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我的管理笔记回忆。
2008年8月12日星期二
1、做生意和做作品。早会上,最重要的分享是,昨天客户主任WT说要继续给炜业陈总提交进一步的VI应用设计,我说是怎样的进一步的设计,WT说只有4个黑色设计字体,我说这样可能会存在一个“危险”,客户很可能看了设计图根绝我们没有做什么“设计”,设计师强调我们是设计了的,方案是合理的,但是我认为这是在做生意,客户的审核水平参差不齐,我们有时候要可以提交多种方案、“花哨”的方案,以使客户觉得我们是在“设计”。(准确地说,应该是客户主任和设计师在探讨设计方法时,没有确立合理的“标准”,什么设计才叫合格?设计师固执己见的“标准”是没有经过品牌指导和实际情况分析的“伪标准”)所以我之前问过:难道真的只能用黑色吗?更多的颜色选择实际上是存在的。难道不能有辅助形吗?这个问题WT在与设计师沟通的时候表达的不明确,导致设计师坚持己见。另外我批评WT同时告诫其他业务人员,你们尤其和涉及人员沟通时,不是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跟设计师讲“这个意见是王总/应总说的”诸如此类的话,这明摆着是用行政压力代替客服经理和设计师之间的“专业交流”,另外还会让设计部认为自己的总经理老是对设计过程横加干预,这样是“危险”的。另外,就品一公司的工作,我提醒另一个客户主任小陈要整理会议纪要传给客户,以让客户感到我们公司的正规和专业,这个提醒同时也向其他业务人员提出了,这背后最重要的考虑就是:要学会在客户面前装扮我们的形象,这是促成业务的核心手段之一。2、噱头意识。上午从炜业提案回来的路上,我跟客户主任WT进行了业务技巧的沟通。我问他提案感觉怎样。他说不上什么特别的感觉。我说,第一,现在可以看出来陈总还不是很信任我们,连杯水也没有给倒,表情也比较冷;第二,你WT组织出来的提案“系统性”、“规划性”不强,这样客户没有从提案形式上感到有什么实质进展。从大门效果、行政楼外观、厂房外观等等没有按照顺讯准备相应的效果图,这样就没有一种规划感。