,贪污现金
开票方目无法纪,为所欲为,为了获利,大家都好。
公务人员利用工作性质,假公济私,多报差额,贪污现金
如:某单位部门领导胡某接受上级指示为本单位作一次媒体广告,胡某了解市场后决定在某报刊上登载。胡某为了个人创收,要求广告公司在发票联上多开具了3000元的广告费,致使广告方造成了存根联与记帐联一致而发票联多开3000元的舞弊行为,介于税务各环节不完善,广告公司开票行为不了了之。
7、多报车票,冒领公款
有的单位报销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对报销把关不严,个别人便利用这一机会,将平时非公务积累的一些车票、住宿费等单据混在正常票中一起报销,冒领公款。
如:某企业报销差旅签字时,企业经理不进行认真审核,大笔一挥签了字。爱打小九九的“小机灵”业务员李某看到经理如此“大肚”同意报销,便在报销单中夹杂一些非公务票据如出差住宿费。居然,绿灯一闪,顺利过关,冒领金额300元。
8、公款私存,贪污利息
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现金和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机会,将公款擅自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侵吞存款利息。挪用公款储蓄、贪污利息有多种方式,如多留库存现金,从库存现金中拿一部分出来搞个人储蓄,或截留现金收入,不入帐,直接存入银行。
如:某企业现金流水较大,加之对现金不作日清日结的核算,出纳李某利用自己掌握的现金数额进行私人储蓄,月末报帐时,将储蓄存款取出,存入银行帐户。一年来,出纳贪污利息5000元。
9、伪造单据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
单位以购买某种物品为名,套取现金单独存放,用于不当支出
如:某公司经理与会计经商量决定找一些物品发票,对附明细进行修改,报销下帐,实际库存并未减少,公司将利用这部分被挪挤的现金用于一些不合理支出。
10、利用借款挪用现金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会存在一些零星支出。
如:差旅费、采购费等业务。因业务属实,会计处理不会有相关的作假发生。但有些情况下财务主管或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以合理的理由打借条一张,过了很久才还借款,以达到挪款私用之功效。
11、延迟入帐,挪用现金
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收入的现金应及时入帐,并及时送存银行。
如:收入的现金未制记帐凭证或未下帐,财务人员便有机可乘。如某电子公司出纳小于将收到的现金作记帐凭证,但介于手头最近有些紧张,挪用了500元,把记帐凭证挪到下月记帐,做到滴水漏之功效。
12、白条抵库,挪用机会
据财务制度规定,企业不允许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但部分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如:M公司执行经理买房一时筹不到巨额现金,便打白条不注明事由。由于公司领导说了算的惯例,财务人员无权问经,从而达到公司的巨额现金被挪用。
13、循环入帐,挪用现金
企业是以商业盈利为目的的,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常见的往来信誉客户。往来客户往往分期分次付款。这样财务人员可利用这种循环业务关系达到挪用现金之目的。
如:企业销售一批货物价值33000元,3个月付讫。当财务人员收到第一次货款时不下帐,等收到第二次货款时用第二次收的现金抵补上一次收到的现金,第三次收到货款时,抵补第二次货款入帐。等付款期限到时介于信誉,财务人员把挪用现金补齐以掩人之目。
14、虚报坏帐,贪污货款
对尚能收回的货款作为坏帐转销,然后到对方要回全部或部分货款,将其据为已有。
如:某一建材公司销售建材与某建筑公司,后因建筑公司直接联系人已离公司,其他人员都不过问此事,介于多年的应收未收回款项,会计作坏帐处理。但因建材公司业务员得知建筑公司按规定还应继续偿还以前债务,于是到建筑公司索要原欠少额货款5000元据为已有。
15、非法侵占出售国家和其他单位资产的收入
如:对出售次品、边角余料、废旧物资的现金收入直接存入小金库。
16、截留企业的各类罚没收入
截留企业的各项罚没款收入,用于发放职工的各种奖金、支付回扣和其他非常活动,逃避国家税收,侵蚀国有资产或者化国有为私有。
17、开现金支票取款后不入现金帐进行贪污。
18、利用吃空额,涂改或虚工资表中有关内容进行贪污。
19、在销售过程中以短斤少两,抬高价格等手段进行贪污。
20、用现金支付回扣或存处费
企业在销售物品过程中,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购货方或购货方采购人员的好处费。会计作假①是好处费走“经营费用”科目;②是以红字冲销作退货处理;③是用“小金库”支付回扣和好处费,以达到销货方和购货方采购人员的共同利益。
二、银行存款作假方式1、擅自提现
是指财务人员在支票管理制度比较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私自签发现金支票,不留存根不记帐,将提取的现金据为已有。
2、出借帐户
财务人员或领导利用工作之便,因为交情将帐户出借他人的一种作假行为。
如:某公司财务主管的亲戚王某得到佣金8万元无法获得现金,财务主管出于交情指使出纳将王某8万元支票送入银行,并提出现金交付王某。会计科目一进一出保持平衡。
3、制造余额差额
财务人员将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故意算错,用转帐支票套购商品或擅自提现等。也有的在银行存款月末试算时乘机制造余额差额。这种方法一般的人非常难以觉察,除非在作假当年核查,否则很难发现。
4、出借转帐支票
会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或领导授意,非法将转帐支票借与他人进行营利性业务的结算,或将空白支票作抵押进行买卖交易。
5、涂改转帐支票存根日期
商业企业按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须在款项付讫后才可抵扣。企业为了逃避税款,在款项不足付款或不愿付款的情况下,企业领导授意财务人员用以前年度或以前已作抵扣下帐的付款存根或未用支票存根对日期进行改动作为抵扣付款凭证,这是企业为了套取税款的一种非法的舞弊行为。
6、修改银行存款进帐单日期
会计人员将以前年度已下帐的付款进帐单修改日期后作为报帐年度的原始凭证下帐。然后擅自提现进行贪污。这种作假方式主要是通过重复记帐,套取现金。而帐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对帐单余额总是保持一致,不易被人发现。
7、重支存款
会计人员利用实际支付款项时银行结算凭证即银行进帐单回执联和有关付款凭证即支票存根分别进行下帐。化一为二,一笔业务作两笔帐。利用帐户余额平衡原理,将银行存款日帐上记载的比银行存款对帐单上记载的多余金额从帐户中提出,据为已有。
8、支票套物
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签发转帐支票套购物品,不保留存根不记帐,将所购物品据为已有。
9、开立“黑户”截留存款
介于银行内部制度不健全,有些单位为了在经营过程中运作灵活,在正常使用的银行帐户以外,以某种名义在银行开立别的帐户用于收付非法款项或作为企业的小金库。
10、银行存款不入帐,贪污或挪用
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常见的一种作假行为,如各种现金收入送存个人帐户以“预付货款”名义将单位银行存款划到个人帐户上,或“预收货款”不入帐,擅自入个人帐户,虚拟业务将银行存款划入个人帐户。业务活动中各种回扣不上交,存入私户以便贪污或挪用。
11、转帐套现
企业领导或财务人员通过利用外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为其套取现金,表面上会计处理挂往来借:应收帐款 贷:银行存款一收一付金额不变,然后外单位又以 借:银行存款贷:现金的以虚避实的方法套取现金,交于企业领导或财务人。
12、存款漏帐
会计人员利用业务上的漏洞,伺机漏记银行存款,待以后有机会再从银行帐上提现。这种情况多为银行代收款,银行收款后通知企业,会计隐匿收款凭证不记帐的。
13、套取利息
财务人员在制作会计凭证时,只记贷款的利息支出,不作存款的利息收入。出现了帐簿与银行存款帐户差额,银行存款超出帐簿的金额,给财务人员造成了提现不下帐机会,即作到银行帐户余额平衡,又达到了套取现金的目的。
14、有意签发空头支票
企业采购时,虽然银行存款所剩无几不够付货款,但为了骗得物资以应急之用,或有些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银行内部控制不完善,单位支票流失,致使持支票之人利用空头支票招摇撞骗,以谋私利。
15、银行多划款,企业作收入
由于银行或付款单位人员失误,将帐款错划。收款企业对来路不明的款项也不主动退回,企业将这部分不属自己的款项据为已有。
16、挪用帐外资金,炒股票非法获利
企业建立“黑户”,设置帐外帐。有权决定“小金库”的人擅自挪用资金,进行帐外谋利活动。
17、多头设户,拖欠银行本息
企业越作越大,贷款越来越多,外债越积越高。业主将资金转移,销货回收率降低,收回的款项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
18、公款私办信用卡,损害国家利益
有些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图谋方便或炫耀自己,利用公款办理私用信用卡。之后,虽然补足挪用的公款,但损害了国家利益。
19、擅自出借资金,利息收入不入帐
企业资金运作较好,比较宽裕,当权者将银行存款擅自借与别人,收到利息收入,私设小金库用于不正当支出。
20、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银行帐户,收取好处费。
如:李某获得设计费50,000元,因为出支票方针对单位,无奈李某借用A设计院帐户,支付借用帐户好处费10,000元。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作假方式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地点及用途不同的属于货币资金的款项。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
(一)外埠存款
外埠存款是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外地银行开设采购专户的款项。
1、非法设立外埠存款帐户。主要表现为:捏造申请书,骗取银行信用,在异地开设采购户,进行非法交易。在异地会同异地合伙单位设立存款帐户,将企业存款汇往异地作为外埠存款。
2、外埠存款非理、非法支出,主要表现为将外埠存款挪用进行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交易活动。
(二)银行汇票
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在尚未办理结算之前的票据存款。
1、银行汇票使用不合理、不合法,主要表现在超出了使用范围,套取现金。到外地提取现金,用于非法活动。贪污汇票存款,找假发票,使发票单位或收款单位不一致。
2、非法转让或贪污银行汇票。也就是说,企业财会部收到银行汇票时,不及时存入银行,而是通过背书转让给其他单位,从中获得非法获得。
3、收受无效的银行汇票,给企业带来损失。主要表现在:接受过期、作废或经涂改的银行汇票;接受非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或假冒的银行汇票;收到的银行汇票,收款人并非本企业。
(三)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存款是指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在同城凭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在办理结算之前形成的存款。
作假主要在:银行本票与采购金额不一致。银行本票金额大,致使业务员用假发票抵帐,贪污余款。
(四)在途货币资金
在途货币资金是指企业与所属单位或上下级之间汇解款项,在月终尚未到达,处于在途的资金。
作假的主要表现在:收到存款或收到在途货币资金不作转帐处理,挪作他用或者贪污;虚增在途货币资金,如为了虚列销售收入,表现为增加在途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